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可以对第三人提出判决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5 19:30:25 71 人看过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行政诉讼法未作具体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法院行诉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对行政诉讼第三人作一归纳、探讨。

第三人总体上可以分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和证人型第三人。

一、所谓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而是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有:

1、行政处罚案件中未提起诉讼的共同被处罚人。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决定中对多人进行处罚,其中一部分提起诉讼,另一部分未提起诉讼的处罚人可以作为第三人。

2、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行为进行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被侵权人。

3、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进行裁决案件的当事人。依法由行政机关进行裁决的民事权益争议,一方当事人或一部分当事人提起诉讼,其他未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作为第三人。

4、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中的一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另一个可以作为第三人。

5、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不服行政机关处分其土地的行为提起诉后,该土地的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

6、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非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服其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占或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被告型第三人是指其诉讼地位相当于被告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主要有:

1、应当追加为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行政机关。几个行政机关共同实施某一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只起诉其中的一部分,不同意追加其他行政机关为被告,则这些行政机关应作为第三人。

2、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行政行为的非行政机关。如果其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不具备被告的资格,但可能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以应通知其作为第三人。

3、复议机关或作出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起诉后,复议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机关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应当作为第三人。

三、证人型第三人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作用是协作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第三人。主要有:

1、与原告的被查处行为有批准关系的行政机关。如行政机关认为原告的行为违法予以处罚,而其该行为经过了另一行政机关批准,批准原告进行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作为第三人。

2、被行政机关赋予某种权利或资格的公民或组织。行政机关赋予某公民或组织某种权利或资格,他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该行为侵犯了其相邻权或公平竞争权而提起诉讼的,则被赋予权利或资格的该公民或组织应当作为第三人。

3、行政机关认为经营者经销的产品不合格或容量不足,对其进行查处的,该产品的生产者应作为第三人。因为质量不合格或密封产品的容量不足,主要责任在于生产者。原告如不知情,受处罚后,可向其追偿。

