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03:26 226 人看过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典》、《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亩,共一宗。

第一宗(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责任山;西至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元,合计元,(大写:),自年月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签证单位(盖章)签证人(签名):

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转让是否会影响农村土地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如果是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转让,是不可以的,因为受让方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以转让的形式进行二次流转。如果是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转让,是可以的,但需要经过发包方同意。可以私下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吗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
    2023-07-06
    268人看过
  • 【合同转让】林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2、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二、转让林地的用途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双方的权利、义务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间为。五、其他条款
    2023-06-08
    248人看过
  • 林地和林木流转的区别林地是怎么承包经营的
    根据2008年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林地、林木流转是指林权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林权转让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主要是指承包人将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民的承包经营行为。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人按照转包合同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但转包合同应向发包人备案。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转让,是指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将其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从事林业经营的行为。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但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农民应当与发包人建立新的
    2023-08-05
    371人看过
  • 根据森林法的规定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
    林地使用权流转应当遵循公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利于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以下规定:1、林地、林木权属无争议;2、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流转期限在林地剩余使用期限内。林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流出方和流入方的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和住址。2、流转双方法人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3、流转林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四至界限、面积、宗地地形图或示意图、林地类型、林种、主要树种等。4、除森林、林木外的其他附着物现状。5、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6、流转方式及用途。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8、合同期满后森林资源存量及其它附着物的处置。9、双方当事人其他权利和义务。10、违约责任。11、解决争议的方式。12、转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一、土地流转合同怎么写?对于土地流转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首先要填写双方当事人的具体
    2023-06-28
    83人看过
  • 解读承包经营权转包和转让的差异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而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受转包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即行终止,转让方也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转包方与原发包方的承包关系没有发生变化,转包方也不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怎样的它是指转包方在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转包方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属于转包方在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从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部分权能(包括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但不包括处分权)移转给受转包方,其结果,受转包方无法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只
    2023-07-05
    38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再转包是否须经原承包方同意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再转包是否须经原承包方同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须经发包方同意。在没有法定理由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推定发包方同意,进而认定土地转让合同有效。承包人其承包的土地私自转包,且违反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必然引起两个法律后果:第一是该转包行为因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而归于无效;第二是因被告方违反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而导致原承包合同依法终止。综上,本案再转包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撤销承包合同。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双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
    2023-05-06
    33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上面的地役权是否一并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上面的地役权一并转让。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一、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区别有什么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区别如下:1、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他人所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2、租赁权,又称使用收益权。是指承租人根据财产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必要的占有权利的总称。二、债权转让后怎样对抵押物物行使抵押权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是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的。由此可知,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三、地役权为什么不可以单独抵押了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
    2023-02-19
    12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经营合同范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经营合同:乡镇(街道)土托字___年第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委托经营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乡(镇)___村___组_____亩土地(地名_____面积_____等级_____四至_____土地用途_____)委托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生产经营。二、委托经营期限委托经营期限为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月___日止。三、委托经营价款委托经营土地的价格为每年___元人民币。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委托经营价款。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委托经营价款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2、实物(一次或
    2023-05-03
    22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对当事人有何要求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对当事人有何要求。平等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自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必须建立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出让人不能强迫受让人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受让人也不能强迫出让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等同于补偿,应当体现公平原则。补偿原则并不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的自由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或者阻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地性质的原则。3。转让期不得超过合同期的剩余期限。出让人的原承包土地有期限,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必须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原则。这是对受让人主体资格的要求。如果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就不能承担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十多年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只是个案,但现在,随着城市化
    2023-05-31
    75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转让合不合法,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
    一、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转让合不合法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转让是不合法的,但是经营权转让是合法的。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因此不能转让,但是承包土地的农户有经营权和使用权,经营权是可以转让的。因此转让所有权是违法的,转让经营权是合法的。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土地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1.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2023-05-22
    21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抵押贷款合同应明确哪些内容?
    对于这个问题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在同一个合同文本上,也就是借款合同中同时载明了抵押条款的情况。首先需要在载明借款合同的相关要素,比如借款人出借人币种,借款的金额,支付的方式,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利息标准等等。其次要载明抵押财产的情况。如果使用承包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的话,还需要注意抵押的期限不能超过承包合同中剩余的期限。第二种情况,如果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作为两份合同的话,内容不变,但是在抵押合同中还要载明该抵押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也就是主合同的合同编号。因为抵押合同是从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这两个合同如果分开的话,就必须在他们合同上载明哪个是主合同,哪个是从合同。承包地能否转让承包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
    2023-07-19
    99人看过
  • 承包经营权转让是否需要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有必要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变动虽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一经登记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合同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认定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并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用益物权凭证。商标转让合同备案有没有必要商标转让合同备案有必要。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并未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许可使用合同无效。只是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另外,将许可使用合同交送存查、报送备案,主要是为了第三人查阅,起到公示的作用,是为了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未交送存查,报送备案的,该合同被许可人取得的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十一条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
    2023-07-03
    257人看过
  • 逍林: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招投标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朱建炯通讯员周旭冲祁伯灿)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也时兴公开招投标!8月底,逍林镇承包土地流转储备交易中心使出了新招: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将农民流转出来的土地集中起来,租赁给种植大户,解决土地承包过程中土地少、要求承包农户多的问题。这块公开招投标承包权的土地位于逍林镇破山村,面积120亩左右,自今年5月份流转后在交易中心发布信息以来,不断有农户前来登记要求承包,甚至吸引了古塘、胜山、新浦等周边镇、街道的许多农户。为做到公平公正,交易中心决定对这块土地的承包权进行公开招投标,要求承包的农户在每亩土地年租金400元的基础上,对该地块相关基础设施维修费进行投标。同时,为避免农户盲目哄抬维修费,交易中心规定招投标按去掉最高标价取第二标价的原则进行。在当天的招投标中,共有14位农户参与了招投标。最后,新浦镇的潘建校以每亩年基础设施维修费103元中标,仅比第三标价多投了3元。据了解,自今
    2023-06-07
    6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什么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如下: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3、承包地被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补偿;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六十三条在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
    2023-08-08
    45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土地经营承包权转让合同如何写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该合同可大致分为以下几项: 一、转让标的 二、转让期限 三、转让费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条款 内容按情况拟写即可,一般这样的事件会请到律师,具体的可按律师给的建议书写。
    • 集体林地转让需要注意什么,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2
      集体林地流转需注意,除商品林外其他如重点工艺林等性质的林地不能流转。同时,集体林地的流转需取得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方可流转。个人取得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形式流转。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和阻碍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不得改变林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林地的林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
    • 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转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人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人与发包人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移转给他人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
    • 林地转让承包权合同书怎么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
    • 土地能不能转让承包经营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1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34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需要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求当事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要是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