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买房登记在另一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1:12:06 452 人看过

杨女士,美籍华人,年近五旬。来沪期间结识自己的恋人小周。小周,年过二十。两人相识后一见如故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为保持这种恋爱并共同生活,杨女士出资购买了位于上海市某小区某物业。限于购房政策的限制,外籍认识只能购买一套房屋,故本案系争房屋登记在小周一人名下。

杨女士因工作在美国,故常年居住美国。休假期间回沪和小周共同生活。经过几年后,两人感情破裂,在分割系争房屋时发生争议,杨女士遂诉至普陀法院。

原、被告主张:

原告请求确认其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告迁出系争房屋。

被告请求系争房屋为共有。

法院判决: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被告共同选址、共同签订买卖合同等行为,表明系争房屋是原、被告双方的共同意思;但原告是系争房屋的实际出资人,被告并未实际出资;据此法院判决系争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房屋价款15%的补偿金。

律师点评:

被告庭审辩称该房屋系原告赠与,但根据原、被告当时签订的协议可知系争房屋是双方共同选址、共同签订合同等行为,是双方共同所有房屋的意思表示。另,根据当时的购房政策,及实际出资情况,该房屋为原告所有的证据占优。根据审判实践,可考虑给予被告10-30%的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期相关文章
  •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婚前告知另一方,另一方是否可以撤销婚姻登记?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婚前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撤销婚姻登记。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4-05-04
    416人看过
  • 同居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处理
    共同买房登记一人名下的处理方式:(一)注意查询出资汇款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有出资事实;(二)婚前购房出资切记,要将自己名子写入产证,或与另一方达成出资协议。双方共有。同居关系具有特殊性,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不意味着权属只归登记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有。一、同居期间共同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同居购房≠共同财产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婚姻中所得财产除法律规定及夫妻双方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外,婚后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而同居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则不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2023-02-26
    445人看过
  • 婚前父母买房离婚时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怎么分
    婚前父母买的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该房应视为是出资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夫妻二人可以协议分割该受赠房产,双方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内有毁损夫妻共同房产的行为,则法院可让该当事人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房产。婚前父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2、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
    2023-08-02
    366人看过
  • 一方患有什么疾病的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结婚前应如实告知对方的疾病包括以下几项:1、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2、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一、与有精神病的人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精神病患者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这几类情形,那就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属于无效婚姻,如果不存在以上几种精神病类型,则不属于无效婚姻。二、精神病离婚可以结婚吗看具体情况定。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患者是不可以结婚的。非重型精神病患者,病情已经稳定一段时间以后,是可以结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
    2023-04-03
    207人看过
  • 一方买房一方装修,登记双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律师解答:可以协议或者诉讼分割。1、如果双方在谈婚论嫁时出于今后共同所有的目的买房,并由一方出资购房、另一方出资装修的,此种情形下的房屋还是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2、当然,如果双方出资比例悬殊,且以后的婚姻持续时间较短,则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出资的实际情况,决定房产的分割比例,而不是简单地按双方各半的比例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
    2024-04-17
    467人看过
  • 双方没有离婚民政局给另一方登记吗
    不会,必须是双方都同时到场,并带齐相关证件,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22-02-13
    198人看过
  • 夫妻共有房产应该由另一方去登记吗
    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处分该房产,都需要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才可以,一方不得擅自处分该房产。一、离婚后房产能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时即使双方协商一致将房产给孩子,法院也不会这么判决或调解,因离婚时需要法院处理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只能给夫妻,不能处分给其他第三方,所以离婚将房产给未成年孩子问题只能出现在协议离婚中。首先,先应确定房产的归属,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单方是无权决定和作出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行为的,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属于个人财产,无须他人同意,可以直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虽然子女尚未成年,但赠与人的过户行为属于赠与,不要求受赠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要求赠与人对赠与财产享有完全处分权。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
    2023-04-01
    28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购房后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应如何申请登记
    一、夫妻共同购房后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应如何申请登记当夫妻共同房产中的一方去世时,另一方要完成房产的继承过户,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1.需携带死亡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及身份证,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2.将上述材料及公证书带至房产交易大厅,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应税费,包括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以及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的个人所得税。3.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以确保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登记行为有明确规定,确保了法律的执行和财产权益的保护。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解决夫妻共同债务是遗产处理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应由双方协商清偿。若协商未果,最终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这样的判决和约定不得损害善意债权人的权益。民法典还明确了何种情
    2024-02-15
    251人看过
  • 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处置夫妻共同房屋,另一方能追回吗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属于无权处置。因为共同共有的财产处置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才可以。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无法追回此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受损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购买人不是善意取得,属于与出售房屋一方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4-30
    331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由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有效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房地产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登记者所有,而是出资父母的孩子,有权要求分割房子。但是,如果出资者的父母明确表示房地产赠赠与对方的话,房地产是对方所有,不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2023-08-05
    223人看过
  •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
    婚前分手,需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付全款一方可以主张房子归自己所有。婚后离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付全款一方分割到的比例大些。嗯,这种情况其实到现在来说很少。一、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这也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一种形式,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男方父母又怕小夫妻有压力,就自己吃苦将房款全付掉。婚前分手,全款出资的一方父母保留好付款的证据或让准夫妻两写好借条,一方父母可以索回钱款。婚后离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二、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离婚,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三、婚前准夫妻双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约定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明确各自份额。现实中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来约定各自份额。分割房产时,按照份额来划分。四、婚前准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约定按份共有
    2023-03-25
    213人看过
  • 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否可以买卖
    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任意一方都不得擅自处理。《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协议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1.如果购房一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并只登记购房者一方的业主名字,那这房产就是购房者一个人的房产。如果夫妻之间一方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有证据证明属于自己单独举债独立赏还债务,并由自己在不占用夫
    2023-02-28
    478人看过
  • 夫妻一方买房改两方另一方死亡怎么申请售房
    如果房产由活着的一方独自继承的,则继承遗产的一方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之后就可以买房;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同时继承该房产的,则需要经过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才可以买房。一、房产继承的具体流程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手续是: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父亲去世房屋继承的手续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
    2023-06-24
    358人看过
  • 婚后财产车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可以买卖吗
    一、婚后财产车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可以买卖吗婚后买的车一个人是可以私自卖掉。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汽车,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不能私自变卖的。是需要争取另一方同意才可以。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如果私自卖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
    2023-04-02
    11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期
    词条

    假期是指国家法定的假日,也指单位规定的休假日。除双休日外,我国国定假期为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 公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要达到这一目标,广... 更多>

    #假期
    相关咨询
    • 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也一起出资买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1
      在离婚诉讼中,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往往主张另一方的出资是借款或者赠与。如果简单地把这种情况定性为借款或者赠与,对实际出资一方很不公平。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婚前买房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共同生活,并没有明确的借款或者赠与的意思表示,从公平角度考虑,可以认定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有该房产。
    • 有协议离婚一方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可以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9
      会的,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何防范夫妻共
    • 一方失踪另一方要办离婚登记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9
      要办离婚再进行结婚的。:“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2)第151条也相应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
    • 房产如何登记离婚房产归一方还是被另一方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2
      离婚后,房屋归一方所有时,夫妻双方在办理手续时应同时到场,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材料如下:如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应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结婚证复印件(核实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房改房屋提供原购房合同复印件(核实原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如何登记离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0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直接到被告方人民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