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劳动诉讼举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20:52:03 257 人看过

一、举证责任的归责

举证责任,是指当法律要件事实在争议处理程序中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负有证实法律要件的当事人一方所承受的裁判者作出于其不利判断的危险。

“法释〔2001〕14号“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工伤案件的举证责任

在工伤赔偿案件中,关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认定的举证责任,不应当完全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第19条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工伤认定办法》(2003)第14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职业病认定的举证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第42条第2款规定,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练习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该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这都表明,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用人单位有无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劳动者患病是否由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对其无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劳动者患病不是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而劳动者对其提出的用人单位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该职业病危害因素致使劳动者患病的主张,不应当负举证责任。

2.工资拖欠案件的举证责任

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应当负举证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第6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这表明,用人单位有义务保存已支付工资的证据,而劳动者一般不可能掌握未支付工资的证据,在劳动者提出已履行劳动义务的证据并提出追索拖欠工资的主张时,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已支付工资,就应当认定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并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二、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诉讼相关文章
  • 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如何举证
    (一)平均工资以及工作年限尽到以上两个举证责任的前提后,单位如果无法完成自己的举证责任,将会被裁决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员工举证来证明补偿的年限(工作年限)以及补偿的基数(也就是平均工资)。司法实践中,工作年限的主要证据有劳动合同以及社保单。补偿的基数一般有工资条、工资折子、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二)被辞退的事实在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要想打赢辞退类劳动争议案件,还必须要证明单位确实辞退过员工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只有证明了这两个事实,进一步的举证责任才会发生倒置,即由单位来说明辞退的理由,并予以举证证明其合法性,如果不然,才会发生单位败诉的后果。可以证明辞退事实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1、书面的辞退通知书,这是最好的证据,但是上面一定要有公司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签名;2、录音证据万般无奈时,作为员工,别忘了采取这种方式搜集证据。3、工作交接单特别提醒:
    2023-03-24
    373人看过
  • 劳动诉讼的举证责任有什么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也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谁来举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在一般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即“谁主张,谁举证”。当事
    2023-06-14
    295人看过
  •  侵权责任如何举证?举证责任如何认定?
    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当事人需要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一方主张侵权行为并请求赔偿时,另一方则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生纠纷时,行为人应当对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况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当事人需要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也就是说,当一方主张侵权行为并请求赔偿时,另一方则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对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况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 侵 权 责 任 举 证 责 任 认 定侵权责任举证责任认定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主要涉及当一方被指控侵犯他人权益时,由哪一方承担证明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应当就
    2023-09-10
    135人看过
  • 如何正确理解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性质
    一、如何正确理解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最早源于古罗马时期,其与民事诉讼相伴而生,两者有着同样源远流长的历史。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根据《现代汉语大辞典》的解释,“责任”一词本身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二是指做不好分内的事,因而应该承担的过失。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又可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在不能提供证据的情况下,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它包含了四层意思:第一: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提出诉讼主张的责任,即“主张责任”;第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即“提供证据责任”;第三: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应当予以证明,以表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主张,即“说服责任”;第四: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
    2023-04-27
    362人看过
  •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举证责任责任如何认定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解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而对于解除合同的理由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三、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
    2023-06-24
    37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怎么对劳动纠纷举证
    一、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1、一般举证范围(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2、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3、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提
    2024-01-20
    282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确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2001年12月2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意思是:1。患者应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责任可以转移。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确立证明达到达真实的程度,证明责任将转移到医疗机构。三是确定责任转移的依据。确定医疗机构对没有因果关系和医疗过错承担证明责任,主要基于以下三点:一是患者的医学知识非常有限,在治疗过程中也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其次,如果因错误造成损害,在手术过程中一直处于麻醉状态,医疗过程中不可能知道证明责任的实质性分配标准,证明责任应由离证据最近或控制证据源的一方承担。最后,对因果关系和医疗过失的认定,涉及医学领域中的专门问题,一般都要通过鉴定才能认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怎么承担?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3-08-06
    198人看过
  • 劳动纠纷案件如何举证?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呢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由于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对等性,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
    2023-06-14
    99人看过
  • 如何确定超市摔倒责任方的举证责任
    一、如何确定超市摔倒责任方的举证责任超市摔倒责任方的举证责任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作为顾客,应就其在超市商场内发生了损害事实及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超市应当就其对顾客损伤不存在过错或者存在其他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这时候就需要顾客在摔伤后不要直接离开现场,应对当即找到商场负责人或者对周围情况进行拍照留存,否则事后很难找到证据。二、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根据义务人具体身份的不同,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也有差异,但大体概括为:1.安全警示义务。管理人或者组织者应当对场所或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损害风险通过明示的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警示。2.风险管理义务。现代社会经营环境错综交结,风险无时不存在于经营或组织过程中。3.监督义务。管理人或者组织者应根据自身场所或者活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作必要的检查和督促,以预防不安全因素诱发损害的发生。作为商业性经营主体,履行检查和督促义
    2023-07-09
    307人看过
  • 如何在刑事赔偿起诉中确定举证责任
    一、如何在刑事赔偿起诉中确定举证责任在刑事赔偿起诉中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二、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在程序上的区别是什么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在程序上的区别是:1.不同的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事保卫部门、拘留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赔偿范围不同。刑事赔偿范围是以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为基础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如错误的刑事拘留、错误逮捕、错误判断、刑讯逼供或者在刑事程序中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追回财产;行政赔偿范围是基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3.
    2024-01-05
    6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应该怎样来确定
    劳动中有几类证据的举证责任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类:1.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3.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4.因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5.发生工伤时,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6.主张发生争议,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
    2023-06-14
    34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如何确定举证期限?
    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不超过十五日。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未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审理时一般不组织质证。但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并经仲裁委员会同意的除外。劳动仲裁举证期限是多长时间关于举证期限确立的长短问题。由于劳动仲裁争议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目前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实践中,各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做法不一致。有的仲裁委规定可以在开庭前提交证据材料,有的规定最晚在开庭前一天提交。有的开庭之后提交仲裁委员会也收。如何确立举证期限的届满时间问题是关系到仲裁庭是否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根据《证据规定》的有关精神,在劳动仲裁争议方面,我们可以这样认定:1、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届
    2023-07-11
    295人看过
  • 谁承担诉讼中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方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等情况和材料,劳动者一般无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对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又作出了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一规定再次明确和扩大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减轻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任何原则都有例外,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需要考虑当事人举证的能力,以及举证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出于强势地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很多证据都在用人单位的掌控之
    2023-06-24
    94人看过
  • 如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举证责任
    涉及版权侵权赔付责任举证责任的评定标准如下:首先,当事人应为其所提出之观点承担举证责任,这便遵循了众所周知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其次,对于因污染环境或损坏生态引发的争议,适用的则是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024-08-06
    45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它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由人民法院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有助于监督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利于生效的调解协议、仲裁裁决和... 更多>

    #劳动诉讼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中的诉讼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5
      发生租赁合同纠纷的,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认为对方违约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
    •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如何确定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333号,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
    •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举证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2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采取“谁主张谁举证”与“谁作为谁举证”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
    • 怎样确定劳动诉讼管辖,劳动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2
      一、怎样确定劳动诉讼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
    • 劳动诉讼应该如何举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8
      1、当事人在诉讼中,按其主张承担下列举证责任:(1)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2)当事人主张已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就此主张举证。2、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向仲裁庭提交过的证据材料仍然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复印来自案卷的材料应当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证据核对章。3、当事人提交证据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