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字报引发名誉权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08:03:11 144 人看过

阿-芬和阿-莲是相处多年的异姓姐妹,均在白集市场个体经营,生活中常互相帮忙,阿-芬叫**莲姐,阿-莲叫阿*芬妹,姐妹关系甚为密切。

9月,白集市场电线杆上出现两张带有侮辱阿-莲内容的小字报,被市场多人发现告诉阿-莲。为此阿-莲多方查询写小字报的人,阿-芬亦帮助想办法查询,二个月过去了仍没有结果。

11月中旬一天上午,阿-莲听信他人教唆怀疑小字报系阿-芬所写,并当面指责阿-芬贴了小字报,败坏阿-莲名誉。阿-芬不承认写、贴了小字报,为此,双方争吵、对骂,后发展到互殴。白集市场多人围观。

第二天,阿-芬仍感委曲,不堪忍受,即到医院治疗。后不断有朋友或熟人向阿-芬询问打架原因或责备埋怨阿-芬不该张贴小字报损害阿-莲声誉。阿-芬愈感心情沉重,郁郁寡欢,家人劝阻无效,无奈,阿-芬将阿-莲告上法庭,要求阿-莲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偿精神伤害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阿-莲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经法庭主持调解,阿-莲的丈夫同意在适当时间以适当方式向阿-芬表示歉意,两家逐渐恢复往日亲密关系。

在庭外和解过程中,一天早上,又出意外,阿-莲再次对阿-芬发生误解,双方争吵后对骂。次日晨,不堪精神打击的阿-芬住进了医院,支付医药费近2000元。

阿-芬给医生倾诉:我冤枉,我没有贴小字报……;阿-芬给家人倾诉:我受不了,我不想活了,我要和她拼命……;阿-芬给法官倾诉:救救我吧!我要崩溃了,……。

面对阿-芬的精神变化,阿-莲走进了法庭,来到了法官的面前,而此时的阿-芬已无力面对阿-莲,法官不能控制阿-芬的情绪,法庭调解不能进行。

面对阿-芬的处境,亲人担忧,担忧亲爱的阿-芬能否早日恢复精神健康;朋友担忧,担忧一贯活泼的阿-芬能否像以前一样快乐地生活;阿-莲担忧,担忧自己一时不理智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可怕的后果;法官担忧,担忧阿-芬的精神状况能否再经得起庭审案件事实的回忆、庭审辩论言词冲突的刺激以及诉讼风险地考验。

