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9:41:25 233 人看过

一、合同中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

无权处分,即没有处分权而处分他人财产,其类型可以包括出卖他人之物、出租他人之物、以他人财产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处分共有财产等。

我国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

(一)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

(二)行为人订立合同之际没有处分权。

(三)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为转让或变更财产权利。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如果要使合同生效还需要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过,即使合同未生效,只要一方违反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并因此给另一方带来损失,那么该违反义务方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这种行为带来的损失并不好计算,所以在签合同前保留证据是必要的。

二、无权处分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按照无权处分合同有效和无效两种情形承担:

(一)无权处分合同无效时处分行为的法律后果

在处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善意的第三人或不知无处分权的处分人基于“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之下使合同无效。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下,交易安全的保护己经没有了多大意义,这时的法律调整应该着重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因而不应该规定善意取得,最大限度地把权利是否变动的权利赋予权利人,由权利人来自由行使追认权,追认使变动有效,不追认就无效。

(二)无权处分合同有效时处分行为的法律后果

1、处分行为有效

追认或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有效。

追认指的是处分完成以后的认可。此时合同已经履行,标的物已经交付给买受人,权利人的追认补全了出卖人处分权的瑕疵,从而使该处分行为有效。

经过追认以后的无权处分行为变为有效行为。原权利人不能以处分人违约或侵权为由请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仅可以通过不当得利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返还因无权处分所取得的财产。

也就是说追认之意思表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使权利人与处分人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即权利人以所有权换取不当得利返还之债的债权。

2、处分行为无效

如果权利人拒绝对无权处分行为进行追认,而且无权处分人也不能取得处分权,第三人也不能够善意取得的,则无权处分行为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无效之后将在无权处分人、原权利人和第三人之间产生比较复杂的法律后果

三、无权处分合同有效吗

不一定有效。无权处分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未经权利人追认,则合同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无权处分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行为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后,合同自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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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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