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追索及不附追索权票据贴现的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1:30:34 476 人看过

(1)附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①企业向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②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则贴现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和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都不足时,贴现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2)不附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①企业向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②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无论是否支付,都与贴现企业无关,贴现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贴现相关文章
  • 汇票贴现后还有追索权吗,票据贴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汇票贴现后还有追索权吗追索权是票据持有人的一种权利,汇票贴现后,持票人取得款项的,票据权利实现,所以没有追索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二、票据贴现需要满足
    2023-06-17
    415人看过
  • 票据背书是否有追索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背书后是享有追索权的,但持票人要先行使付款请求权后遭到拒绝的,才能行使追索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有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外,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
    2023-03-20
    259人看过
  • 票据追索时被追索人就是出票人吗
    一、票据追索时被追索人就是出票人吗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被追索人不一定是出票人,也可以是背书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二、票据追索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
    2023-04-18
    242人看过
  • 怎么理解票据追索?
    1、什么是票据追索权?票据追索权(righttorecorse),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对于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可以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力。票据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期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依法行使的追索权;到期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时依法行使的追索权。2、票据追索适用的情形(1)到期后追索,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追索。(2)到期前追索,是指票据到期日前,持票人对下列情形之一行使的追索:A、汇票被拒绝承兑的;B、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C、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D、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是作为主债务人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丧失支付能力,持票人的第一次权利(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了,才能行使第
    2023-06-06
    452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的两大主体
    票据追索权的主体:追索权涉及两方当事人,追索权人和被追索人。(1)追索权人汇票上可行使追索权的人有两种:一为持票人,持票人为最初追索权人,当所持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无从请求付款,或承兑时,持票人即可行使追索权。但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我国《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二是因清偿而取得票据的人。票据债务人(被追索人)清偿了其后手(包括原追索权人)的追索金额后,便取得了持票人的地位,可以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即再追索权。再追索权人包括:背书人、保证人和参加付款人。我国《票据法》第68条第三款就有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的规定。(2)被追索人。也叫作追索义务人。即偿还义务人,包括:(1)出票人。出票人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
    2023-06-06
    203人看过
  • 持票人追索权与再追索权的区分
    票据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再追索权又称“代位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票款后,对其前手当事人所享有再行追索的权利。《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规定,在汇票上签名的人,在清偿票款并取回汇票后,享有与持票人相同的权利。因而票据债务人因被追索而偿付票款后,有权向前手当事人再行追索,但出票人被追索清偿票款后,只能向承兑人再行追索;被追索清偿票款的人不能对后手当事人再行追索。再追索时,再追索人有权请求偿付的金额为:再追索人已经偿付的总金额及其利息,以及再追索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对于再追索权的行使来说,其实质要件是被追索人履行追索义务,向追索人偿还了票据债务,并依法收回原汇票,从而使自己重新具有了持票人的地位。持票人获得追索权便会在票据关系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效力。追索权的效力从人和物的关系看可分为对人之
    2023-04-21
    198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有无时间规定
    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根据《票据法》第61条的规定,票据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票据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票据的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票据的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票据金额为限。在规定期限内,将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约定的地址邮寄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
    2023-05-01
    308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有期限限制吗
    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根据《票据法》第61条的规定,票据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票据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票据的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票据的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票据金额为限。在规定期限内,将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约定的地址邮寄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2023-04-17
    210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的对象是谁
