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商业银行怎么判断是国企还是私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9:43:39 229 人看过

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国企还是私企,分析如下:

(1)股份制银行可以是国企,也可以是私企;

(2)股份制银行是国企还是私企,主要看股份制银行的控股股东,如果控股股东是国有资本,那么这家股份制银行就是国企;如果控股股东是私人资本,则这家股份制银行无疑就是私企。

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哪些

在我国现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种银行,是由股份制的规定来成立的银行。银行里的存款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将资金存为什么性质。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第一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二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产生、任职和免职

第三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报酬和费用

第五章附则

为进一步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建立、健全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一条商业银行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良好信誉,且同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二)具有5年以上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职责的工作经历;

(三)熟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能够阅读、理解和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第二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

(一)持有该商业银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在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二)在该商业银行或其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三)就任前3年内曾经在该商业银行或其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四)在该商业银行借款逾期未归还的企业的任职人员;

(五)在与该商业银行存在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等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的人员;

(六)该商业银行可控制或通过各种方式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任何人员;

(七)上述人员的近亲属。本指引所称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五)因未能勤勉尽职被原任职单位罢免职务的;

(六)曾经担任高风险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且不能证明其对金融机构撤销或资产损失不负有责任的。

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

第五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得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数额、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在章程中列明,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第二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产生、任职和免职

第七条商业银行董事会中至少应当有2名独立董事。

商业银行监事会中至少应当有2名外部监事。

第八条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由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同一股东只能提出1名独立董事或外部监事候选人,不得既提名独立董事又提名外部监事。

第九条独立董事在同一家商业银行任职不得超过3年。3年期满,可以继续担任该商业银行董事,但不得再担任独立董事。

第十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在就职前应当向董事会或监事会发表申明,保证其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承诺勤勉尽职。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任职,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任职资格审核。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对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实行任前辅导制。

第十二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每年为商业银行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但每年至少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

外部监事可以委托其他外部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但每年至少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董事评价报告应当至少包括该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历次参加董事会会议的主要情况,独立董事提出的反对意见以及董事会所做的处理情况等内容。

股东大会审议的外部监事评价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参加监事会会议次数、组织或参与监事会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事监督职责情况等内容。

第十四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一)因职务变动不符合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任职资格条件且本人未提出辞职的;

(二)一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次数少于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继续担任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监事会提请罢免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提案应当由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在监事会提出罢免提案前可以向监事会解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辩解。

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罢免的独立董事或外部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1个月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本人发出书面通知,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有权在表决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陈述意见,并有权将该意见在股东大会会议召开5日前报送中国人民银行。股东大会应当依法审议独立董事、外部监事陈述的意见后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做出是否批准独立董事辞职的决定。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辞职前,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应当向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提交书面声明,说明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独立董事辞职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2名的,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

外部监事辞职应当比照独立董事执行。

第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对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行职责严重失职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被取消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终身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任职资格被中国人民银行取消的,其职务自任职资格取消之日起当然解除。商业银行股东大会应当及时补选新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

第十八条独立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严重失职:

(一)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损害商业银行合法利益;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独立董事地位谋取私利;

(三)明知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商业银行章程,而未提出反对意见;

(四)关联交易导致商业银行重大损失,独立董事未行使否决权的。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第十九条外部监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失职:

(一)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损害银行合法利益;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

(三)利用外部监事地位谋取私利;

(四)在监督检查中应当发现问题而未能发现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导致银行重大损失的;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第三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负有诚信义务,应当勤勉尽责。

第二十一条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在发表意见时,应当尤其关注以下事项:

(一)重大关联交易;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三)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聘任和解聘;

(四)可能造成商业银行重大损失的事项;

(五)可能损害存款人或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商业银行只有2名独立董事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经其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条独立董事对商业银行决策发表的意见,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载明。

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业银行章程,致使商业银行遭受严重损失,独立董事未发表反对意见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外部监事享有监事的权利,对商业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进行监督,根据监事会决议组织开展监事会职权范围内的审计工作。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内设的审计委员会,由外部监事担任负责人。

第二十八条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可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商业银行只有2名外部监事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经其一致同意。

第二十九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除依法律规定外,不得泄露与任职商业银行有关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报酬和费用

第三十条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当对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支付报酬和津贴。报酬和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时所需的费用由商业银行承担。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三十三条本指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指引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银行相关文章
  • 私营企业改股份制怎么改
    独资企业只能先注销之后再重新注册成一个股份公司,因为独资和股份制公司他们的性质都是不一样的,不能直接变更。注册流程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2、工商登记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3)公司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
    2023-03-26
    413人看过
  • 什么是股份制企业
    一、什么是股份制企业股份制公司是指公司是多个股东出资建立的,不一定是上市公司,有私有制,国有制,股份制几种,私有制一般是民营企业,国有制一般指中央直接控制的企业,股份制是指多个股东合资,可以是公私联合也可以是纯粹私人联合经营。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二、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金)而建立的企业,通常称为股份公司。它是适应商品经济大力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早在18世纪就产生于欧洲,19世纪后半叶起这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广泛流行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少数国营企业,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也在有计划地探索和试行股份制企业。三、股份注意事项(1)股份有
    2023-06-16
    465人看过
  • 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民营企业的概念在经济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是民营企业是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另一种看法是指相对国营而言的企业,其按照其实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为国有民营和私有民营两种类型。实行国有民营企业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租赁者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私有民营是指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从本质上说民营和私营二
    2023-02-17
    412人看过
  • 农商行是国企还是民营企业
    农商银行既不属于私企,也不属于国企。农商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是农村信用社,后来发展为农商银行。中国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表示,将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全面取消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要在保持县(市)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前提下,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逐步构建以产权为纽带、以股权为联接、以规制来约束的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之间的新型关系,真正形成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社的利益共同体。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
    2023-02-23
    406人看过
  • 股份制企业怎么干
    股份制企业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金)而建立的企业,通常称为股份公司。它是适应商品经济大力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早在18世纪就产生于欧洲,19世纪后半叶起这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广泛流行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少数国营企业,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也在有计划地探索和试行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①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②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③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④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一、股份股份
    2023-06-22
    312人看过
  • 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是"一股就灵"吗?
    深化国企改革,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忏务,它关系着国有经济功能的发挥和国民经济整体结构的改善。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是摆在全党面前的重要任务,要集中力量搞好一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具有经济规模、处于行业排人兵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牛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运作和发展的一种形式,也是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己成为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股份制改造的途径之一,是将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进一步改组为上市公司。这种改造对国有企业的筹资与改制,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近年来的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丁有些地方对国企股份制改造的理解过于简单,股份制改造往往流于表面形式,以致出现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这主要表现为。(1)认识上和行为上的
    2023-04-26
    64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 更多>

    #商业银行
    相关咨询
    • 企业是股份制还是股份制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股份制是股份有限责任的责任形式,其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使用权。
    • 私企股份制企业工人,是否享有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7
      只要按时交养老保险就到期就有退休金。
    • 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
      国有企业,或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XX或XX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民营
    • 什么是股份制企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而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 什么是股份制企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什么是股份制企业 股份制公司是指公司是多个股东出资建立的,不一定是上市公司,有私有制,国有制,股份制几种,私有制一般是民营企业,国有制一般指中央直接控制的企业,股份制是指多个股东合资,可以是公私联合也可以是纯粹私人联合经营。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