贾汪区人民法院认为:阿-莲在白集市场认定阿-芬张贴小字报并发生争执、对骂和互殴,并造成多人围观,客观上使公众有误认为小字报是阿-芬张贴的可能,对阿-芬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朋友们的咨询和责备源于阿-莲的名誉侵权,加重了阿-芬精神伤害,阿-莲应该予以赔偿,遂作出首文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公司与离职员工网上“揭短”引发名誉权纠纷
    人民网上海9月27日电(侯荣康吴艳燕包蹇)离职员工在篱笆论坛“揭发”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发帖反击称该员工因贪污公款被开除而蓄意报复,并曝光其身份证和学历证书信息,双方为此互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对方推上被告席。近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发帖内容缺乏事实依据,与客观情况不符,判令双方连续72小时在篱笆论坛上互致道歉声明,并由公司赔偿该离职员工精神损失费人民币5000元。去年9月下旬,篱笆论坛上一篇题为《令人震惊:婴儿奶粉出问题,D家月子餐更吓人》的帖子引起某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注意,帖子的内容矛头直指该公司的产品。据公司调查,该帖子的发帖人是一个月前离职的员工崔小姐。公司随即在该论坛针对崔小姐的帖子发表声明,称崔小姐贪污公款被公司开除而心存不满,发帖恶意攻击公司,随该声明一同出现在论坛上的还有崔小姐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信息。去年10月,崔小姐向法院递交诉状,两个月后公司以相
    2023-06-07
    477人看过
  • 一篇文章引发《长征组歌》创作人名誉权纠纷
    中国法院网讯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法庭受理一起原告李老先生状告唐老先生、中国合唱协会侵犯名誉权一案。原告要求二被告在《合唱通讯》中登报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今年79岁的李老先生诉称,其系《长征组歌》作曲者之一,被告唐老先生(86岁)在2008年2月《合唱通讯》总第44期发表题为《1965年版诞生的过程》一文,该文中被告唐老先生称:《长征组歌》是由唐老先生和另外二人创作的。《合唱通讯》是中国合唱协会所属的内部刊物,该《合唱通讯》在歌曲创作行业中影响力很大。被告唐老先生的文章在《合唱通讯》上一经发表,就在歌曲创作行业中产生了很大反响,使很多歌曲创作人士误认为李老先生虽为《长征组歌》的创作人之一,但实际上没有参加《长征组歌》创作。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同时,被告中国合唱协会在对被告唐老先生在其内部通讯上发表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未尽审查义务,致使该文章在歌曲创作
    2023-06-07
    430人看过
  • 发生名誉权纠纷应如何办
    发生名誉权纠纷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024-04-21
    88人看过
  • 分期购车造成不良信用记录引发名誉权纠纷
    李某在银行查询个人信用记录时,发现从未向工商银行贷款的他竟有不良记录,于是将工商银行及银行征信中心一并告上法庭。近日,在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桥东法庭主审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发现形成不良记录的责任在某汽车销售公司,原告对被告银行及征信中心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今年3月,原告李某在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查询个人信用记录时,发现有一条不良记录,内容是原告未完全清偿贷款人八万元的个人汽车贷款。事实上,原告并没有与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签订贷款合同。为此,原告将工商银行及银行征信中心诉至法院,认为自己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受到了侵害。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做起调解工作。原告李某陈述曾于2004年从某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与该汽车连锁销售有限公司约定分期付款。购车后,原告将每期车款均及时足额交给了该汽车连锁有限公司,到2006年原告已还清全部车款。被告方对“不良信息
    2023-05-05
    217人看过
  • 光绪死因引发名誉权纠纷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中国法院网讯今天上午,因光绪死因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近代史研究》杂志刊登了公安局某处的调研员包先生有关光绪之死的文章后,又登函表示该文章错误百出,并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这些内容基本属实,不构成侵权,因此驳回了包先生的诉讼请求。51岁的包先生是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干部,他起诉称,自己在2006年时曾应邀参加了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主办的有多家法医学专家参加的光绪死因推断专家论证会,期间,会议发给每个与会人员一份光绪死因的工作报告。会后,他根据会上材料,经过两年三个月的潜心研究、分析,撰写了《光绪死亡原因探析》一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主办的《近代史研究》上。2008年底,该刊物刊登了一份声明,称包先生撰写的文章是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数据,与原始数据及分析相较错误较多。包先生认为,此声明严重影响了自己在学术研究领域的声誉。现起诉要求中
    2023-06-07
    299人看过
  • 股东“被签名”引发股权纠纷
    一年来,因为股权的变更一共引发了八次诉讼和一次行政复议,但纠纷却远未结束谁动了我的股权?在南陵县工商局媒体了解到,XX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至2009年底该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为董某某、翟某某、钟某某、陶某某等4人。之后法人代表陶某某将所有股权对外转让。但翟某某却不同意将自己的股权变更登记,并于2009年12月21日向南陵县工商局提交了书面材料,声明非其本人亲自带身份证办理,其名下的股权不得变更。两个月后的2010年2月8日,XX公司的股权全部变更到王AA和汤BB名下,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价为1188万元。于是翟某某不服,坚称股权转让协议上的签名非其本人所签,在股权变更时其本人也未到现场,不过多次找南陵工商局理论均未果,于是开始了他的多起诉讼,要求重新将应有的股权变回自己的名下。翟某某的代理律师翟XX告诉媒体,最终在他们的坚持下,南陵县工商局撤销了一年前的股权变更登记,重新恢复了翟某某的公司
    2023-06-09
    162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怎么处理,名誉权纠纷在哪里诉讼
    一、名誉权纠纷怎么处理名誉权纠纷的处理: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二、名誉权纠纷在哪里诉讼名誉权纠纷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三、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
    2023-06-29
    173人看过
  • 电子邮件诽谤引发名誉权纠纷法院判赔1万元
    日前,广东的刘小姐用天河区法院开给她的支票兑付了1万元精神损失费,历时一年多、经广州市区两级法院开庭审判的“广州市首宗电子邮件侵犯名誉权”案暂时告一段落。去年5月之前,刘小姐在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去年5月中旬,刘小姐合同期满辞职。离职前刘小姐谢绝了总经理陈某的挽留。去年6月10日,刘小姐听说在她离职后陈某向全体员工发了一封诽谤她的公开信。在以后的日子里,不断有朋友和她提起公开信的事,这让刘小姐非常紧张。经旧同事转发,刘小姐读到了这封名为《人不自爱,必自取其辱———致公司全体同事的公开信》。在信中,老总称刘小姐曾打算用公司软件的源代码和其他单位进行交易被拒绝后,辞职离开单位。一气之下,刘小姐把陈某告上法庭,去年6月14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陈某的行为已经影响了公众对刘某的社会评价,导致刘某的名誉受损。天河法院要求陈某在广州发行的报
