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方案的确定有哪些步骤,安置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1:30:34 126 人看过

一、征地补偿方案的确定有哪些步骤

征地补偿方案的确定的步骤有:

1.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向市、县人民政府报批。

3.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4.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方案的实施。

二、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

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

1.告知征地情况

2.开展实地调查

3.确认调查结果

4.告知听证权利

5.征地方案报批

6.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7.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8.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裁决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征地补偿包括哪些补偿

征地补偿包括以下补偿:

1.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2.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3.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安置补偿方案是否有复议程序?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不服征收补偿方案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农村房屋拆迁涉及到的部门负责制定安置补偿方案?1、发布征地公告:县级国土资源局前期还有一个预公告,需要获得拆迁农民的签字确认,之后会根据拆迁项目的性质提交给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这里所说的发布的征地公告是获得批复之后的正式公告。2.发布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县级人民政府、村委会通常是县级国土资源部们将公告下发到各个需要拆
    2023-07-05
    427人看过
  • 2022年征地批复程序有哪些步骤
    1、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征地方案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人,也即拟征地方案公告。拟征地方案公告还须告知被征地人禁止事项、听证权利,此后对征用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人口进行调查统计。2、审查、报批及批准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3、征地方案公告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4、制定征地补偿、安
    2023-04-10
    411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征地组织法有什么区别
    征地审查和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审查是两种具体行政行为,其中征地审查先,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审查后,征地审查的主体是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审查的主体是征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征地审查是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以批准征地文件的方式进行的,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审查是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配置方案审查的方式进行的。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流程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
    2023-08-18
    102人看过
  • 计算征收安置费和补偿费的步骤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安置补助费,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房屋征收补偿费包括哪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通过以上介绍民众可以知道,每2~3年左右各政府部门都会适当的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而全甘肃省的征地补偿标准绝对不可能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
    2023-07-03
    30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2、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意见;3、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4、听证会的组织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执行。
    2023-06-15
    402人看过
  •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
    2023-04-03
    135人看过
  • 谁是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者?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2023-07-02
    156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遭到争议,有哪些解决方法?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先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再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再向法院起诉。但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征地补偿标准不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属于普遍适用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具体行政行为。关于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
    2023-07-04
    366人看过
  • 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征地拆迁和占地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征地拆迁和占地拆迁的区别是什么?简单来说,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需要拆迁的叫征地拆迁;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需要拆迁的叫占地拆迁,但是法律上没有占地拆迁一说。征地拆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4、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
    2023-04-12
    253人看过
  • 治安处罚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治安处罚程序包括哪些1、传唤。公安机关对违法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2、讯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制作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3、取证。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或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讯问应当制作笔录。证人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4、裁决。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问查证。对情况复杂,依照本条例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讯问查证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二、治安处罚程序有哪些步骤(一)简易程序公安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中查处的违反
    2023-06-06
    68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程序和一些具体规定
    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程序和一些具体规定是什么?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办法》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地点,集体经济组织征用土地的土地类型、面积、地上附着物和苗木(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土地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附着物和苗木;(5)农业人员安置的具体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安置的具体方式;(6)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的其他具体措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土地征收公告办法》,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时,要落实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和实施:1。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实地调查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
    2023-05-31
    370人看过
  •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具体细节
    (一)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二)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三)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四)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征询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3-07-04
    400人看过
  • 西安湾子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0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灞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灞政发〔2018〕40号)等有关规定,此次征收湾子村所有土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10.8329万元/亩。二、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1.本次拟征收的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参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青苗按1.5万元/亩进行补偿。2.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以转账等方式支付给所有权人。三、安置方式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湾子村全部村民住宅,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采取提供安置房(产权置换)和货币化安置两种安置
    2023-03-11
    274人看过
  • 征地安置补偿由人均耕地确定
    冀港土地法律论坛闫律师:我承包的土地由于是边角地,实际面积3.1亩在承包证上登记的承包亩数是2.3亩。现在土地被征收,我应该按承包证上登记的亩数还是实际亩数获得安置补偿?村委会答应多出的安置补偿费分给我50%,这样合理吗?福建农民薛田薛田: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计算依据是:需要安置的人口,是依据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情况确定的,与承包证登记面积和实际耕种面积无关。你只要获得应安置人口的合理补助即可,村委会的补助方法没有法律依据。另外,国家征收土地按实际面积计算补偿,村委会提出按50%分配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侵权行为。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闫凤翥
    2023-06-08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征地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是什么,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走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程序是什么,对征地补偿有哪些要求要办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哪些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7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
    • 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安置程序的内容有哪些主要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4
      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一、预征告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