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书的写法:首先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住所等。然后写明申诉的事由,即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字号的判决。下一步陈述申诉请求的事项接下来写明申请的事实及理由。最后写明呈递的机关,呈递时间,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一、追加抚养费的起诉书怎么写
增加抚养费起诉状的书写方式:首先,应当写名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然后,应当写明请求增加抚养费的相关事实、理由、依据。最后,由当事人签字,并载明时间和管辖法院。
二、被告人辩诉书怎么写
申诉状,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是刑事案件申诉人在押的,还应写明现押处所。要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亲属、其他公民申诉的,应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同被告人关系,并加一段介绍被告人个人基本情况),对方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19××年×月×日××字第××号刑(民)事判决,提出申诉申诉的理由和请求如下:此致××××人民法院申诉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三、个人经济纠纷诉状范文
1、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家庭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正文要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需要法院解决的原告一方的民事权益的有关详细事项。理由是诉讼请求的根据,要说明证据的来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论证。3、正文下方写明要送达的机关,最后要有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4、附加部分要写明起诉状的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名称、种类、数量,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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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应该写明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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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起诉状应记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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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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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应明确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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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房地产纠纷民事起诉状应写明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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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给我写一份诉讼书,请告诉我应该记载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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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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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怎么写,起诉状应当记明哪些事项?起诉状应当记明哪些事项?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起诉状,是以书面形式反映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的文书。为了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也为了便于对方当事人进行答辩,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因身体原因或者不识字的,可以请人代写,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如何书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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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起诉要具备哪些条件及起诉状记明事项记明事项记明事项?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9民事诉讼中起诉要具备的条件及起诉状记明事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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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有哪些,起诉事项应当记明哪些事项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起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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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应注意哪些事项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应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办理时间一般应在投入装修之前。如果投入了装修而因房产抵押、查封、产权不清而导致不能出租,该损失只能由承租人承担。 2、签约时间一般商铺应以2-3年为宜。合同签订后须付印花税,印花税计算方式以租金总额为依据,签约时间越长,则印花税金额越大,如果签订了较长合同而中途解约,已缴印花税不予退回,该损失只能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承担。 3、办理手续应由出租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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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监护人申请书应当注明哪些事项?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7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