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接受申诉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并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只有当申诉引起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并作出不同于原判决、裁定的新判决、裁定时,才能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开始执行新的判决、裁定。这里要说明的是,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是上诉。
一、刑事案件申诉后会改判吗?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九条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四)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哪些,刑事案件申诉后会改判吗?
86人看过
-
公诉案件中的证明主体是谁
151人看过
-
劳动诉讼案件的诉讼主体都是谁
286人看过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谁
85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谁是自诉人
484人看过
-
刑事案件怎么申诉,刑事案件如何申诉
302人看过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
起诉重审案件的主体是谁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51、提起再审的主体大概有五类:本院院长、上级法院、双方当事人及其权利承继人、检察院、案外人。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
-
刑事案件具体申诉范围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9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时应提交申诉状,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
-
单位是刑事自诉案件的主体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01-07在我国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是独立提起诉讼的控方当事人,执行着控诉职能的自诉人是否承担证明责任以及履行该责任的程度如何,都影响着自诉案件的诉讼能否顺利进行。大的国家权力面前,被告人的力量显得微不足道,该条要求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应当一并收集,所以说该规定是对被告人权利的一种保护,并不是对人民法院举证责任的要求;第45条的规定说明收集证据是人民法院的职
-
离婚诉讼中案件的主体是谁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3离婚诉讼的主体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诉讼主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
刑事申诉案件是不是自诉案件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7一、如何提起刑事自诉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