4、行政机关认为经营者经销的散装产品份量不足对其进行处罚,则该经营者使用的度量衡等标准器具的生产者可作为第三人。因为份量不足可能是由于计量器具不准确造成的。以上就是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事谁的回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第三人相关文章
  • 如何在行政诉讼中为第三人提供上诉机制?
    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行政诉讼追加第三人必须交人民法院通知吗?诉讼中追加第三人,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追加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2023-07-06
    467人看过
  • 可以要求行政诉讼第三人赔偿损失吗
    败诉一方有义务立即履行法律的判决。如若政府部门未能按照判决、裁决或调解协议执行,则初审法院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银行从行政机关设立的账户中,划拨应归还给申请人的罚款或应付给申请人的金额;(二)若在规定期限内依旧未予履行,自期限结束之日起,每日可对该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处以五十元到一百元之间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相关事项公布周知;(四)向纪检检察机关或被判决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构提交司法建议,供其审议决定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给人民法院;(五)如果行政机关故意拖延不履行判决、裁决或调解协议的行为引发了社会不良影响,为维护法律权威及社会公正,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实施拘留处罚,情节之严重者,甚至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
    2024-05-10
    14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是否可以不受管辖权限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可以提起管辖区权异议的,其主要的原因是首先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与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与案件结果具有利害关系,而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该当事人包括第三人。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如何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
    2023-08-01
    213人看过
  • 第三人能否单独提起行政诉讼
    一、第三人能否单独提起行政诉讼在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中明确指出,任何涉及到行政行为中的利害关系之人,不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第三方当事人来说,他们不仅可以以原告的身份主动发起诉讼,同时还可以选择加入已经由其他原告发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二、第三人能起诉合同无效吗当无效合同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或者害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有证据才能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否则,法院不应受理第三人的起诉。第三人具体可以收集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对方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
    2024-07-08
    341人看过
  • 离婚纠纷中诉讼当事人可以出现第三人吗
    离婚纠纷中诉讼当事人不可以出现第三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特定的诉讼,解决的是相关联的原、被告之间的婚姻身份关系、家庭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三大问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终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终审后在恢复离婚诉讼。离婚案件在出现分割财产及其他人时,法院只能先判决或调解离婚,具有争议的财产或涉及到的第三人等问题要另案起诉,不能与婚姻关系一并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
    2023-06-12
    277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具体应对策略
    根据《行政诉讼法》,原告错误地将第三人列为诉讼参与人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适格的新当事人添加为第三人。同时,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也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如果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错误地将第三人列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适格的新当事人添加为第三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公 民 、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如 何 作 为 第 三 人 参 加 诉 讼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与当事人或者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但并非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023-10-07
    106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判决能否对抗第三人?
    [案情]1998年,原告邓科丰将别人抵欠其款的瓷砖卖给被告林天潮,作为被告林天潮、李秀琴在婚续期间共建的房屋装修的材料。1999年元月1日,双方结算,被告林天潮欠原告邓科丰瓷砖款人民币17000元。当日,被告林天潮出具一份欠条给原告,该欠条言明:被告林天潮欠原告邓科丰瓷砖款人民币17000元。2001年,被告李秀琴因与被告林天潮感情不和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林天潮离婚。在二被告过程中,原告向二被告主张返还上述瓷砖款项。2001年11月26日,本院作出(2001)漳民初字第3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二被告离婚;欠原告瓷砖款系二被告共同债务,由被告李秀琴负责偿还。被告林天潮不服该判决,上诉至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02)岩民终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本院一审上述判决内容。后经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讨,二被告分文未还,拖欠至今。2002年12月3日,原告诉至本院
    2023-06-11
    2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案件第三人必须出庭吗
    行政诉讼案件第三人不是必须出庭。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因大部分均具有原告资格,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几乎和原告相同;而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因行政诉讼被告不得反诉及不能在行政诉讼期间向原告和证人自行搜集证据的限制,类似于被告的第三人因其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中所处的地位,也可能有这样的限制。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的异同区分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的异同,可以更好地把握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立法目的和特征,准确地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防止和避免将二者相混淆,错列行政诉讼第三人,增加诉讼参与人的讼累。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在法律特征上的相似之处l、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都同案件处理结果有
    2023-07-23
    55人看过
  • 对税收行为不满的提出行政诉讼可以吗
    可以的,《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行为设置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可提起行政诉讼行为是指哪些《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作出了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
    2023-04-12
    280人看过
  • 行政诉讼后又提起行政裁决可以吗?
    行政诉讼后又提起行政裁决是不可以的;仲裁是前置程序,只有先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做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将案件发回先进行仲裁。”1、《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
    2023-06-25
    19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第三人可以提出抗诉吗?
    一、刑事案件第三人可以提出抗诉吗?因为在刑事诉讼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第三人。就不可以抗诉,事实上,如果是受害人,法律对受害人已经规定了相应的救济途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二、抗诉的成立条件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
    2023-06-03
    34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由谁提出谁决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33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2]1.责令限期履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履行。2.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如果还有异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申请人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仍然有执行的义务。对于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只有无条件的执行。如果申请人超过法定诉讼期限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就构成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应承担被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对于行政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有两种情况:一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根据被执行对象的
    2023-03-10
    140人看过
  • 对征收决定行政诉讼可以吗?
    一、对征收决定行政诉讼可以吗?如果行政征收可以诉讼,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此外,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征用和行政征收的异同有哪些?行政征用和行政征收的相同点:行政征收和征用都是国家为了公共需要而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行为的主体必须为行政主体,行为对象都是行政相对人。行政征用和行政征收的区别是:1、法律效果不同:行政征收的结果是将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收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2、是否有偿:行政征收一般是无偿、强制性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行政征用应当给予相对人适当比例的补偿
    2024-01-24
    321人看过
  • 第三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什么时候可提出撤销之诉
    一、第三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什么时候可提出撤销之诉1、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九十条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一)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二、原告向法院撤诉的条件(1)撤诉的主体只能是原告。起诉和撤诉的主体具有同一性,申请撤诉和起诉只能是同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于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独立的诉
    2023-06-17
    12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诉讼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原告和被告不同,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可以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并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更多>

    • 第三人可以作出判决吗,行政诉讼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9-04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行政诉讼法未作具体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
    • 第三人对行政强制执行异议提起诉讼可以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3
      第三人对行政强制执行异议提起诉讼是可以的。需要注意但是,根据第三人是否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权,此时是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第三人的,一种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另外一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人民法院可以对行政诉讼作出何种判决?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 行政案件中的第三人可以参加行政诉讼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2
      可以申请参加行政诉讼。包括:在确权的行政案件中,当其他人认为该权利应属于自己,而行政机关确认给他人时,在因此提起的行政诉讼中,被行政机关的决定赋予所有权的人是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案件中的受处罚人或者受害人,比如在治安行政案件中,公民甲违反交通规则轧伤了公民乙,公安机关对甲作出处罚决定。如果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受害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要求人民
    • 第三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书起诉可以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6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不管行政相对人是否提起行政诉讼,原则上都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停止具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