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虚假劳务派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9:54:19 155 人看过

一、如何认定虚假劳务派遣

虚假劳务派遣如何判断如下:

1、劳动者是否是直接来用人单位应聘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却强迫劳动者(或在劳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然后再以“派遣工”的身份继续在单位工作,则为“虚假劳务派遣”;

2、劳动者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前,已与用工单位建立实际劳动关系的,应确定为“虚假劳务派遣”;

3、劳动者在用工单位试用一段时间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可判断为“虚假劳务派遣”。

二、如何订立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应由被派遣员工和劳务派遣单位协商签订,内容及格式与劳动合同相似。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协议订立的主体和内容。

该条的含义有二:

一是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二是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

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以往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大多是在这个问题上做手脚,现在有了法律的规定,将堵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做手脚的这一渠道,使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更加规范和明确。

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自诞生以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直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多数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都不规范,往往只约定派遣人数、派遣期限和费用,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则涉及不多,因而,劳务派遣协议一般被看作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事,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多大关系。更多的情况下,许多条款的约定往往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暗箱操作,被派遣劳动者根本不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也不知双方所约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规范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2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研究劳务派遣如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的话,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的订立期限一般较长。劳务派遣的工种一般是辅助性的工作,时间不会特别长。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的话劳务派遣合同有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的订立期限一般较长。劳务派遣的工种一般是辅助性的工作,时间不会特别长。 劳 务 派 遣 工 种 的 认 定 : 时 间 与 劳 动 关 系 的 认 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工种的认定主要涉及时间和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后,与用工单位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该固定期限期限为2年以上。同时,《劳务派遣
    2023-09-10
    458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认定?
    1、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派遣单位)签订合同的标的不同。劳务外包合同的标的是劳动成果,而劳务派遣的合同标的是劳动力。2、对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劳务外包中由外包单位进行直接的管理;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由用工单位管理。3、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劳务外包中,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构成委托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外包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构成劳动力租赁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构成用工管理合同关系。4、侵权责任主体不同。在劳务派遣中,原则上由用工单位承担劳动者侵权责任,派遣单位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在劳务外包中,应由外包单位承担劳动者的侵权责任。
    2024-01-11
    318人看过
  • 劳务派遣规定劳务派遣有哪些
    劳务派遣有的规定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用工单位的义务等。一、劳务派遣可以和单位直签合同吗劳务派遣工即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不需要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普通劳动合同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二、派遣单位是用工单位吗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常管理、期限、合同
    2023-06-23
    44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关系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啊?
    劳务派遣关系中应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劳务派遣工伤认定由谁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解决了这个问题,该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也就是说,在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时
    2023-07-27
    375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的年假如何计算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年假如何计算劳务派遣人员的年假计算和普通的劳动者是一样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二、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023-05-30
    370人看过
  • 遭遇虚假劳务派遣引发的维权案件
    “工作十几年,我才知道自己不是育青公司的人!”9月26日,37岁的农民工李洪愤懑地告诉记者,他1995年从四川广元老家来京后,一直在北京市育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青公司”)打工,然而几天前在劳动争议仲裁时,公司答辩人说,他的“老板”从2003年起已经变成了“利柏仁”劳务派遣公司。答辩人还举证了李洪与利柏仁签署的劳动合同,李洪斥之曰:“假的,到现在我都没见过利柏仁的人。”李洪说,2003年12月的一天,他和工友共300多人集中在育青公司大厅接受培训。管理人员对他们讲了“好好干”之类的话后,给每人发了一份空白的合同文本,要求签字。不明就里的李洪和其他工友签了字,当时“大家都不知道这有什么用,没人提‘劳务派遣’的事”。但正是这个签字,让李洪在遭遇“下岗”后向育青公司索要的经济补偿金落了空,“他们说我找错人了,我和育青公司已经没有劳动关系,让我去找利柏仁。”李洪告诉记者,在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
    2023-06-09
    73人看过
  • 劳务派遣资质认定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劳务派遣资质认定条件劳务派遣资质认定条件如下:1.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2.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3.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4.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5.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二、劳务派遣违约终止合同怎么赔偿按单位的实际损失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派遣单位违法与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赔偿派遣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劳务派遣是否享受五险一金劳务派遣是
