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控告书怎么写?
一、挪用资金罪起诉书
被告人张某,男,x年x月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汉族,中专文化,曾系xx市**工贸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现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x栋x单元x室,户籍所在地同上。因涉嫌挪用资金罪,于x年x月x日被xx市公安局xxxx区分局刑事拘留,x年x月x日被xx市公安局xxxxx区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xx市公安局xxxx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于x年x月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x年x月x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x年x月x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x年x月至x月,被告人张某任xx工贸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期间,其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到销售货款不上交公司的方式,挪用公司货款157795元归自己使用,后经公司多次催要至今未归还。具体情况如下:
x年x月至x月,被告人张某挪用从xxxx汽配公司收到的货款7000元。
x年x月至x月,被告人张某挪用从xxx汽配公司收到的货款5000元。
x年x月至x月,被告人张某挪用从xxxx汽配公司收到的货款40485元。
x年x月,被告人张某挪用从xxxx汽配商行收到的货款10000元;
x年x月,张某以给xxxx汽配商行供货为由,将xx公司价值11900元货物后转给他人抵债。
x年x月至x月,被告人张某挪用从xxx公司收到的货款35910元。
x年x月至x月,被告人张某挪用从xxx汽配公司收到的货款17500元。
x年x月至x月,被告人张某挪用从xxx汽配公司收到的货款3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2、证人陈某的证言;3、被害人王某的陈述;4、被告人张某的供述与辩解;5、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龚xx
x年x月x日
检察人员在出具犯罪人员的控告书时,其内容应当包括犯罪人员的具体信息,包括其身份信息、住址、工作以及犯案事由等内容,还应该就对犯罪人员的检察过程做出详细的说明,以确定该人员的具体罪责,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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