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
为了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有关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重庆的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签订出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的受让人应为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或为经有法人资格单位授权的单位。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用途。出让土地使用权合同及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用途均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分类》中对土地用途的要求填写至三级类。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对出让合同中涉及综合用途50年的,在申请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小证)时,用途填写“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或“混合用地”,使用年限50年。
四、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登记面积。出让合同中的出让面积与按红线图实际测绘的面积不一致时,以实际测绘面积登记发证。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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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10(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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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8土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指的是,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约定未到期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而回收土地使用权。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提前回收的关规定中: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从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出发,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土地使用权提前回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公共利益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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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土地使用权性质的问题!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开发商在钻法律的空子: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却用来开发商品房。不过,既然政府和开发商有交易,房产证上可能会写上划拨,但是:划拨的土地是不能用于开发商品房的,房产证上写“划拨”,将来可能会有麻烦。给您一个法条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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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出让金返还的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6一、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二、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2.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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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有权办理土地出让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11您前面说是土地在开发商用地红线范围内,后面又提到国土房管证,情况不大明了详细。我只能就一般的法律规定给您做答。如果没开发商有跟你商议,并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此时房屋或者土地的产权仍然归属于你。因此,国土部门是无法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的。自然,开发商也无法申请到国土证、规划许可证。如果其中发生违反前述法律程序的事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