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执行股权回购方案股东怎么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0:41:46 258 人看过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一、股权回购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权回购纠纷的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七条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公司股权回购必须要分红股东才行吗
    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但是应当在公司连续五年满足分红条件却不分红的条件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红时应当按照实缴比例进行,公司章程也可以作出另外的约定。一、什么是内部职工股内部职工股的意思:内部职工股是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此类股票可以是将公司利润按股份无偿分配给公司内部职工,也可以以低于正常股票票面价值的价格出售给内部职工,也可以利用一部分利润来缴付内部职工股股票的股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内部职工股股票的目的在于,通过发放内部职工股使职工兼具公司股东的地位,将公司的经营与职工的经济利益直接相联系,从而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分红的股票持有多长时间才能分到红持有可以分红的股票后,持有人持有股票到公司作出分红决议,并且办理分红登记的,持股人可以取得分红。分红的条件有哪些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
    2023-04-06
    485人看过
  • 公司与股东就股权回购达不成协议,可以直接起诉吗?
    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是公司股东处理股权的一种方式。通常只要满足法定情形的,股东都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但如果股东与公司协商不成的,股东就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强制公司回购股权了。股东与公司就股权回收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存在以下情形的,就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目前,实践中要求回购股权较为多见的是第二种情形,因为股东之间往往不满五年就会发生各种矛盾,从而引发其他类型的诉讼的。2、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4-30
    176人看过
  • 股东怎么退出股权回购
    法律综合知识
    一、股东怎么退出股权回购1.股东退出股权回购的方式通常涉及股权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不能直接退股,但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退出。2.股权转让可以发生在股东之间,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进行。当股东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3.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这一通知的发出是确保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原则的重要步骤。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三十日)内答复。若在此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4.如果其他股东中超过半数不同意转让,那么不同意的股东有义务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他们选择不购买,则同样视为同意转让。这一规定确保了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同时也维护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稳定。5.股权转让还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规定,那么这些规定将优先适用。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东应仔细查阅
    2024-07-30
    379人看过
  • 公司解散诉讼中,公司可回购股东股份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综上,有限公司有权依法或依据公司章程的约定,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该行为合法有效并不构成抽逃出资。一、股东资格的丧失的情形有什么(一)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已经合法转让的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这是股东资格丧失的最为常见的情形。这种转让也包括在处理公司僵局纠纷案件中股东之间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解决纠纷的情形。(二)股东所持有的股份由公司收购的(三)未依公司章程约定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在我国没有对股东除名或者股东失权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并不排除有些公司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当股东经公
    2023-06-28
    173人看过
  • 回购股权哪个公司算回购方
    公司回购的股票的归属是:1、归公司所有,公司可办理增资手续;2、归股东所有,股东可认购新的股份;3、归员工所有,公司回购的股份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权回购需要纳税吗股权回购需要纳税。股权回购主要涉及股权回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计税依据是用来纳税的基数,一般税是用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份,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将股份奖励给公司员工回购的股份,应在一年内转让给员
    2023-07-25
    91人看过
  • 公司回购股权:小股东是否有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股东与公司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股权回购的条件公司股权回购的条件如下:1.股东会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2.股东对该决议投反对票;3.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023-07-05
    458人看过
  • 股东呼吁公司回购股权,是真的吗?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后如何处理回购股份后,一般会形成库藏股。库藏股通常是公司收回已经发行并未被注销的本公司股票。它不能作为一项资产,“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是不允许的。库藏股没有表决权、获取现金股利或者在公司清算时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等权利。西方各国都普遍规定:公司收购股份的成本,不得高于留存收益或留存收益与资本公积之和;同时把留存收益中相当于收购库藏股股本的那部分限制用途,以免侵蚀法定资本的完整。这种限制只有在再次发行或注销库藏股票时方可取消。主张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亲公积、未分配利润。理由是资本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2023-07-12
    202人看过
  • 公司回购股东股份可以定向回购吗
    律师解答:可以。可以。现行法律没有禁止“定向回购”,即上市公司可以回购大股东所持股票,而不去公开市场进行回购。这不但起不到维护股价达到合理水平的作用,还会让回购制度沦为大股东利益输送的工具。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回购的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2024-04-18
    88人看过
  • 公司法回购股东股份是怎样的
