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5.66万亿元,同比增长30.1%。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约1.1万亿元,同比增长33.4%,相当于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如今,许多传统产业纷纷集体触电,电商战略逐步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借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已成为当前政府和各行各业的共识。
机遇和挑战
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带来的是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它使人类真正进入到信息社会,其对社会的影响将远远超过商务的本身,除了在经济领域内产生的巨大而深刻影响外,它还将对就业、法律制度以及文化教育,乃至人们的生存和生活方式等带来巨大的影响。对检验检疫部门而言,同样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检验检疫的职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推进,新的区域经济体、自由贸易区不断涌现,但无论是一体化形式,还是自贸区形式,检验检疫保护人们健康安全、生态安全的法定职能,将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如何适应电子商务形式下,国际贸易的发展,确保把关的有效性,提升检验检疫依法履职的能力,需要我们转变观念,尽早规划,积极主动地从法律法规、基础建设、技术能力等各方面着手准备和解决。
维护贸易的作用。电子商务环境下,随着传统的关税壁垒逐渐消除,非关税壁垒中的配额、许可证等限制措施也不断弱化,而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为表现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因其隐蔽性、双重性、复杂性和灵活性等特点逐渐成为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保护本国产业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检验检疫作为制定、实施和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体,维护贸易的作用将日益凸显,但同时也必将成为来自国际、国内各方面的众矢之的。
服务行业的能力。电子商务是对传统商业模式和交易方式的颠覆,这必然对检验检疫的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适应电子商务的特点,加强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是检验检疫的必然选择。检验检疫电子政务建设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但也在简化办理手续、转变监管方式、再造工作流程等方面给检验检疫带来极大的考验。
对策与建议
检验检疫只有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在明确职能定位,厘清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不断深化各项改革,以单一窗口为目标,全面推进检验检疫电子政务建设,适应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才能在这场时代变革中占据主动地位,使检验检疫事业不断壮大和发展。
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现有的法律法规均是基于传统的有纸贸易制定的,许多不适用于电子商务方式,如电子签章、电子证单、安全认证、责任认定、知识产权等问题,急需进行制定、修改和完善,形成相匹配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体系。还应考虑到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法律建设相对稳定性之间的矛盾,新的法规体系应是一个较为灵活的框架,仅限于满足执法所必须的内容,而不应过细过全。这方面海关启动较早,并于近期正式实施了《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以需求为导向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要从满足企业的需求和执法监管的需求出发,加快检验检疫电子政务建设。在之前电子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网络安全技术、CA认证应用技术、传统OA与网上办公集成技术、跨平台的信息交换技术、协同工作技术、标准化技术、海量存储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关键技术的储备运用,对现有电子检验检疫体系全面的梳理整合,参考澳大利亚、日本等先进国家的成功做法,进行总体规划设计,主动与各口岸单位、金融机构等进行协调,积极参与单一窗口建设,最终以融入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电子支付为一体的现代口岸一体化服务体系为目标。
以便利和高效为原则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针对电子商务的运作特点,转变传统的监管方式,实现内部流程再造。进口方面,在确保国门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检疫前置、检验后移;出口方面,在履行国际义务和维护本国贸易的基础上,应改变以检验为主为以监管为主。
参与国际合作掌握中国话语权主导权。积极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关措施的研究,积极参与国际上相关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同时参与国际间的交流,加强与各国的对话与合作,不断提升中国检验检疫在国际上的话语权、主导权,从而才能更好地利用TBT/SPS等国际通行规则,在保护国内市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方面,充分发挥检验检疫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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