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运输合同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11:40:42 300 人看过

运输合同关系是指交通运输合同关系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所形成的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中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运输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按所运货物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

2、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3、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这是最常见的划分货物运输合同的标准,下面简单介绍铁路运输合同与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1)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铁路货物运输的托运入与经营铁路运输国营企业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货物运输的协议。承远方由从事铁路运输的国营企业担任。

(2)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在水路货运中,承运人与托运人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承运人应使用自己的船舶,通过国家确定的航线把托运入的货物运到一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而托运人应支付承运人规定的运费。

二、运输合同关系和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1、二者的标的不同。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方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佣关系注重无形的劳务给付,目的是供给劳务。而运输合同关系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劳动结果,目的是通过劳动产生的工作成果。在雇佣活动中雇员所提供的是劳务,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提供的是运送行为,承运人完成运送必须借助运输工具,否则运输行为便不能实现。

2、二者取报酬方式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报酬体现为工资,由于雇主与雇员之间是稳定长期的关系,是有持续性的,因此雇员取得报酬的方式是固定呈周期性的,通常按劳动时间一周或一个月来计算。而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获取的是运费,是物化的劳动成果得到的报酬,通常按趟次、运量来结算,且多为一次性付清。

3、二者主体间的关系不同。在雇佣活动中,雇主有权对雇员的劳务活动进行监督,受雇人受雇主约束,双方是监督与被监督以及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地位不平等。但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无权监督承运人的运送,承运人只需按照约定将货物运运到目的地即完成合同义务,承运人有权自主选择运输方式、工具及路线等。可见,在运输合同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无偿乘车是否构成运输合同关系?
    一、我国法律规定假想防卫怎么判罚?(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过失”。因为假想防卫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二、假想防卫的特征(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毋须实施防卫行为,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且正在
    2023-06-01
    192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运输合同的区别
    一、劳务关系与运输合同的区别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标的为运输劳务。运输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承运人为旅客或者托运人提供的运输劳务。运输劳务本身虽然不会产生具体、有形的“劳动成果”,但却可以使旅客和托运人获得服务并从中受益。劳务合同与运输合同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其一,两者的标的不同。劳务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方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佣关系的标的注重雇工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而运输合同关系的标的物是货物或是旅客,其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量的完成,以提供通过劳动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在雇佣活动中雇员所提供的是劳务,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提供的是运送行为,承运人完成运送行为必须借助运输工具,否则运输行为便不能实现。其二,两者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在劳务雇佣活动中,雇主有权对雇员的劳务活动进行监督,受雇人要受雇主指
    2023-04-12
    362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一、运输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所谓雇佣关系,是指雇工提供自己的劳动力为雇主完成一定行为,雇主根据完成的行为给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其一,两者的标的不同。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方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佣关系的标的注重雇工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而运输合同关系的标的物是货物或是旅客,其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量的完成,以提供通过劳动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其二,两者取得报酬的方式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报酬体现为工资,由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较为稳定、长期,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因此雇员取得报酬的方式也比较固定,呈周期性,通常按劳动时间来计算报酬,一般是按星期或月来结算。而运输合同
    2023-04-12
    487人看过
  • 运输关系与承揽关系有什么区别
    一、运输关系与承揽关系有什么区别(一)承运人向旅客或托运人提供的是运送服务,而承揽人尽管提供一定的劳务,但其根本提供的是工作成果;(二)运输合同中运输对象是旅客或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或行李,这些运输对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承运人依约承运即可,不会存在质量或技术上的要求,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通过自己的工作完成工作成果,并且该工作成果需符合定作人的要求。(三)运输合同中,货物或行李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在不同的情形下,可能由定作人或承揽人享有,在承揽人享有工作成果所有权的情况下,承揽人在履行合同时就存在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四)运输合同中,货物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托运人承担,而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的风险应按前文所述的方式予以处理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
    2023-05-03
    85人看过
  • 什么是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运输合同特征为主体的复杂性、标的特殊性、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性、格式的标准性、有偿、双务合同。运输合同的分类:(一)按运输方式分类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二)按照运送对象分类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三)按照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可以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两类。一、运输合同需要交什么税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印花税暂行条例》,货物运输合同,立合同人需要按照运输费用的0.5‰缴纳印花税。货物运输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按运输费用金额来计算,即使没有合同,有运费发票(包括国际货运发票)也要缴纳印花税,而且按发票全额计算印花税,不扣除进项税部分。但是运费发票中记载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可以在计算印花税时扣除,例如一张运费发票中注明运费500,装卸费100,保险费
    2023-03-10
    443人看过
  • 交通运输与保险的关系:是否合法运作?
    中禛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7日,注册资本壹亿元,总公司设立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方大科技园,已在全国六省及河北省各地市设有分支机构,是一家以汽车销售、货物运输、物流服务为主导,兼营机动车安全统筹(机动车安全统筹是国家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生事物,是国家政策支持的一项惠民措施,具有风险补偿功能,是一种行业互助行为和措施,属于机动车交通运输过程中的一种安全保障机制)、汽车零配件销售以及非事故道路救援等国家正式批准的综合性交通服务公司。什么是国企统筹外费用国企统筹外费用是指国家规定基本养老金之外,企业根据自己的效益为员工额外增加的养老保险。而统筹内养老金是人保部门代表国家给退休人员发放那部分退休金;统筹外养老金是指企业支付退休职工的煤粮补贴、洗理费、书报费、劳模补贴、部分军人补贴、部分效益工资等等。不包括国家级特贡津贴、退休后再就业的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
    2023-07-16
    140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承运人和运输合同是什么法律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2
      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是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旅客。根据法律规定,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
    • 承揽关系是运输合同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0
      不是。运输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 运输合同关系属于承揽关系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运输合同关系不属于承揽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民事法律关系。承揽关系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关系。
    • 运输合同代理是否为承揽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1、运输合同是独立的合同种类,不是承揽关系。 2、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3、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要式合同是指运输合同吗?运输合同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8
      要式合同主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运输合同并不一定是要式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