    2023-06-13
    16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因名誉权侵犯引起的侵权纠纷
    一、如何处理因名誉权侵犯引起的侵权纠纷名誉权侵权的,侵权人应停止侵害行为,积极消除不良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行为的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应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害名誉权的诉讼时效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三年。侵害名誉权属于一般侵权,一般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2023-10-19
    132人看过
  • 什么叫名誉权纠纷
    名誉权纠纷是指侵害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而引起的纠纷。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一、名誉权纠纷如何诉讼名誉权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2、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
    2023-03-24
    378人看过
  • 曝光小偷是不是有名誉权纠纷呢
    曝光小偷身份不会侵犯其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对于小偷身份的曝光,既不是侮辱,也不是诽谤,而是对于客观事实的陈述,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由于其自身的身份而非信息曝光的行为导致的,在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衡量上,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公众的知情权。《中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024-05-12
    212人看过
  • 著作权纠纷之后的名誉权纠纷
    《水乳大地》与《今夜火把到我家》是描写云南省特有的风土人情、人文地貌的著作,可没想到作者范稳和毕然却在著作权纠纷之后,产生了名誉权纠纷。这场关乎名誉的纠纷近期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范稳的诉讼请求2000年9月,毕然所著的《今夜火把到我家》由中国三峡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2004年1月,范稳所著的《水乳大地》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2004年7月28日,毕然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县召开的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第二届当代彝族文学研讨会上发言,认为《水乳大地》剽窃了《今夜火把到我家》。之后,毕然向记者提供了4份《水乳大地》—《今夜火把到我家》之书面比较材料。2005年9月27日,毕然以《水乳大地》抄袭、剽窃了《今夜火把到我家》为由,将范稳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3月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原、被告的著作有相似之处,但范稳所著的《水
    2023-06-08
    433人看过
  • 出售小产权房会引发哪些纠纷
    2006年5月,村民吴某与退休干部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双方同意以13万元的价格将吴某名下的一套自建房屋出售给张某。协议签订后,张某向吴某支付了全部房款,吴某将房屋及土地使用证交给张某。由于该房地产属于集体土地,双方均未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吴某交房后,全家搬到另一个地方居住,张某一家至今一直住在这所房子里。2011年3月,吴某查询到,他出售的房子面临巨额拆迁补偿。因此,吴某以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国家土地法强制性规定为由,起诉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分别返还房屋和房款。张某在应诉后承认,他与吴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但他认为,合同双方已签订并履行多年,吴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原价13万元。如果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按照“双倍返还原则”直接将房屋和房款返还给对方,显然是不利的。在本案中,原告吴某背弃了协议,因为他想在拆迁中谋取更大的利益,这违反了诚
    2023-05-08
    153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纠纷属于经济纠纷吗
    名誉权侵权纠纷不属于经济纠纷,名誉权侵权纠纷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属于人格权纠纷。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人格权纠纷包括: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2、姓名权纠纷;3、肖像权纠纷;4、名誉权纠纷;5、荣誉权纠纷;6、隐私权纠纷;7、婚姻自主权纠纷;8、人身自由权纠纷;9、一般人格权纠纷。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条例的计算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国家精神损失赔偿法是如何规定的国家精神损失赔偿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精神赔偿解释》列
    2023-06-29
    251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新闻报道引起的被告和原告名誉权纠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7
      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规定,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 因行使诉权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3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认定: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 因情感纠纷引起的侵犯名誉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4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1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一、问: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答: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
    • 名誉纠纷与名誉权纠纷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侵害名誉权的最基本要件是看受害人的社会评价是否降低。侵权人用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或者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致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应认定属于侵害名誉权行为。
    • 贴小字报算不算损害他人名誉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1
      内容构成侮辱、诽谤或侵犯隐私的话,构成侵犯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