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7:00:10 219 人看过

一、南昌市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44号)

第十一条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取得导游证的申请,应当依法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需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核发或者不予核发导游证的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二、南昌市导游证核发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依法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不予批准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患有甲类、乙类以及其他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健康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4.被吊销导游证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三、南昌市导游证核发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萍乡市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
    一、萍乡市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44号)第十一条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取得导游证的申请,应当依法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需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核发或者不予核发导游证的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二、萍乡市导游证核发受理条件依法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患有甲类、乙类以及其他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健康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4.被吊销导游证之日起未逾3年的三、萍乡市导游证核发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
    2023-05-18
    411人看过
  • 南昌市导游证核发需要什么资料
    一、南昌市导游证核发需要什么资料1.本人近期照片(2寸白底);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确认信息;3.导游人员资格证;4.身份证;5.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6.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书。二、南昌市导游证核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44号)第十一条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取得导游证的申请,应当依法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需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核发或者不予核发导游证的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三、南昌市导游证核发受理条件【予以批准的条件】依法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
    2023-05-14
    322人看过
  • 百色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
    一、百色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二、百色导游证核发的受理条件1.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等级证书》;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3.无《导游人管理条例》第5条情形;4.该事项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5.可执行告知承诺。三、百色导游证核发的办理时间百色市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四、百色导游证核发的办理材料身份证白底彩色照片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与经常执业地区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经常执业地
    2023-05-14
    91人看过
  • 来宾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
    一、来宾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3.没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有传染性疾病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被吊销导游证的。二、来宾导游证核发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2、白底彩色照片;3、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4、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5、与经常执业地区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经常执业地区的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确认信息。三、来宾导游证核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
    2023-05-14
    202人看过
  • 贺州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
    一、贺州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二、贺州导游证核发受理条件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05月14日国务院令263号,2017年10月7日予以修改。)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申请导游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3.没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有传染性疾病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被吊销导游证的。三、贺州导游证核发办理
    2023-05-18
    430人看过
  • 柳州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
    一、柳州导游证核发如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二、柳州导游证核发受理条件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05月14日国务院令263号,2017年10月7日予以修改。)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申请导游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3.没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有传染性疾病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被吊销导游证的。三、柳州导游证核发办理
    2023-05-18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如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3
      违反本条例规定,临街店面经营者超出经营场所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如何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3
      建设工程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对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查封的施工现场施工。对在查封的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劝离,同时可以通知供电、供水企
    • 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60条规定如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8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如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3
      提倡文明办丧事和进行祭奠活动。禁止在城市道路、住宅区的公共区域搭设灵棚、停放遗体、摆设花圈挽幛、吹奏丧事鼓乐、抛撒冥纸、焚烧祭品。
    • 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如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3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利用楼道、阳台、屋顶等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