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合同有效吗,如果无效,属于什么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6:00:45 165 人看过

股权持有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8岁以下未成年人;(2)无法识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3)无法识别自己行为的8岁以上未成年人。因生理性醉酒导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合同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5、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终止代理权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代理人认可,对代理人无效。

股权代持协议公证怎么进行审查

重点审查主体资格。在公证询问笔录中询问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是否有恶意串通、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的行为,告知当事人如有上述行为会导致协议无效,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承担。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股权代持属于什么概念,股权代持的法律意义
    股权代持属于委托法律关系,实际出资人委托名义出资人代为持有股权,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实际享有投资权益,实际出资人为委托人,名义出资人为受委托人,他们之间是委托法律关系。在法律关系的前提是股权代持合同合法有效,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一、个人股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
    2023-06-26
    165人看过
  • 股权代持质押有无法律效应
    股权代持质押如果符合善意取得或者经实际出资人同意的,有法律效应。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质押,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可以依法取得股东资格。股权质押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的,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股份代持协议是否合法股权持有协议是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一、股份代持协议的内容如下:1、双方基本情况;2、股权基本情况;3、代持约定情况;4、有关权利和义务;5、违约责任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上述不同的内容来确定股权代持协议的具体内容和责任义务。二、代持股协议的生效条件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法律上对代持股有
    2023-06-23
    75人看过
  • 滥用代理权属于无效代理吗
    滥用代理权分为自我代理、双方代理、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以及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滥用代理权会导致代理行为无效,属于无效代理。但是如果代理人追认的话,滥用代理权也是有效的。一、委托书是否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所谓无权代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及处理: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理人自身承担。2、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3、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且不存在《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不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该合同均有效。二、无权代理有三种类型:(1)根本没有代理权,即行为人与本人之间根本不存在代理关系,行为人根本不具有代理
    2023-04-03
    74人看过
  • 越权代理签订销售合同属于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呢
    越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并非一律无效,而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关键需要看无权代理合同在事后是否被追认,如果事后被追认了,那么该合同就由无权代理变为有效代理,该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及该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如果未被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及无权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一、合同效力的追认期为多久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是一个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
    2023-03-05
    303人看过
  • 什么属于无权代理合同
    一、什么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所谓无权代理在法律上有三种表现形式: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和代理关系终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以代理人名义从事民事行为,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无权代理合同因其缺乏代理权,存在主体上的瑕疵,但是这种缺陷是可以通过本人的追认加以补正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从本质上讲,无权代理行为也具有某些代理人的特征,如无权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人也愿意与被代理人签订合同,如果被代理人事后授权,也就意味着事后对合同的承认。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并非都对被代理人不利,有些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可能是有利的,因此,如果被代理人事后授权或者事后追认,无权代理即转为有权代理,该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及该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如果未被追认,则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及无权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二、委托代理合同有哪些法律责任第一,代理人
    2023-06-04
    284人看过
  • 股权代持有什么风险有法律效力吗
    一、股权代持有什么风险有法律效力吗一、股权代持使实际投资人面临的风险。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问题。实践中,如果设定股权代持的目的在于以合法形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代持、以股权代持形式实施的变相贿赂等,该等股权代持续协议最终可能认定为无效。二、股权代持使名义股东面临的风险。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由于代持协议的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名义股东承担公司的出资义务。如果出现实际投资人违约不出资,那么名义股东面临着必须出资的风险。三、存在股权代持关系的公司面临的风险。第一,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面临法律障碍。第二,面临界公司注销风险。《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什么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就受
    2024-02-03
    417人看过
  • 无效合同有什么类型?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类型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
    2023-06-24
    488人看过
  • 股权代持人属于公司股东吗
    一、股权代持人算是公司股东吗股权代持人也算是公司股东;股权代持是指实际投资人基于个人目的与他人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公示材料中且由该他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一般将实际出资人称为隐名股东,将代为持有公司股权的另一方称为显名股东。二、股权代持是什么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
    2023-08-01
    112人看过
  • 合同无效属于什么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合同无效属于什么行为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无效属于什么行为,只规定了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
    2023-05-20
    355人看过
  • 以租代购属于合同纠纷吗
    既然是以租代购,那么本质上还只是一个租赁合同关系,因此所有权仍属于出租方,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一、房子租期没到房东要卖房怎么办如果房东因为卖房,导致了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双方协商。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出租方方按照自己实际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二、买卖不破租赁是指什么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后,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构成债的转移,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交纳房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设立的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通常认为,在一个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是弱者,因此要给承租人更
    2023-04-11
    366人看过
  • 关于股权代持合法吗
    股权代持合法。在股权代持中,实际出资人(即被代持人)与名义股东(即代持人)以协议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股东之名,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之实,出资义务、股东权利都归实际出资人所有。一、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
    2023-06-23
    242人看过
  • 确认无效合同纠纷中有效
    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永久,即没有诉讼时效长短的限制。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而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因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确认之诉,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因此对于合同的确认无效之诉,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一、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谁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合同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即合同的效力确认,因为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第三人,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不存在合同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第三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不适格,第三人无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原告和被告(1)法院只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
    2023-03-12
    318人看过
  • 无权代理有什么法律效果
    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是:无权代理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只有被代理人追认后才会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无权代理的行为有: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无权代理有什么法律效果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
    2022-06-27
    438人看过
  • 股权纠纷案件有无时效期
    确认股权纠纷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公司股权确认纠纷的几种情况及判断标准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以合法方式取得的证明或者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的记载来判断。2、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3、原则上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但是上市公司的股票除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
    2023-03-04
    23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经济纠纷属于无效的合同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相应方的损失,但只以实际损失为限;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
    • 代持股权的合同一年一签有效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30
      有效期看你们协议的具体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如果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不是通过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是侵害别人的利益的,这种代持协议是有效的,有效期看你们协议的具体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
    • 无权代理属于无效行为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19
      无权代理并不是一定是无效行为,如果经被代理人追认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其他法律规定等。
    • 无效合同的无效合同属于什么意思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4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无效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0
      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方被对方欺诈、胁迫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