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拥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21:21:55 336 人看过

公安机关拥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侦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手段和强制性措施。

一、没有立案能不能拘留人

不能。从刑事诉讼理论看,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是《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五个普通诉讼程序。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也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超越、颠倒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只有前一诉讼阶段的任务完成之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诉讼活动。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规定可以看出,包括拘留在内的强制措施是侦查的一种辅助手段,只能在侦查过程中使用。没有立案就不能侦查,也就不能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如下:

1、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进行的专项侦查和相关强制措施;

3、拘留;

4、逮捕;

5、审查和起诉。公安机关在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不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告知情况应记录在案。

三、经济犯罪侦查的手段有哪些

经济犯罪侦查手段一般有以下方式:

1、调查访问。又称调查询问,是一种基本的调查措施,是指利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对与案件相关的人、事、物、相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是案件调查过程中常用的方法;

2、审讯。又称讯问,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核实证据,查明案件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但是要注意的是,审讯时要注意禁止刑讯逼供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3、现场调查。经济犯罪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侦察部门为了查明事件事实,收集犯罪证据,发现犯罪线索,侦察人员依法运用一定的战略和技术手段,调查查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

4、摸底检查。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调查部门在一定范围内逐一调查有犯罪条件的个人,发现线索,确定嫌疑人的调查措施;

5、控制销售赃物。在调查工作中,公安机关的调查部门组织专业力量,依靠大众,监视和控制犯罪分子可能出售赃物的相关场所,发现赃物,检查嫌疑人;

6、查账、查询、冻结存款。在经济案件调查中,查账是非常必要的,主要是查明与案件相关的会计往来;

7、搜索、收集证据。搜查的目的是发现和获取各种犯罪证据,发现和获取检查样本,直接检查犯罪嫌疑人,发现和确认犯罪现场;

8、税务核定。在涉税犯罪案件的调查中,由于案件的需要,公安机关的调查部门可以委托税务机关或者指定有权进行税务认定的专家,对特定纳税主体在特定时期进行纳税和实际纳税状况的认定,发行认定结论;

9、刑事技术鉴定。在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中,如果需要鉴别和判断案件的证明书,公安机关应当指派或者雇用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根据法定手续,通过科学分析和检查,鉴别和判断案件的证明书和事实的关系。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刑事技术鉴定主要是指文件和印章;

10、查缉犯。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发现犯罪嫌疑人并逮捕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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