什么可以被商业秘密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0:32:49 271 人看过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对根据商业秘密可以保护哪些商业秘密作出了解释,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采取的保密措施的约束”。根据这部法律,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企业的技术或商业信息,通常包括企业的技术图纸、技术资料、研发信息、报价单、客户名录等,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使用的信息应当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性。实际上,自从公司成立以来,商业秘密每天都在不断地诞生。例如,大量的客户信息、营销计划、经营策略、管理办法、员工薪酬分配、会计财务报表、采购渠道等信息,都是经营者至关重要的商业秘密。但是,不允许扩大商业秘密的界定范围。有些企业把自己所有的信息都当作商业秘密,这也是不正确的。界定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

为了有效实现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除了明确保护目标外,还需要划定涉密人员的准确范围。范围不应太窄或太宽。过于狭窄不利于保密措施的落实,过于宽泛,即使与全体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也会因为员工事实上无法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而被确认为“无效协议”。

一般来说,我们认为部门经理级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以及掌握了企业大量信息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可以作为分类对象。此外,负责企业营销、掌握大量重要客户信息的基层员工也可纳入范围(具体设置视公司实际情况而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它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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