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岂能只收费不养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9:44:56 166 人看过

国道319线重庆市璧山县福里树到西泉,有一段“伤心路”,整条路段到处坑洼不平,过往车辆时常发生事故,当地居民怨声载道。然而这段达不到收费标准的“伤心路”,却在创造好效益——今年3月,该路段收入达117万元(据10月28日《重庆晚报》报道)。

本应该平坦宽阔的国道,竟然是一副破破烂烂的模样。过往司机与当地居民怎会不怨声载道?既然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已经交纳了养路费,公路养护部门为何不履行职责,尽早维修破损路面,而对公路坑洼不平,过往车辆时常发生事故的问题视而不见呢?

公路收费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费除了还贷与维持正常的运营以外,更应该承担养护功能。何况,《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路面养护质量指数应当保持在80以上,全路段的路面国际平整度指数合格率应当保持在90%以上。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每年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中安排必要的养护费用,及时维护公路及附属设施。否则其收费资格将被停止”。上述破损公路收费显然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司机交纳了养路费与车辆通行费,他们与公路部门之间就是消费合同关系,公路经营管理者理应为他们提供优质交通服务。对司机来讲,他们为公路部门带来利润,却享受不到良好的交通服务,还要忍受坑洼不平公路的颠簸,这是不公平的。

国家一级公路具有公益属性,公路养护质量必须得到充分保证,相关管理者应该随时注意路况的变化。既然百姓怨声载道,媒体已经曝光,有关部门就应该及时介入调查。首先要依法依规暂时停止破损道路收费,明确道路养护责任划分,落实道路养护费用,进行养护整改,尽快修补破损公路,避免破损道路继续损害民众利益,造成交通事故。把道路修好,养护责任落实以后,再谈收费,民众的不满和质疑自然会少得多。

鉴于收费公路无人养护问题的复杂性,笔者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该路段收费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审计,理出明白账,看看破损公路的收费到底用在何处?是真正用于偿还贷款,养护公路,还是被挪作他用,或者被某些人中饱私囊?并以此为突破口,找到避免此类问题一再发生的有效办法,维护百姓交通利益,重塑收费公路管理部门的公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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