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前检查费
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支付,具体定额标准为:
妊娠满3个月不满5个月终止妊娠的,定额为500元;
妊娠满5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定额为800元;
妊娠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定额为1000元。
产前检查费由职工本人先垫付,生育或流、引产后与生育津贴一起申报、拨付。无生育计划流产的职工,不享受产前检查费。
2、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具体限额标准为:
在综合(或专科)三级医院生育的,正常生育医疗费限额为3000元,剖宫产医疗费限额为3600元;
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生育的,正常生育医疗费限额为2500元,剖宫产医疗费限额为30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5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取出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流产术、引产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上述医疗费用按项目实行限额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具体限额标准为: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限额为200元;
皮下埋植术、取出皮埋术,限额为150元;
绝育(复通)手术,限额为1500元;
妊娠2个月以内(含2个月)流产(包括药物流产)的,限额为200元;
妊娠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流产的,限额为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上4个月以内流产的,限额为600元;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限额为800元。
注:每名参保职工一个生育保险年度内最多报销两次流产费用。
4、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参照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设起付线。
5、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在三级医院生育限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医疗保险,享受的生育医疗费待遇低于生育补助金标准的,提供相关材料后,按就高原则,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6、除急诊、急救外,参保职工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当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下同)实施。职工持本人社保卡与生育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
职工在非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先由职工个人垫付医疗费,治疗结束后持有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按照三级医院生育医疗费限额标准的70%报销,实际发生额低于限额标准70%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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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9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c)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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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8目前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又称: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选择到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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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育保险待遇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3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具体可向社保中心或用人单位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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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待遇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3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