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姚敦云,男,44岁。2000年6月因盗窃罪被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8年3月刑满释放。因涉嫌犯盗窃罪,2009年1月20日被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新晃侗族自治县执行逮捕。现押于新晃侗族自治县看守所。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湘晃检刑诉(2009)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敦云犯盗窃罪,于2009年3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蒲超良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代理书记员杨波担任记录,被告人姚敦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1月19日零晨1时许,被告人姚敦云在新晃县兴隆镇崇仁寨村桥头组邻居姚沅柱家,打开牛栏,将姚沅柱家两头水牛盗走。经鉴定,两头水牛价值人民币8200元。
另查明:两头水牛已被追回。
上述事实,被告人姚敦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田XX、张XX、姚XX的证词;被害人姚茂柱的陈述;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复核笔录、现场方位图及照片;现场指认笔录;估价鉴定书;抓获经过、释放证明及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敦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较大的行为己构成盗窃罪,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姚敦云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姚敦云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酌定从轻的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姚敦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1月20日起至2011年1月19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清。)
二、责令被告人姚敦云退赔被害人姚沅柱耕牛损失款计人民币八千二百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蒲超良
二00九年三月十五日
代理书记员杨波
-
姚敦广、黄贵荣、张胜清犯盗窃罪一案
101人看过
-
在云南如何处理盗窃案
436人看过
-
云南盗窃案的法律处罚
72人看过
-
姚兴君抢劫一案
95人看过
-
丁海平盗窃案一案
430人看过
-
姚某贪污、受贿一案
60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连云港市盗窃一案怎么处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9《刑法》规定对盗窃罪应这样处罚: 1、构成盗窃罪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标准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处理。盗窃案立马会立案。对于盗窃案件不广需要调查取证,还需要找到嫌疑人在作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盗窃和盗窃是否是同一案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19立案时是盗窃,但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有其它犯罪的,也可以一并侦查处理。你朋友盗窃3900元,量刑在三年以下,然而检察院量刑建议上是三年六个月,说明他还不其它犯罪或犯罪数额超过一万元。你朋友既然不知道有诈骗的事,说明关于诈骗没有找过你朋友谈笔录。或是你朋友没有说清。如果你朋友确定无诈骗行为,或认为其量刑过重,可以委托律师阅卷和辩护。
-
-
云南盐津最大盗窃摩托车团伙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云南盐津县最大盗窃摩托车团伙被告人文昌明、秦泽华、赵大伦三人在云南省盐津县组成了一个盗窃团伙,三人于2006年12月到2008年3月期间,流窜至盐津县公路及小区院落,趁夜深人静之际,先后盗窃他人摩托车15辆,涉案价值达七万元。被告人余文杰、王贵杰、李方等人明知文昌明等人提供的摩托车来路不明,仍予以购买,助其销赃。案发后,盗窃团伙和销赃人员一起落入法网。这也是云南省盐津县最大的一起盗窃摩托车团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