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35:18 284 人看过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事实劳动关系特征

1、复杂性

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面广、人数众多;

2、特殊性

事实劳动关系与非法劳动关系有着主体、内容、保护手段等方面的本质区别;

3、合法性

事实劳动关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劳动关系,具有合法性;

4、隐匿性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只有在事实劳动关系引发劳动争议时才引起人们的注意。

这些规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纠纷时保障劳动者利益而设立的合同,但有些用人单位并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过法律的约束。首先,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违反了法律,其次,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事实劳动关系不存在。我国《劳动法》对做了详细的解释,有力的保证了劳动关系的合法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承认劳动关系什么意思?怎样认定劳动关系?
    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的规定,要具备如下三个要素:(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各种复杂的关系模式,该规定过于刚性且不够完善,尤其该规定是在2005年公布,而现时的劳动关系或其他关系则复杂得多,尤其是如此该规定对于现时所涌现的一些新业态的关系进行定性,更显不足。现时争议最多的莫过于网络平台与利用平台提供服务的从业者之间的关系,比如网约车司机、送外外卖小哥与平台,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居间关系?承揽关系?还是其他的合作关系?笔者认为,要准确定性劳动关系,除了劳动部第一条中三个要素的规定外,还需要结合如下要点进行考量:一、是否
    2024-01-21
    404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叫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哪些?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二、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023-02-21
    260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有哪几种情况,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1、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3、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哪几种情况由于历史原因,相当一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力市场不规范,用人单位借机规避法律,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大量存在。同时,有一部分劳动者为方便自己跳槽,也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种双方实际上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事实状态,即为事实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纠纷,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而相关劳动立法既欠缺又不系统,造成此类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难
    2023-07-24
    206人看过
  • 劳动关系事实认定申请书
    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确认申诉范原告:杨**,男,汉族,1971年2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22628197102092***,家庭住址:甘肃省礼县XX村XX组XXX。联系电话:1357989****。被告:新疆**铝塑门窗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区东荣街*号,联系电话:0991-4311**。法定代表人:李**,公司总经理。权利要求: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邮递费等相关费用。事实和理由:2012年9月14日,原告经马**工人介绍,来到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姚窑库巷的祥云经典小区施工现场,被告从事门窗安装。被告没有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0月*日下午16时40分,原告右手拇指、食指被切割机切断。马**、罗**将原告送往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出院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做伤残等级鉴定,被告以各
    2023-05-02
    101人看过
  • 什么叫做事实收养关系
    第一、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1、收养弃婴。2、收养孤儿。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第二、事实收养要具备的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
    2023-05-05
    160人看过
  • 仲裁庭怎么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实
    仲裁庭根据劳动合同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实,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一、没签劳动合同怎样确认劳动关系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应确认劳动关系成立。二、劳动者 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劳动者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
    2023-03-29
    286人看过
  •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发生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
    2023-03-17
    171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用工”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关键。通常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凭证,但有劳动合同不代表有劳动关系,没有合同或者合同名称是其他合同也不代表不是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关系三个判断标准:(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考量的主要因素有四:一是双方主体适格;二是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即人身依附性;三是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即经济从属性;四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的业
    2023-05-07
    270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什么区别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在法律地位上是对等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两条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例。一是: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二是:8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其实在很多劳动部的复函中都有这方面的规定,比如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中便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
    2023-06-05
    472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要违约金吗
    一、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包括: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
    2023-04-29
    158人看过
  • 单位不承认事实劳动关系怎么办?
    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怎么办?针对员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用人单位往往否认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避免在发生劳动纠纷时陷入被动。目前许多用人单位在应诉过程中都会否认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怎么办?针对员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用人单位往往否认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避免在发生劳动纠纷时陷入被动。目前许多用人单位在应诉过程中都会否认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劳动者负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所以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续,劳动者将在维权时陷入被动局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法官建议劳动者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
    2023-06-10
    489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确认纠纷怎么解决
    先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6-14
    356人看过
  •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申请书怎么写?
    一、起诉状事实劳动关系的申请确认范文起诉状原告:杨**,男,汉,1971年2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622628197102092***,家庭住址:甘肃省礼县xx乡xx村x组xxx号,联系电话:1357989****。被告:新疆**铝塑门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区冬融街***号,联系电话:0991-4311***。法定代表人:李**,系该公司总经理。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邮寄送达等相关费用。事实和理由:2012年9月14日,原告经工友马**介绍到被告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药材库巷**号的祥云经典住宅小区工地从事安装门窗工作,被告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0月*日下午16:40,原告被切割机将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切断。马**、罗**将原告送往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出院后,原告
    2023-04-28
    302人看过
  • 依据法律怎么否认事实劳动关系
    1.证明实际存在的是雇佣关系。2.证明实际存在的是劳务派遣关系。3.证明合同订立时,提供劳动的人已经超过了劳动年龄。4.证明截止到纠纷发生时,双方之间只存在特殊的实习关系。一、劳动关系的定义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
    2023-03-23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更多>

    #事实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事实劳动关系到底什么叫事实劳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4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判断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在当代社会中并不少见,它具有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一定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订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可否随时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不能随时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判断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3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判断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在当代社会中并不少见,它具有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一定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订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1
      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是指相对于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一般表现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形成隶属性的劳动关系状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如何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