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的知情权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3:30:07 396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的知情权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也就是说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是有知情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四条【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的知情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未履行集体财产公布义务的情况下,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查阅、复制权。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查阅、复制权受到侵害,即集体经济组织拒绝集体成员查阅、复制,集体成员当然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二、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

最先,当代行政部门虽然要追求完美公布公平的价值观念,但另外高效率针对行政部门来讲也是不可忽视的。假如将全部信息内容都没有理由所有曝出,则必定会出现一部分因为行政部门信息内容的太早公布而危害行政部门成功实行,乃至一些行政决策未都还没实行便太早夭亡。更别说,行政单位手上把握有很多涉及到国防安全和国家主权的信息内容,这些信息内容做为一种关键的密秘信息内容,具备必要性、法定性和局限等特点,其使用权应归属于总体上的我国,关键便取决于信息保密权,而且这类使用权是一种对世权,别的一切行为主体均不可侵害。

次之,传统一定的差旅密秘还为了更好地创建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由于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政府部门愈来愈多地干预社会发展,因此手上便慢慢把握了有关群众个人性的信息内容,假如将这些私人信息随意公布,则会危害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另外,这类个人行为也损害了群众的个人隐私。个人隐私与自主权一样全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所不一样的是自主权确保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管,进而做到民主化;而个人隐私则立即确保本人随意,为此来完成民主化。从这一实际意义上而言,传统一定的差旅商业秘密也就是必需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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