    2022-11-13
    414人看过
  • 虚假债务该如何认定?
    法律综合知识
    1、虚假债务的认定可以从证据、当事人关系、金额数量和借款目的来判断性质。2、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3、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4-21
    352人看过
  • 虚假劳务派遣所带来的后果是什么?
    虚假劳务派遣的后果,具体如下:1、虚假出资的股东会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任;2、如果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法定最低限额时,则各股东无论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互负连带责任,股东之间视为合伙关系;3、如果有多个股东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则所有虚假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按其实际出资额与应出资额的差额分担责任。虚假宣传的处罚虚假宣传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
    2023-07-14
    52人看过
  • 异地劳务派遣协议中如何规定劳务派遣范围和酬薪
    跨地劳务派遣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劳务派遣单位有哪些责任?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需承担以下责任: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等义务。二、接受异地遣工吗在员工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异地劳务派遣员工社保缴纳的方式是:(一)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劳务派
    2023-03-30
    41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员工应该如何认定同工同酬
    如果劳务派遣工请求同工同酬,则用工单位应当对派遣工实行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若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则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确定。一、劳务派遣是否有年终奖劳务派遣有年终奖。派遣职工享有与用人单位员工同酬的权利。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劳务派遣工应享受年终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在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一岗位的劳动者之间,采取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023-06-23
    393人看过
  • 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后工龄如何认定的
    一、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后工龄如何认定的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后工龄认定的方法是:将转正之前的工龄合并,转正后连续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二、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
    2023-11-08
    195人看过
  • 如何与劳务派遣公司确认劳动关系
    一、如何与劳务派遣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与劳务派遣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是可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形成劳动关系,在身份上属于隶属和管理的关系;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属于合同关系期限不得低于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二、鉴定劳动关系需要多久鉴定劳动关系需要四十五天左右。依据相关的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相关规定具
    2022-10-09
    207人看过
  • 如何认定派遣业务员的伤害
    1。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业务员的工作区域和任务。事故发生后,要积极寻求当地交警队、派出所等政府部门的帮助,在政府工作人员的询问中,明确自己的身份和事件经过,为了确定有利于我们的证据,员工识别工伤的情况是什么: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受伤的;(2)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在工作前和工作后发生事故受伤的工作时间(3)在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场所因执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4)患职业病(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受伤或因事故失踪(6)在工作时间内因机动车事故受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公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
    2023-05-02
    25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虚假劳务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9
      1、劳动者是否直接来用人单位申请,如果是,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或者在劳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然后作为派遣工继续在单位工作,则为虚假劳务派遣;2、劳动者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前与用人单位建立实际劳动关系的,应当认定为虚假劳务派遣;3、用人单位试用一段时间后,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可判定为虚假劳务派遣。四、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 劳务派遣的认定如何确定劳务派遣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1、如果派遣单位确有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行为,而用工单位予以接受的,可认定为存在着实际劳务派遣关系。 2、另外根据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也可以进行认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
    • 劳务派遣包括哪些,如何认定劳务派遣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8
      劳务派遣关系可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局怎么认定行为是劳务派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局通过审查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时,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检查劳动协议或劳动合同,知道是否为劳务派遣。
    • 如何处理劳务派遣公司出现虚假行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8
      1、劳动者是否是直接来用人单位应聘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却强迫劳动者(或在劳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然后再以“派遣工”的身份继续在单位工作,则为“虚假劳务派遣”; 2、劳动者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前,已与用工单位建立实际劳动关系的,应确定为“虚假劳务派遣”; 3、劳动者在用工单位试用一段时间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可判断为“虚假劳务派遣”。 4,用人单位不得自己设立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