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9-09-08 19:38:56 112 人看过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日起施行。人事部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部长尹*民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其(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十条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三章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一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

(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三)擅自为应试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

(四)提示或者暗示应试人员答卷的;

(五)未准确记录考场情况及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者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

(七)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给予相应处分:

(一)因命(审)题(卷)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或者取得相应证书的;

(三)因失职造成应试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六)擅自更改、编造或者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七)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

(八)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九)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成绩错误,后果严重的;

(十)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十一)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十二)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答题纸等或者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的;

(十三)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者打击报复应试人员的;

(十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发现的,考试工作人员应当查实情况、如实记录,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拒绝签字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拒签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的物品,应当填写收据暂留保管。

第十五条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二)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有第六条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的。

第十六条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在对违纪违规的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纪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试人员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被处理的应试人员。

第十七条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考试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人员,省级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按照本规定2年内或者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期限,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报名,但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1日起施行。人事部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
    一、为便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机读阅卷,全国统一规定统计考试准考证号码为11位。格式为:级别代码年份代码省级代码地市代码考场代码座位序号二、准考证号码第一位为考试级别代码:初级资格考试代码为1,中级资格考试代码为2,高级资格考试代码为3。三、第二位第三位为年度代码,取本年度最末两位阿拉伯数字“10”。四、第四至第七位为应考人员所在省、市两级行政区划代码,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确定。【佛山市行政区划代号编码:4406】五、第八位、第九位为考场代码,第十位、第十一位为座位序号,由各地统考办自行编排。
    2023-05-29
    464人看过
  • 温州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南
    考试科目与内容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考试日期和时间(一)考试日期: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二)考试时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上午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下午为《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考试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2023-05-29
    482人看过
  • 员工的违纪行为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该怎么处理违纪员工?
    企业制度要符合基本要求:1、企业制度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性规定。2、企业制度要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3、企业制度要经过民主和协商的过程,才能最终定下来。企业制度不能由企业所有者和管理人员单方面决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实体和程序合法的情形下,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者赔偿。企业制度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性规定。当企业制度有漏洞,找不到最恰当的规定时,要运用“援引比附”的方法,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或者可以合理运用规章制度中的兜底条款;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规章制度未作出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亦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律师补充: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这是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即使用人单位未制定规章制度或
    2023-05-07
    461人看过
  • 负责人就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答记者问
    11月9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部长令,公布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机关负责人就《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记者:请介绍一下《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负责人:公务员录用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考试是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公务员录用考试规模不断扩大,全国每年约考试录用10万余名公务员,有近500万人参加考试。报考对象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扩大到社会各类人员,随着报考人员身份的日益复杂,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日趋频繁,考试的环境日趋复杂,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有组织作弊行为日趋增多。2006年至今,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发现了1605例违纪违规行为。其中,2009年中央机关招考即发现了935例。为严厉打击考试作弊,有必要出台政策法规对这些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制
    2023-06-06
    375人看过
  • 公务员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是什么
    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二)查看、偷听违规带
    2024-01-22
    250人看过
  • 处理国家机关工勤人员违纪行为的规定
    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均取消年终一次性资金: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已在最低工资档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受开除公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工资。退休大队主任违纪处分规定有哪些?对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密、贪污、受贿等严重问题,但尚不够给予行政、刑事处罚的,按照其错误程度应受到行政处分的种类,给予行政处理。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工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均取消年终一次性资金: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中被
    2023-07-04
    490人看过
  • 辛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辛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法律依据是什么(节选)《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依据文号:(人办发〔2002〕18号);条款号:无;条款内容:四、有关事项……(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公共科目的名称均为“经济基础知识”……。;颁布机关:人社部;实施日期:2002-03-01;2: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依据文号:(人职发〔1993〕1号);条款号:第二条、第六条、第十四条;条款内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二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第六条: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第十四条:经济专业技
    2023-05-25
    449人看过
  • 公务员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公务员报考条件
    公务员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是为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于2016年8月19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立法法对部门规章设定处理权限的新要求,《办法》规定,对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者取消当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视情形记录5年或者长期记录。《办法》加大了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的守法和纪律要求。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录用工作人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
    2023-12-24
    135人看过
  • 广东省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通知》,鼓励各类人才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发展,拓展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三条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实行统一的评审标准条件,统一的资格考试标准,颁发统一的资格证书,由政府人事职改工作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第四条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具备资格申报条件,提供个人学历、资历、获取与处理信息能力及业绩成果等有关材料,均可申报评审对应专业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第五条人事关系虽未正式调入我省,但已与我省某一非公
    2023-06-10
    328人看过
  • 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有什么规定?
    这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基本保持现有工资关系,只对个别突出不合理的工资关系作了适当调整。考虑到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现行工资标准在255元以上档次的级差过大,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关系摆不平,也不利于建立正常升级制度,这次将其255元以上档次的级差由现行的45元、55元调整为25元、30元、40元,并相应增设了档次。高级工程师及相当职务人员现行最高工资标准为330元,低于教授的最高工资标准,为了避免产生新的矛盾,这次将其工资标准在255元以上档次参照教授的工资标准作出相应调整,最高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30元调整为420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各职务起点工资标准和最高工资标准均分别提高两个档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
    2023-04-14
    406人看过
  • 考试违规行为有哪些
    一、在考试过程中,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3)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4)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5)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6)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7)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违纪处理: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八大纪律和六大纪律六大纪律是指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党的八大纪律: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二:要精
    2023-07-16
    82人看过
  • 公务员政策: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惩处和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一)行政机关公务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处分规章对统计违法违纪
    2023-04-24
    475人看过
  •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经与各有关部门研究,现就2004年度部分专业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国人厅发〔2003〕20号)中个别专业考试日期调整如下。专业名称原定考试日期调整后考试日期注册核安全工程师9月25日、26日、11月20日、21日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10月10日、10月17日、11月6日二、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要求,经与建设部研究决定,一级建造师首次考试于2004年11月13日、14日举行。三、根据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质量、出版、外销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会计、统计、审
    2023-06-10
    398人看过
  • 违纪员工处理技巧
    企业管理需要奖勤罚懒、有奖有罚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生产绩效。因此,企业的有效管理有赖于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但是,仅仅建立了规章制度还远远不够,更为重要的是有效落实规章制度。特别是对违纪员工的处理,规章制度的执行不仅是企业的自行规定,也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同时涉及到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的倒置,因此企业在处理时应尤其谨慎。某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该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劳动纪律,将违纪行为分为一般违纪、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对一般违纪给予口头警告,较重违纪给予书面警告,严重违纪予以辞退,且两次一般违纪视为较重违纪,两次较重违纪视为严重违纪。该公司规定,处罚员工需先后经过调查违纪事实、评估违纪程度、填写处罚报告、经理审批、发出处罚通知等五道程序。某公司员工吴某,一直以来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先后违纪10余次,仅1999年就有8次,每次该员工都向公司表示要痛改前非,但事情一过又故态复萌,结果受到公司
    2023-06-10
    3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11月9日公布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里面详细规定了关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处理办法,建议您对该办法进行详细阅读来帮助您解决问题。具体条文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报考者和录用工作人员在公务员
    • 医师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19条如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22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考点、考场的监督管理,有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介入调查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XX,同时抄送XX或者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是多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成绩已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请登录查询。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第1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5
      为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加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国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软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以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日期为每年的上半年,基本上在 3、4月进行,当年下半年进行考试,基本上在九月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财政部、人事部将会及时通知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