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与销售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13:55 246 人看过

当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经常会遇到销售者认为自己也是受骗者,应当由生产者承担责任的情形。那么销售者对于出售的产品到底应当承但什么责任?

关于销售才对出售的产品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负有哪些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都有明文规定。下面结合条文进行解释:

(一)销售者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具体包括:

(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2)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质量。

(3)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4)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6)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销售者违犯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成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此外,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者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销售者产品质量责任追偿的规定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追偿,是指销售者销出的产品发生质量责任,并由此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但产品的质量责任不是由销售者的原因造成的,出现这种质量损害,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提出赔偿要求,销售者承担了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供货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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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追偿,是指销售者销出的产品发生质量责任,并由此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但产品的质量责任不是由销售者的原因造成的,出现这种质量损害,消费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提出赔偿要求,销售者依《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了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供货人进行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依照前款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该条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如果产品存在瑕疵,需要修理、更换、退货的,或者是需要赔偿损失的,应当确定谁是该产品的销出者或者称该产品的销售者,确定的销售者是谁,就应当由谁负责赔偿,凡不属于销售人责任的部分,应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出发,先行给予赔偿,而后向生产者、供货人追偿;

二、销售者代为先行赔偿的行为是一种代位赔偿行为,是销售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应当承担责任的生产者、供货人承担了质量责任——为瑕疵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这种代位赔偿行为,是我国民事法律及《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先行赔偿人都有事后的追偿权,以确保自身利益的不受损失;

三、销售者的追偿是针对生产者、供货人行使的维权行为。销售者代生产者、供货人先行向消费者进行了赔偿,并不是责任和权利的消失,只能是责任和权利的转移,这是因为:

1、责任本来是应当由生产者、供货人承担的,销售者只是代其先行赔偿,生产者、供货人仍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销售者代为赔偿后,取得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权利,换言之,是代替消费者向生产昨、供货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3、生产者、供货人向销售者提供产品,因此而产生了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人要求质量责任赔偿,这是法定的义务,也是对销售者合法权益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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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4日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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