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必须优先执行抵押财产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21:54:27 374 人看过

一、执行中必须优先执行抵押财产吗

1、执行中不是必须优先执行抵押财产。申请执行人既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已抵押的财产,也可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未抵押财产。具体要看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和法院查询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范围。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法院执行具体流程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

1、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由法院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要快,申请人就得尽量多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财产可供执行是执行到位的前提。

2、在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会根据可执行财产性质依法对该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责令被执行人在限期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处理该财产,包括:扣划存款、委托评估拍卖动产、不动产等。对财产的处理原则,一般是:容易变现的先处理。

3、对于拘留被执行人,一般是因为被执行人违反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但对被执行人的拘留,不影响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

4、关于被执行人被拘留后,被担保出来,应该是有第三人向法院提出执行担保。执行担保一般为财产担保,也不排除保证人担保。对于财产担保,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不履行,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如果是保证人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保证人的相应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先予执行必须在开庭后吗
    先予执行必须在开庭后申请吗先予执行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做出前采取。《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06、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023-06-13
    244人看过
  • 抵押物优先的如何执行担保人
    1、如果该抵押物是债务人提供的,优先执行该抵押物。2、如果该抵押物是第三人提供的,则任意执行抵押物或者主张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是《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民法典》对担保人追偿权的相关规定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
    2023-03-06
    283人看过
  • 参照执行是必须执行吗
    一、参照执行是必须执行吗1、参照执行不是必须执行。参照执行是指与法律文件适用对象相近的单位不再制定专门法律文件,而是要求相近单位参考该法律文件并仿照执行;而执行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七条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第八十三条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第八十四条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二、拘役是公安机关执行吗拘役不是公安机关执
    2023-08-10
    172人看过
  • 银行抵押权在破产中有优先权吗
    有。银行抵押权能享有优先权。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一、公司破产的后果包括哪些?公司破产后果有哪些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负责人的效力依照我国《公司法
    2023-03-09
    161人看过
  • 不动产执行中的优先权租金
    等条件下租赁优先权,一般是指相同租金等同等条件下,你享有优先权。如果有人愿意出更高的租金,而你不同意,出租人把商铺出租给别人,你的优先权视为放弃。目前,商铺并未租赁给别人,只是要装修,如果装修之后出租时未实现你的优先租赁权,才构成违约。如果合同到期,赔偿的问题可能有风险。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租赁权,不过,也不排斥优先租赁权。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优先租赁权的,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在新的竞租者提出新的承租条件后,出租人应先征求原承租人是否愿意接受该新的承租条件,如果承租人接受该承租条件,出租人应将租赁物优先出租给原承租人,只有在原承租人明确表示不能接受新的承租条件时,出租人方可将租赁物出租给新的承租人。约定的优先租赁权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不过,如果新的承租者是善意承租,优先租赁
    2023-03-13
    314人看过
  • 先予执行必须有生效判决吗
    先予执行不需要有生效判决。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第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第三,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不能裁定先予执行。另外
    2023-06-12
    209人看过
  • 减刑必须有财产执行终结书吗
    减刑有可能需要提供财产执行终结书,具体来说,如果减刑之前的附加刑为支付罚金、或者是没收财产,那么在罚金全部缴纳完毕、名下财产都没收,或者还是没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可以出具终结执行财产裁定书。一、预交罚金能减刑吗要看具体情节,一般可以减刑。法院让在判决之前先交罚金,首先是要保证罚金的执行率,另一方面是要看悔罪态度,有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者隐匿财产不予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缴纳。二、法院判的罚金太多家属无力交罚款该如何办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
