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被告不知道地址法院不会受理。民事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如果没有对方的准确信息,比如姓名,住址等,法院将不予受理。若是对方去向不明,但有住址,法院将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法送达相关司法文书,并可缺席审判,不影响案件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离婚关于财产重新分割的请求法院会受理吗
离婚关于财产重新分割的请求法院会受理,但是重新分割的理由必须是以下三种之中的一类: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具体来说,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申请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若对方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具体住址未知,能否起诉被告?
131人看过
-
法院如何及时通知原告离婚诉讼
237人看过
-
被告拒收法院的诉讼文书如何处理?
213人看过
-
如何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住址
499人看过
-
被告被告知如何收到涉外婚姻诉讼文书?
392人看过
-
起诉被告不知道地址的法院会受理吗
375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借给王某3万元,法院确定被告送达地址,法院未查被告地址如何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你借给王某3万元人民币,与王某之间形成了借款合同的法律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
-
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被告?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1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因此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起诉离婚起诉书上应该写的被告的住址和电话以及不知道被告的地址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8必须提供被告的住址、联系方式。不提供住址和联系方式,法院无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也就无法继续审理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
-
原告起诉被告住址不能确定被告人已收到法院传票,法院不理怎么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8此种情况无法起诉。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4年10月9日由最高人
-
离婚诉讼被告都涉及哪些内容的知识?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9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提前写好,开庭时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