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材料和对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17:23:11 492 人看过

服务对象

省直统筹单位参保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申报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等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

每月1日至20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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