    2023-03-22
    494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执行受偿可以优先吗?
    一、诉前财产保全执行受偿可以优先吗?不可以优先受偿,财产保全期间,财产是处理冻结状态的,不可以私自执行受偿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诉讼保全只是一种诉讼保障制度,不管是诉前保全还是诉中保全都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或处分财产导致日后判决难以或无法执行,其目的均是为了日后更好的执行,而不是将诉讼保全等同于抵押权可以在日后执行中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这样就会导致先到期的债权人将债务人的财产保全,而后到期的债权人即使想保全也无从可保。二、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
    2023-06-03
    207人看过
  • 法院应首先执行抵押物吗?
    首先抵押权就是债务人出于资金的需要而向债权人筹集资金时,向出资人提供的质押保障。在于资金无法偿还时,用用抵押物(担保物)履行偿债义务。所以一般抵押物和借款资金价值只能高于或者等于。抵押物价值不能低于债权人的出资金额。抵押权具有几项特殊性:1、提供抵押物的不能是债权人,债务人或担保人都可以提出抵押物担保。2、抵押权从属于担保物权。但同时,抵押权属于约定担保物,而不属于法定担保物。3、抵押权具有的法律权利是:优先受偿权和变价权4、抵押物只需要登记,不必转移抵押物。抵押权的用处是出于对债务人偿债的动机而存在的,也就是说债务人抵押担保物是出于还不起钱的情况下,抵押物代替债务人对债务进行清偿的行为。优先受偿权是指约定特殊债务人的在偿还债务时优先于一般债务人的受偿权利。债权人在拥有抵押物担保物时,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资金的,债权人有权利将抵押物变卖、拍卖用来将资金变现用来抵扣债务;其次,同一个抵押物先后
    2023-06-16
    78人看过
  • 抵押的生活必须房屋能否被执行
    去年,我以我一家三口唯一的一套坐落在市区豪华地段的154平方米的三室两厅居住用房,向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由于经营亏损,一直未能偿还。后银行起诉要我还债并得到法院支持,随后又进行执行程序。几天前,法院执行人员查封了我的住房,并讲如果我不自觉履行,将对此房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我曾在报纸上看到,法院对这种住房不得作此处理,便与执行人员争论,没想到他们根本不予理睬。请问,法院这样做有依据吗?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法院作这样的处理是有法律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11月4日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设定了抵押的房屋就一定不能执行。我们知道,设定抵押的债权具有特殊性。有的债权比普通债权的安全性更高,更应当加以周到保护。无论是诉讼程序还是执行程序都
    2023-06-04
    348人看过
  •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必须得写吗
    法院作出财产申报令后,被执行人需要对财产进行申报,如果不申报的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和罚款等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023-06-13
    487人看过
  • 财产保全必须要担保吗,财产保全的执行
    一、财产保全必须要担保吗申请财产保全的,不一定要提供担保,例如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二、财产保全的执行(一)保全执行
    2023-06-17
    367人看过
  • 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有抵押的怎么执行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一、抵押担保和留置担保有什么区别一、含义不同:1、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2、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优先效力不同:同一标的物上,留置权>抵押权>质权。1、先抵后留,即抵押物被留置。无论抵押权登记与否,也无论留置权人是否知道留置物已存在抵押权的事实,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2、先留后抵,即留置物被抵押。依抵押权设定人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动产所有人在留置权发生后又以留置物为他人设定
    2023-06-21
    391人看过
  • 优先抵押权和担保同时存在如何执行
    同一债务存在抵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所以抵押权优先于保证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一、诉讼保全后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吗诉讼保全后是否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要具体分析。保全是对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的一项强制措施。因为担保优先于其他债权,所以如果
    2023-03-12
    20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对房产抵押,执行中先处理房产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如有其他容易执行的财产,也可能先执行其他财产。
    • 刑事退赔优先于抵押债权执行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9
      刚好反过来,抵押债权属于第二顺位,退赔属于第三顺位,所以是优先执行抵押债权。
    • 银行非抵押质押的诉讼执行有优先还本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
      只有抵押物有优先权,非抵押物银行没有优先权。银行贷款合同由合同法进行规范,抵押权由物权法规范。《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婚前财产必须能被执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14
      1、民法典规定,婚前约定的财产是否可以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执行一方个人财产偿还其应该承担的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
    • 裁决先予执行必须先行工伤认定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裁决先予执行工伤医疗费是为了满足受伤职工的迫切需要,以解燃眉之急,先行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