    票据追索权的对象是背书人、出票人及其他债务人。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或者期前不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律原因时,可以要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和费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追索权到期被拒绝支付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和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在汇票到期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拒绝承兑汇票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或者逃跑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经营活动的。一、商业承兑汇票怎么兑现商业承兑汇票兑现要经历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两个过程。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
    2023-06-20
    458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的那些事儿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票据追索权概念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追索是指票据持票人在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者付款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以及其它票据债务人)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行为。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对于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可以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利。票据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期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依法行使的追索权;到期追索权是
    2023-05-07
    254人看过
  • 支票能实施票据追索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适用汇票的规定,所以支票的持票人是可以使用追索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九十三条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支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汇票的规定。一、票据时效设置的目的票据制度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可谓功高至伟。虽然信用证及电子交易极大地方便了商贸往来,但票据在当代贸易中的地位仍然不可替代,其原因就在于票据的流通性。因此,各国票据法为了加强票据的流通十分注
    2023-03-31
    141人看过
  • 本票的追索权是如何体现的
    在行使付款请求权未果后,持票人可以以此为由追索票据债务人要求获得补偿。但是,对于其他票据债务人来讲,其并不了解持票人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的真实详情,因此只有当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兑人或付款人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能,其他票据债务人才得以付款。而且,追索权虽然是法律直接赋予持票人享有的,但行使追索权实质上是一种“权利执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取得并出示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书面文件从而将持票人抽象的、可能的权利确定为具体的、现实的权利是一项重要要件。这与在一般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执行需要以生效法律裁判文书作为依据是同样的道理。《票据法》第62条、第65条规定了用以确权的证明文件类型和有关的法律后果。其中,对于承兑人或付款人应对其拒绝行为作出说明,出具拒绝证明或退票理由书。如果未能出具,一是表明其行为可能是无理拒绝,二是造成持票人因不能出示拒绝证明或退票理由书而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所以理应由承兑人或付
    2023-04-21
    211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可以放弃吗
    票据追索权可以放弃。票据追索权是在占有票据基础上实现的,所以放弃票据追索权没有放弃票据占有权的,依旧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一、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怎样确定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是指票据的持票人(最后持票人或者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向票据主债务人(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或者其他付款义务人请求按照票据上记载的全额付款遭到拒绝而引起的票据纠纷。二、属于票据权利消灭情形有(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2023-03-21
    366人看过
  • 支票享有追索权吗,支票兑现流程
    一、支票享有追索权吗支票的持票人享有追索权,而使用追索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支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才能行使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九十三条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支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汇票的规定。二、支票兑现流程1、由相关财政部门开具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或个人名称、付款数额(大小写形式都有)、转账备注等,并且加盖相应公章和手章。2、到相应的银行办理转账手续。需要银行大堂经理或者柜台服务员开具进
    2023-04-19
    202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 更多>

    #票据贴现
    相关咨询
    • 附追索权的情况下贴现现现在新准则怎么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附追索权的情况下,贴现时现在新准则的处理是当作企业向银行借款:①企业向银行贴现时: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短期借款然后按实际利率摊销财务费用,至于应收票据利息的计提照旧处理。②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则贴现企业账务处理为: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和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都不足时,贴现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
    • 怎么追索追索权?怎么追讨票据追索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子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1]在金融活动和票据流通过程中,票据持有人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向票据的背书人和出票人索回票款的权利。在票据流通过程中,持有到期票据者
    • 不附追索权呢?最好有例子。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或者是交单行接受受益人的押汇申请,议付行或交单行有权向受益人追索之前支付的价款。所谓“出售应收债权给银行”是指银行买断,如果附有追索权,如果银行是开证行指定的议付行对受益人议付,即信用证的受益人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卖给银行,即当开证行未对议付行或交单行付款的情况下,即议付行或交单行对受益人的付款属于质押借款或质押贷款,或者是银行是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应按质押借款进行处理”是指“出售应收债权给银行
    • 被追索的票据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31
      如果你没有背书的话,那么该票据在流通到该公司时该票据的背书肯定是不连续的,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因此在你没有背书的情况下,如果该公司行使追索权时,你不应当成为被追索的对象。因此,此时你应当在收到该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
    • 应收票据的不带息追索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1、借:应收票据35.1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3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万元2、每月计算应收利息:借:应收票据0.351万元贷:财务费用0.351万元3、贴现时:借:银行存款34.6086万元财务费用1.1934万元(XXXX2)X10%X4/12贷:应收票据35.8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