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从犯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来处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
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撤销行政处罚合适吗?
追究刑事责任后行政处罚不应撤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不同的责任,二者并不冲突;但是刑事处罚中的拘役、有期徒刑可以和行政拘留的期限相折抵,而罚金可以与罚款相折抵。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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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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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从犯如何的刑事责任承担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02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 法律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他参加实施的犯罪性质、被胁迫的程度以及对造成的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共同犯罪人中原来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后却变为自愿或者积极参加犯罪活动的,不能再确定为胁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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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胁迫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4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胁从犯所担负的刑事责任最小。被胁迫不得不参加犯罪的才是胁从犯,如果是被人引诱犯罪的不是胁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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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胁迫参加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9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其犯罪是在他人对其施加精神强制下作为的,是违背其意志的,但毕竟其人身并未受到强制,主观上仍有意志自由,只是畏于自身遭到的危险,不敢不参加犯罪,所以其主观上是有罪过的,因此要负刑事责任.但也由于其犯罪是不得已而为之,其危害性小于没受精神强制而实施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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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从犯承担刑事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6胁从犯应当根据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共同犯罪的一种,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实施了严重危害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就应承担刑事责任这一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 但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在量刑方面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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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罪的刑事责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4胁从犯,是指被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所谓“被迫参加犯罪”,是指因受到威胁强迫而参加犯罪。被胁迫者参加犯罪虽然不是出于自愿,但是其行为仍受意识控制的,所以仍对其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胁从犯,根据《刑法》第28条规定,应当考虑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完全被强制而犯罪的人不是胁从犯,其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