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去世后公婆是不是有义务赡养孙子
首先,长辈对晚辈叫做抚养,晚辈对长辈叫赡养。丈夫去世后,祖父母没有抚养孙子女的义务,应当由孩子的母亲抚养。
但是,如果孩子的母亲没有抚养能力,或者母亲已经死亡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是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养子女对生父母是不是有赡养义务
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虽然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成年的养子女只需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孙子代位继承是不是具有赡养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而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在代位继承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因此,孙子的赡养义务与是不是代为继承无关,只要孙子女具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的,孙子女就具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n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丈夫去世公婆抚养孙子是法定的义务吗
187人看过
-
妻子在丈夫去世后是否有义务抚养公婆?
426人看过
-
妻子是否有法律义务在丈夫去世后养公婆?
73人看过
-
丈夫去世后婆婆由谁赡养
394人看过
-
丈夫去世公婆应该代养孙子吗?
282人看过
-
丈夫去世妻子有义务养公婆吗,有哪些规定
90人看过
-
丈夫去世后,公婆是否有抚养孙子的义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23首先,长辈对晚辈叫做抚养,晚辈对长辈叫赡养。丈夫去世后,祖父母没有抚养孙子女的义务,应当由孩子的母亲抚养。 但是,如果孩子的母亲没有抚养能力,或者母亲已经死亡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是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女的。
-
丈夫死后孙子赡养义务,孙子是否需要赡养奶奶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81、孙辈对祖辈一般没有赡养义务。但是,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孙辈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也就是祖辈的赡养义务有其子女承担,孙辈不承担。但是,子女先于祖辈去世的,
-
丈夫去世公婆应该代养孙子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义务抚养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也就是说,丈夫去世,公婆抚养孙子义务 有两个条件: 母亲已去世或母亲已在世,但无抚养能力; 2、公婆有抚养能力。
-
丈夫去世后婆婆由谁赡养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9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 (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 (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 (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0条规定
-
丈夫去世后改嫁女儿有义务赡养丈夫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1我国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而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照父母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承关系中另当别论)。因此,丈夫去世后,妻子不具有对公婆的赡养义务,由其他子女承担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