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采取一般税收管理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国家征税的权利所采取的税收强制手段。这不仅是税收的的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内在要求,也是税收强制性的具体表现。当今各国都在税收法律或行政法规中赋予了税务机关必要的税收强制执行权,以确保国家征税的有效行使。
一、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简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末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末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1.适用范围。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2.适用的前提条件。适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前提条件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即他们都是逾期未履行纳税义务的。此外,对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限期内仍未履行纳税义务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强制执行措施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是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4.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的具体条件、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1)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坚持告诫在先、执行在后的原则。(2)强制执行必须发生在限期缴纳期满之后。(3)采取强制执行前,应当依法报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5)扣押、查封、拍卖或者变卖等行为具有连续性。(6)个人及其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的范围内。(7)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应当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
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和保全措施区别是什么?
86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少?
111人看过
-
看守所强制措施是什么?
251人看过
-
入邪教的人能采取强制措施吗,强制措施的特征
377人看过
-
法院强制措施是否影响征信
102人看过
-
税务部门有强制措施吗
227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与税收强制措施有何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7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采取一般税收管理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国家征税的权利所采取的税收强制手段。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有以下区别:1、两种措施的适用对象不同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纳税义务人;而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纳税义务人、扣缴
-
什么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内容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6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措施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强制措施是否影响征信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7如果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征信记录中有记载,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应当删除。如果恶意逃避执行,会上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不能购买火车票、机票等,不能进行高消费。《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信息机构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内,信息主体可以说明不良信息,征信机构应当记录。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行为支付其财产费用:
-
责令停业停业,是强制措施还是强制措施?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15责令停产停业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这种处罚不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是实体上的处置,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
-
强制医疗的实施措施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一般来说,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如下: 1、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