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的定义和特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3:50:16 294 人看过

委托合同指的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在什么情形下委托合同终止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另有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当事人一方有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情形时,委托合同仍不终止。例如,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终止代理诉讼。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委托代理有什特点
    一、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委托代理人,又称“受托人”。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的人。代理人的一种。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当委托代理人是公民时,他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当委托代理人是法人时,所受托的事项必须符合其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委托代理人有权随时辞却委托,但应及时通知被代理人即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代理人承担。委托代理人应当正当合理地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委托代理人有权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自主地为意思表示。二、委托代理有什特点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第二,代理的事项及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决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第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
    2023-06-21
    171人看过
  •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以及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一、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包括:1.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处理事务的合同;2.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建立的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相互信任为基础的;3.《民法典》第九百六十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二、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如下: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三、委托合同有哪些特征《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
    2023-06-19
    474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区别在哪里,委托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区别在于两者的法律地位、合同内容、享有的权利不同,前者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但是后者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的特征是属于劳务、诺成、非要式、双务合同。一、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区别在哪里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区别在于: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3.独立决定权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
    2022-10-04
    174人看过
  • 我国的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有区别吗,行纪合同的特点
    一、我国的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有区别吗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4、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二、行纪合同的特点1、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大部分学者认为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因为行纪合同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为此,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法都设专章予以规定,认其为独立有名合同。我
    2023-06-20
    222人看过
  •  制式合同和非制式合同的定义及特点
    这段内容讲述了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区别。格式合同是由单方事先制定的、针对公众发布的合同,其条款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所有条款。这种合同的制定方通常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如果在合同解释上发生争议,应按照通常理解进行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如果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区别在于:(1)格式合同的要约针对公众发布,并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所有条款;(2)格式合同条款是由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对方当事人无法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通常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5)如果在合同解释上发生争议,应按照通常理解进行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
    2023-09-04
    152人看过
  • 什么是委托书公证和委托合同公证?
    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有两种,即委托书公证和委托合同公证。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合同公证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
    2023-04-24
    102人看过
  • 不动产的定义、特点和分类是什么?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不动产的特征:1、自然特性: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个别性、耐久性、数量有限性的特征。2、社会经济特性:不动产具有价值量大、用途多样性、涉及广泛性、权益受限性、难以变现性、保值增值性的特征。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是什么1、移动性动产具有可移动性。比如说手机、机动车、办公桌椅等流动资产与资金等动产、。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比如说像土地,房屋、等这些就是属于土地定着物。2、个别性动产一般来说不具特殊个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可以说它都是有着它的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权利差异等。3、耐久性动产一般来说都是会存在损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来说都是有限的。不动产可以说它的寿命长久,比如说有的时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这样也是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4、数量有限性动产数量一般来说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数量没有太多的局
    2023-07-22
    301人看过
  • 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和定义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是指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继承权丧失的特点: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的条件。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
    2023-08-09
    282人看过
  • 详细了解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干活的要听雇人的)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双方要明确:干什么,在哪干,多少钱)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只对雇佣关系有效)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双方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质利益关系。(工伤了要保险公司赔)劳动合同的中止有哪些特点通过分析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看出劳动合同中止具有以下特点:(1)此前当事人之间已经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
    2023-07-03
    164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点和法律意义
    效力待定的内容是指诉讼成立时不能确定其效力,但需要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诉讼。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在其行为成立时是否有效仍不确定;2、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能成为有效的民事行为。如果对方不知道行为人没有相应的代理权,如果对方知道或应该知道行为人仍然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不构成表面代理,是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对方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和类型效力待定合同指已经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由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者不生效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此之外的其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有效。2、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
    2023-07-05
    114人看过
  • 中介合同、委托合同和委托合同之间的具体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中介合同和委托合同与佣金合同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中介合同、委托合同和委托合同的相似之处都是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它们的区别如下:(L)中介合同的中介仅限于报道签约机会或媒体签约,其服务范围有限。仅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中介人本人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委托合同的代理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参加合同,并可以确定委托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内容,处理该事务的后果直接属于委托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委托合同的一方。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二)中介合同的中介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委托合同的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所处理的事务可以具有法律意义,也可以不具有法律意义;受托合同的受托买卖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从事买卖、委
    2023-05-07
    267人看过
  • 委托租赁特点
    单方解除合同
    委托租赁,是指具有从事金融租赁业务资格的公司做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一)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二)委托租赁可以实现集团公司或关联方资金注入方式的多样化;(三)委托租赁也可以使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的好处,调节客户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支出;(四)委托租赁可以使资金使用方和资金委托方二者关系清晰,便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房屋委托租赁最新合同<p>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p><p>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p><p>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p><p>备案证明编号:______
    2023-08-17
    315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法律定义是怎样的
    依《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可以是一项或者是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委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订立委托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但是,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委托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必须是符合委托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即必须符合“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这一形式和内容,否则,不成其为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一经成立,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共同努力完成委托事项,如委托人应向受委托人提供
    2023-02-22
    129人看过
  • 委托合同概念定义及主要法律特征
    根据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所以,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3、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2023-06-09
    41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委托合同的特点是什么,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几种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1
      1、特点: (1)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2)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5)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2、种类: (1)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2)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3)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 支票的特点和定义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7
      支票结算的特点概括起来说就是简便、灵活、迅速和可靠。所谓简便,是指使用支票办理结算手续简便,只要付款人在银行有足够的存款,它就可以签发支票给收款人,银行凭支票就可以办理款项的划拨或现金的支付。所谓灵活,是指按照规定,支票可以由付款人向收款人签发以直接办理结算,也可以由付款人出票委托银行主动付款给收款人,另外转帐支票在指定的城市中还可以背书转让。所谓迅速,是指使用支票办理结算,收款人将转帐支票和进账
    • 什么是委托合同定义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7-12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 委托合同有何特点,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
      特点: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四、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五、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种类: 一、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二、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三、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 委托合同的含义是什么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责任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1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人的责任怎么规定: 1)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按照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