    严格意义上讲,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关于公司回购股权(份),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均有涉及。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法》允许的股权回购,其目的在于确保异议股东的退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回购只能是购回并注销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
    2023-05-02
    306人看过
  • 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有哪些情形?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一、股票回购对公司有影响吗?(一)股票回购能够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不被过分低估。国外的经验表明,当公司股价相对于公司净资产甚至现金资产被严重低估时,它向市场传递的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错误信号,公司就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二)股票回购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大背景下,允许股票回购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来说较大的现实意义,会促使上市公司在情况允许的前
    2023-05-07
    407人看过
  • 公司被起诉股东会被执行吗
    一、公司被起诉股东会被执行吗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仅凭起诉公司之单一行动,依然无法直接强制执行股东之个人财产。若如此执行,则无疑将陷入未经正式审判而直接作出判定的困境。相反,若欲成功执行股东之个人财产,需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并且必须将其列为被告进行诉讼。其次,在某些特定状况下,当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那些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其尚未支付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外,倘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试图逃避债务,从而给公司的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失,那么这些股东亦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以上所述,乃是较为常见的两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至于其他可能的情形,在此便不再一一赘述。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妥善处理。因此,在特定的情况下,确实有可能通过起诉股东来实现执行的目的,但单独起诉公司却无法直接执行到股东的个人财产。
    2024-03-31
    206人看过
  • 股权回购问题引关注:股东要求公司何时回购?
    照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请求公司回购自已所持股权的。公司法确立的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增减资本,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若允许公司回购股东持有的股权,将有碍公司资本的充实。但是,严格的资本制度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副作用,会对中小股东造成损害。因为公司实行资本多数决原则,股权的行使和享有按照持股的多少来确定。大股东拥有了多数权力就等于拥有了全部权力,而中小股东拥有少数权力却等于没有权力。为了实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的价值目标,维护少数股东利益的投资热情,新公司法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制度。股权继承人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吗在《公司法》中,已经对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
    2023-07-17
    160人看过
  • 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效方法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两种股权转让的方式,即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即: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2023-03-26
    419人看过
  • 起诉公司强制执行,可以执行股东吗
    在涉及起诉公司的诉讼中,通常情况下无法强制执行股东的个人资产。公司作为具有完全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实体,需凭借其所有可用资产为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起应尽之责。当然,股东则仅需要以其实际出资额或所认购的股份比例为上限来分担公司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4-08-15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公司股权回购怎么回购股东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2
      在与员工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时,企业需要明确员工离职时可以回购员工的股份和约定的回购价格。同时,公司保留不回购的权利,即员工离开公司时无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这对初创公司来说非常重要。确定股权回购价格是建立回购机制的关键。
    • 公司回购股东股权怎样操作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1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 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除以上三种情况外,不允许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 你所说的回购是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减资还是股东间股权转让。
    • 公司回购股权但有股权的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2
      可以诉讼回购。诉讼中异议是原告,是被告,异议股东提起的是给付之诉。法律对异议股东提起诉讼时持有股权的时间和数量没有要求,但对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原告必须是实际交缴出资并持有股权的异议股东,如果是干股或者是挂名股东则不应享有诉讼权利,没有出资则易产生不当得利。诉讼时限问题新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是否为诉讼时效也不明确,可否存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况没有规定,律师认为该九十日的时限
    • 回购股东公司股份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0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程序回购发行或流通公司股份的行为。是通过大规模回购公司发行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首先,为了满足回购股份的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法律条件有: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数量需要在10天内取消)2。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回购的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取消)3。奖励公司员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必须作出决议,回购数量不得超过总
    • 公司的股东是否可以起诉股东执行公司所有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2
      不会的。公司债务原则上由公司承担,股东不承担责任。但股东出资虚假、逃避出资、非法转让公司资产的,股东应当承担《公司法》第三条的相应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