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0:34:56 337 人看过

1、民事诉讼中: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

2、行政诉讼中: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一、约定管辖适用范围和限制

1、适用范围:新民诉法将原民诉法中“5类”固定的约定管辖法院,扩大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成为列举管辖法院。依据新的民诉法,如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票据支付地等等法院均可以成为约定管辖的法院。

2、限制:约定管辖时,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以及约定的地点不能与争议无任何实际联系。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例如:在海口居住的甲乙签订一份车辆转让合同(价值18万元),丙作为担保人,住五指山市。根据新的民诉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甲、乙、丙可以书面约定选择甲、乙、丙住所地法院、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一级法院管辖,但合同上不能约定海口中院或海南省高院管辖。反之,就违反了“级别管辖”。

二、专利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1、专利行政案件即关于应否授予发明专利权、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维持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专利纠纷案件中实施强制许可及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由可能作为被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专利局所在地法院管辖,且为执法统一。

2、其余各类专利纠纷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各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法院同意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相应的各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中国法院对涉及专利权纠纷案件除前述专属管辖外,对收案最多的专利侵权案件等还要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这就是,即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地)的有受理权的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有哪些规定行政诉讼中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有11条: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些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第十九条不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因房地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
    2023-08-08
    38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共同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产生共同管辖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因诉讼主体之间有牵连关系。如某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使得该各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是因诉讼客体之间有牵连关系。如同一案件的标的物分散在两人上或两个以上法院辖区或侵权行为地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法院辖区内,使得该各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选择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同一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由此概念可知:选择管辖权的享有者是原告;原告有权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出发,在依法同时享有管辖权的几个法院中作任意选择;原告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原告一旦选择了其中的某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他法院将因此而丧失对该案件的管辖权。但在实践中常出现原告同时向有管辖权的几个法院都起诉,以及同一纠纷的双方当事人选择不同
    2023-06-06
    1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
    一、民事诉讼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是的。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但是,二者是有联系的。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再通过地域管辖来进一步具体落实受诉法院。地域管辖主要根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法律事实所在地来确定。即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的发生地、结果地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
    2023-06-17
    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的不同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举证规则跟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是一样的,没有多大的不同,只是在举证责任方面有点不同,行政机关会承担更多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时,会很大程度的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尤其在审理方面,审理的程序基本上跟民事诉讼是一样的,只是行政诉讼有点特殊,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之间不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举证方面会存在限制,因此行政机关会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必须证明自身的行政行为是合法、合理的,如果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责任进行举证,会存在限制,在举证方面是困难的。
    2023-03-03
    419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对此,《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2、管辖是上下级法院、同级法院之间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也就是说,管辖要解决不同审级和同级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权限划分问题。3、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管辖不包括第二审及再审案件的分工。我们实行四级两审制,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确定了第一审案件的管辖,第二审案件的管辖也就相应确定。另外,执行也是按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标准而定。4、管辖权与审判权、主管权
    2023-02-28
    179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优先管辖,刑事诉讼的移送管辖法律规定
    一、刑事诉讼的优先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二、刑事诉讼移送管辖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立案管辖立案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之间受理或侦查刑事案件时在职权范围上的分工。1、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主要是指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2023-03-04
    120人看过
  •  诉讼类型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诉讼形式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反诉是指本诉的被告人对原告提起的诉讼。反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必须相同;2、反诉只能向原诉法院提起;3、反诉和原诉应属于同一种诉讼程序;4、反诉和原诉应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5、反诉的时间必须在原诉受理之后,举证期限届满之前。诉讼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刑事诉讼:这是指通过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等环节,应用刑事法律来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以及判刑问题的过程。2.民事诉讼:这是指当国家、集体和个人各种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活动。3.行政诉讼:这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所作的处理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适用行政法,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和裁决的活动。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什么条件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也就是说反诉本诉的当事人必须相同,这是因为反
    2023-11-12
    377人看过
  • 税收行政诉讼的管辖有哪几类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的有关规定,税务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内容是:基层人民法院法院管辖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据此,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以及在本辖区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主要职责是审理第二审案件以及以下属各级人民法院进行监督和指导,因而基本上不受理一审税务行政案件,但对在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案件和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极复杂的个别税务行政案件也可分别由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二)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选择管辖四种。
    2023-03-29
    214人看过
  •  民事诉讼管辖标准的制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规定。根据规定,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点:首先,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地或者涉及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其次,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在本辖区且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后,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标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在本辖区且标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
    2023-08-26
    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受案排除范围?
    一、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有: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受案排除范围是什么行政诉讼受案排除范围是: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三、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有哪些我国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包括:开庭审理以及书面审理,书面审理一般适用于事实较清楚的案件。《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023-06-06
    40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裁定管辖有哪几种情况
    行政诉讼裁定管辖的情况有:一、移送管辖:法院已经受理——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二、指定管辖:1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3、基层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法院决定。中级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法院管辖或者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4、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法院管辖。指定管辖裁定应当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送达报请的人民法院及案件当事人。三、管辖权转移:上级法院有权审判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人民法院审判。下级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可以报
    2023-04-25
    4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管辖规定的修订与完善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属于票据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民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通常因民事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对于某些特殊案件,《民事诉讼法》作出了特别规定,这些特殊管辖的案件,可以由被告所在法院之外的其他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因票据权利人丧失对票据的持有而引起,属于票据纠纷,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无争议。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票据纠纷明确包括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当然并非所有与票据有关的纠纷都属于票据纠纷,如案由规定中将
    2023-07-04
    3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有几种管辖
    民事诉讼赔偿管辖可分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起诉法院管辖法律规定离婚起诉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民间借贷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2023-03-30
    32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怎么定,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
    一、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怎么定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海关处理的案件、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行政诉讼案的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原告合法。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行政机关处罚的是李某,那么就不能以李某
    2023-06-17
    26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9
      两者的联系:从形式上看,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都表现为法院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制裁。两者基本原则基本相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回避、合议、公开审理和两审终审制度。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但是双方还是有很多区别的。
    • 行政诉讼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的情形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1
      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以指定行为将行政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管辖的制度,即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的两种情况:一、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在这里,管辖权的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以指定行为将行政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管辖的制度,即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的两种情况:一、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在这里,管辖权的归属并没有疑问与纠纷,只
    • 法院管辖民事诉讼都有哪些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6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2009年11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对
    • 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的管辖有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商标侵权诉讼管辖规定: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出的民事诉讼,商标法第13条.第52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侵犯商品的储藏地或检查拘留地.被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存储地点是大量或频繁存储。隐藏侵权商品所在地的检查地点是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检查、检查侵权商品所在地。2、对于涉及不同侵权行为的多名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名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只有其中
    • 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起诉有哪些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3
      1、起诉(你书写《》,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立案庭提交材料)2、法院立案(法院审查材料,以为符合立案要件的,同意立案,并要求你按要求交纳诉讼费用)3、(立案后,法院择日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质证、辩论)4、判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5、执行(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执行的,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