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签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1 02:00:22 306 人看过

合同倒签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并未因倒签合同给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但倒签合同不仅与企业内控制度中关于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也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应当控制和避免倒签合同。

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一旦产生纠纷后由于证据难以取得,解决起来又比较困难,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无法体现,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一、倒签合同如何处理

1、合同管理工作是公司内部控制度执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对合同实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也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必然选择。合同管理应成为防范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守门员,而不是在出现法律纠纷时才冲锋陷阵。如何避免合同倒签,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行防范:

(1)加强合同管理业务培训。

(2)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3)优化合同审批流程。

(4)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的重要依据。合同倒签和补签潜伏着许多风险,各部门合同洽谈人应当按照公司内控制度流程和合同管理的要求,在履行业务前规范签订书面合同,避免合同倒签引起的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保障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倒签合同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一旦产生纠纷后由于证据难以取得,解决起来又比较困难,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无法体现,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在施工合同中,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工程量变更等可能性,缺少合法有效的合同作为依据,争议将难以顺利解决。对于采购合同,可能因为标的设备的市场价格浮动或运输损失风险而发生争议,又无法出具相关合同证明,如适用合同履行地或货物交接时的市场价格,可能因市场价格浮动变化较大,导致企业经营付出更高的成本,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

2、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补签合同违反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导致合同管理质量及效率的下降,扰乱企业正常的管理秩序。如补签合同使合同的生效时间迟于合同履行,但其他条款内容与正常签订的合同一致,导致合同的生效日期、履行期限及有效期限等有关期限规定产生逻辑上的冲突和混乱(如合同约定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而实际生效前,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等),同时也可能使合同的交货、验收、付款的时间及条件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等,这些问题都给合同的管理及履行带来了不良影响。有的单位为了赶在年底之前把计划资金消化掉,或清理年内因计划资金不够、计划未下达等原因未结算的项目,集中签订大批合同,导致合同立项审批和履约结算手续几乎同时进行,造成年底突击花钱和结算现象,扰乱了企业正常的工作管理秩序。

3、存在企业内控审计风险。公司在基本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流程中明确规定了项目管理流程以及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等管理环节和流程,规定了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倒签合同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都违反了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导致内控制度的执行偏差或发生漏洞,应当避免发生。

4、存在财务信息失真风险。若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会影响财务部门的及时入账管理,在财务部门的成本、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上无法如实显示项目相关的费用列支情况,导致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本状况,形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容易引发成本失控、决策失误等经营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借条中必须要约定利息吗,借款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借条中不一定要约定利息,由双方自由决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简单的借款合同也必须有如下条款:(一)出借人、借款人;(二)借款金额;(三)借款时间。在某些不签订正规借款合同的场合,借条同样可以构成借款关系,简单的借条一般由借款人书写为“今借到某某人民币**元”,并由借款人签名和注明时间,这样一张简单的借条也就具备了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不能仅仅满足于打一张借条,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根据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借条中不一定要约定利息,由双方自由决定。而且借款合同必备条款包
    2023-03-16
    361人看过
  • 合同需要那些必备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3、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4、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
    2023-03-26
    2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哪些条款是必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了两年多,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各种方式的宣传,很多人都知道,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一种自我保护措施。那么,劳动合同该怎么订,都包括哪些内容,是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案例一】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小罗,通过职业中介所找到了一个公司的文秘工作。在上班前,公司拿出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制作的劳动合同通用文本要求小罗在上面签字,小罗嫌通用文本太繁琐,而且有些条文的含义看不懂,于是就找人事部经理,要求自己写一份合同。经理认为小罗是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写一份合同应该没问题,于是就同意由小罗起草合同。双方在小罗起草的合同上签字,小罗开始上班。上班才半个月,公司领导找小罗谈话,要委派小罗到外地某办事处工作。小罗认为,招工时并没有说是要派到办事处,如果早知道这样就不会到这个公司来。但是公司认为,办事处是公司的下属机构,小罗应该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小罗起草的
    2023-06-10
    35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哪些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增加了如下必备条款:(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增加了如下必备条款:(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其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2)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实践中用人单位常常随意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情况是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3)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本来有明确的标准,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
    2023-06-08
    202人看过
  • 一般合同怎么签字才有效,合同需要那些必备条款?
    一、一般合同怎么签字才有效合同在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在合同成立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就生效,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如果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注意该签名必须为合同当事人本人亲自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合同需要那些必备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
    2023-06-25
    372人看过
  • 租赁房屋合同要写哪些必备条款
    租赁房屋合同要写以下必备条款:出租人、承租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修缮责任与违约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一、房东如何写租房证明一写房屋租赁证明的方法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作为租赁证明。房屋租赁证明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1、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2、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3、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4、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5、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6、此外,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后,还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二、租房合同中电表电子怎么写租房合同中电表电子需要写明租赁房屋的基本状况;当事人的身份信
    2023-04-05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中可备条款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5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2、除以上条款外,签订劳动合同时,特别要注意空白处的填写,避免签订空白合同。
    • 劳动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必备的条款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
    • 劳动合同条款中必备的内容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5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中必须要约定利息吗,借款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借条不一定约定利息,毕竟可以无息借给对方的。借款合同通常要注明出借人、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借款周期、利息及违约金等约定
    • 倒签合同哪些条款需要填写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0
      买房子,倒签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的回答,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