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纠纷的管辖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0:24:24 170 人看过

离婚后男女双方因房产出现纠纷的,法律对房产纠纷管辖法院作出了如下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离婚后房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有三种方式:

一、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二、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三、诉讼。

另外,要注意诉讼时效期限问题,超过期限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离婚房产纠纷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动产纠纷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要界定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就需要看法院是否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一、离婚小产权房应该怎么分割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小产权房屋,法院会根据该小产权房的具体情况以不同的方式处理:1、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
    2023-03-25
    293人看过
  • 离婚纠纷移送管辖的相关问题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当管辖确实存在错误时可以移送。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可以移送管辖,但未受理的案件不涉及移送管辖。法院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法院应当受理,不得再次移送,若人为该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向上级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离婚纠纷诉讼管辖特别规定的情形1、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原、被告均被注
    2023-06-30
    131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二、离婚后不再分割的财产有哪些(一)结婚前个人所有财比如房子,很多人最关心的就应该是这个不动产了,如果结婚的房子是婚前男方用全款购买的,并且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在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婚前个人财产。(二)结婚前双方为结婚准备的各种
    2023-05-06
    473人看过
  • 物业纠纷的管辖问题
    一、民事纠纷(一)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业管理合同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二)合同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协议确定受诉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
    2023-05-04
    120人看过
  • 离婚后不动产纠纷管辖
    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该哪个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文分别对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它不能凌驾于其他管辖权原则之上而成为最基本的管辖权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二、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
    2023-03-04
    257人看过
  • 离婚后房产纠纷的管辖有规定吗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的管辖有规定吗1、离婚后房产纠纷的管辖有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定义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
    2023-06-14
    8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离婚案件房产纠纷的管辖问题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文分别对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它不能凌驾于其他管辖权原则之上而成为最基本的管辖权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
    • 离婚中房产的管辖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0
      1、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
    • 不动产纠纷的管辖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中国人民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 房产纠纷离婚后怎样管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2
      离婚中的房产纠纷的管辖,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 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即按照离婚案件管辖处理,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
    • 离婚抚养权纠纷的诉讼管辖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离婚抚养权纠纷管辖的法院,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原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也有例外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