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
2、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指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其所认购的股份可另行募集。
此种失权是当然失权,已失权之认股人即使其后交纳了股款,也不能恢复其地位,因而有督促认股人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作用。
3、损害赔偿。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由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或被撤消、解散的情况下,违约的股东应向其他守约的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股东出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态
在实践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有多种,情形不同,对公司、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股东产生的影响亦有所不同,因而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方式也不同。
1.按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表现为出资义务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种情形。
出资义务不履行是指股东完全不履行出资义务,具体表现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拒绝出资是指股东在章程制定或填写认购书后拒绝按规定出资;不能出资是指因客观条件,不能履行出资义务,如出资的建筑物在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前毁损或灭失,非专利技术在出资前泄密等;虚假出资是指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如为了享有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虚构外方出资,搞假合资、假合作,或为了凑足股东人数虚拟出资或股份;抽逃出资是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缴纳的出资暗中抽回。
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是指出资义务履行不当,包括迟延出资、不完全出资、瑕疵给付和出资不实等情形。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规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不完全出资,指股东不按规定数额足额缴纳出资;瑕疵给付,指股东缴付的现物存在着品格或权利上的瑕疵,如所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备应有的功能或效用;或者所交付的标的存在着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公司对标的物的占有和使用;出资不实,是指股东出资现物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其章程所确定的价值。出资不实违反股东足额缴纳出资之义务,是不完全出资的一种特殊形式。
2.按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出资义务不履行可分为公司成立前出资义务的不履行和公司成立后出资义务的不履行。
因为认购公司股份或资本的行为既可以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也可以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公司成立前的认购是认购尚未成立的公司的股份,公司成立后的认购是认购已经存在的公司的尚未发行的股份(新股认购),因此,出资义务的不履行既可发生在公司设立阶段,也可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即便是认购尚未成立公司的股份,其出资义务的违反也可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如现物出资义务不履行便经常发生在公司成立以后,因现物出资须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其中以建筑物、工业产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还须办理登记手续,但上述财产权的受让人只能是已登记成立的公司。公司成立前的出资义务不履行有可能导致不成立,而公司成立后出资义务不履行有可能导致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解散,严重者可能导致公司被撤销。
-
抽逃出资股东采取何种补救措施?
166人看过
-
离婚能否作为违约的救济措施?
174人看过
-
股权转让需要承担债务吗,股东出资违约的救济
260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后采取什么措施补救?
452人看过
-
五年合同未签署的违约救济措施
357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制度及救济措施
340人看过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
小股东的司法救济措施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3小股东的司法救济措施: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
-
分批交货合同中的违约救济措施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3批次交货合同的救济方法有: 1、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 3、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无效时,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
民法典规定合同违约的救济措施百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2违约救济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以保障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销售合同公约》第7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责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
违约责任中补救措施的方式,违约责任中补救措施的适用?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7一.违约责任中补救措施的方式采取补救措施的类型。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 (1)合同法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二.违约责任中补救措施的适用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在采取补救措施
-
房屋租赁合同中租户违约的救济措施湖北在线咨询 2024-11-2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告知租房者,他们在搬迁期间需要在相对宽裕的时间内(例如3日)完成所有相关事宜,并结清所有房款。如果对方未能按时完成这些要求,我们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在告知期限结束之后,租房者仍然未能履行搬迁义务,那么我们就需要前往法院立案庭进行起诉,并向法官申请对对方的财产实施优先保全措施,以便冻结内部存储的货物。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请求法廷责令租房者偿还所拖欠的房款,以及迟延支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