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工伤保险申领:条件和流程全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35:15 216 人看过

重庆市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职工因工死亡,应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

重庆市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职工因工死亡,应在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受伤应在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当地社保局医保部负责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业务。

一、重庆市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单位在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伤亡前12个月的《养老保险对帐单》复印件;

5、《死亡证明》;

6、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7、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8、重庆市工伤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养证明、生存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二、重庆市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单位在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工伤前12个月的《养老保险对帐单复印件》;

6、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7、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8、《领取伤残津贴申请表》;

9、《一次性享受伤残津贴申请书》。

三、重庆市工伤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单位在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因工下落不明前12个月的《养老保险对帐单》复印件;

5、下落不明职工供养亲属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养证明、生存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四、重庆市工伤职工申报辅助器具费用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3、上次领取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同意的《工伤人员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

6、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出具的证明书。

7、医疗机构或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出具的费用收据原件。

五、重庆市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单位在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3、经协议医疗机构及社保局同意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上次领取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复印件;

6、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7、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六、重庆市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的,单位在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及协议医疗机构同意的《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七、因工下落不明者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单位应按因工死亡的要求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提供法院宣告死亡的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八、因工下落不明职工重新出现的,单位应及时向当地社保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负责退还已发放的待遇。

九、重庆市工伤职工申请待遇重核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盖章的工伤保险待遇重核申请书;

2、上次领取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复印件;

3、待遇重核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复印件材料一律采用A4纸复印。医疗费用收据需按治疗时间及治疗医院顺序张贴在A4纸上,并填写费用总额。

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审理程序

一、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接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当地直工伤保险,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因工受伤时该人员未参加当地直工伤保险的;

2、因工受伤时单位未缴交工伤保险费;

3、未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批准证明的;

4、未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认,擅自安装、配置、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

5、申请资料不完整的。

三、医疗保险部在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经办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核定其各项待遇。

四、单位经办人持《受理回执》在约定的时间到医疗保险部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

五、单位或申请人如果对当地社保局核定的待遇有疑问,应60日内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确实有误者,可申请重核。

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发放程序

一、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的当月,当地社保局将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拨到单位,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二、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般每年7月调整一次。工伤待遇需要调整时,当地社保局将发文通知有关单位,并对符合条件的领取工伤长期待遇人员的待遇进行核定,打印《工伤长期待遇调整通知单》,通过单位发给享受待遇人员。

三、领取伤残津贴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应当在每年6月和12月的20日前向当地社保局提供由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才能继续领取待遇。逾期不能提供者,当地社保局将从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有关待遇,待补报资料后确认符合继续享受待遇的,予以补发。

四、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单位应及时向当地社保局报告。逾期不报的,单位负责追回多领的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重庆市职工工伤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及程序

相关文章

大冶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厦门市2010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宜兴市:调整2009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特别推荐

青海调整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

我省关心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生活,今年对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到10月下旬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意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核定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增发和补发的工伤保险待遇,目前各地的待遇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数据统计和总结。省本级已审核发放2006年12月31日前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685人,调整后月发放金额40.15万元,调整后月增发金额6.23万元。到10月25日,我省已将增发和补发的金额全部发放到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重庆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必须是受到伤害,而且是诊断为工伤或者是职业病的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范围(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的;(二)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其受到事故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时工伤职工和其供养亲属户籍不在本市的。上述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办法。实行一次性支付的,需由工伤职工本人或供养亲属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签订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书面协议。一、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及支付渠道(一)一次性支付标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以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20年,但需扣除已领取伤残津贴月份;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发1年,但最低不少于10年。生活护理费:以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为基数计发20年,但需
    2023-02-20
    453人看过
  • 重庆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一、重庆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必须是受到伤害,而且是诊断为工伤或者是职业病的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范围(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的;(二)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其受到事故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时工伤职工和其供养亲属户籍不在本市的。上述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办法。实行一次性支付的,需由工伤职工本人或供养亲属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签订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书面协议。二、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及支付渠道(一)一次性支付标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以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20年,但需扣除已领取伤残津贴月份;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发1年,但最低不少于10年。生活护理费:以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月
    2023-04-28
    293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解析
    第一步: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第二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最后一步: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单位支付工伤赔偿时,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支付以下费用: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
    2023-06-30
    172人看过
  • 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详解
    办事项目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机构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事依据1.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2.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4)38号];3.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h1{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stify}.h2{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stify}.h3{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
    2023-07-02
    196人看过
  • 重庆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二、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一)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
    2023-03-07
    97人看过
  •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
    一、重庆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2、个人:无须缴费二、重庆生育保险缴费基数1、按照2013年我市社平工资4252元/月计算,2014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508元、下限为1701元。2、按照2013年我市社平工资4252元/月计算,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6元,下限为2552元。备注: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三、重庆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
    2023-03-02
    24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重庆工伤待遇申领流程和条件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一)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视同工伤任定范围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事故申报表》报社保部门备案;如无法及时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备至参保地社保部门备案登记,之后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 (二)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申请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的
    • 2022年重庆工伤待遇申领流程和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
      (一)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视同工伤任定范围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事故申报表》报社保部门备案;如无法及时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备至参保地社保部门备案登记,之后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 (二)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申请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的
    • 重庆合川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重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用人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一般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成功申请。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申请,特殊情况下职工本人也可申请。那么重庆合川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了么,重庆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 4、工资; 5、护理费用; 6、工伤康复费; 8、伤残赔偿; 9、配置辅助器具等。
    • 重庆工伤待遇申领流程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07
      (一)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视同工伤任定范围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事故申报表》报社保部门备案;如无法及时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备至参保地社保部门备案登记,之后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 (二)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申请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的
    •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是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单位自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二、劳动能力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