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受伤赔偿金的具体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2 02:20:14 484 人看过

根据工伤残的等级,可以获得不同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补贴标准已给出,而五级至六级伤残以及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补贴标准也已经被规定。

首先对工伤残进行评定,相应的等级对应着相应的补贴标准。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不同伤残等级的补贴标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的不同伤残等级可以获得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保险待遇,而五级至八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则可以享受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不同伤残等级的补贴标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条例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其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月领取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而五级至八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其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综上所述,不同伤残等级的补贴标准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工伤职工发放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不同伤残等级的补贴标准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工伤职工发放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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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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