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人员和管辖机构是否可以一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19:33:42 375 人看过

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案件管辖的仲裁委员会。只要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明确写明国内的任何地区的仲裁委仲裁,都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双方当事人一经申请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就有权从该仲裁委的《仲裁员》名单中选择审理该案件的仲裁员。如果双方难以选定,可以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仲裁非常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受理和管辖,即是双方当事人选择的结果,又是双方当事人授权的产生。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是有法定的,强制性的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案件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四种,至于审判人员的组成,当事人也无权选择。

专属管辖的案件是否可以约定仲裁?

专属管辖案件可以约定仲裁。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因此,专属管辖排除的是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而不排除仲裁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员相关文章
  • 公司破产以后再审案件是否专属管辖
    一、公司破产以后再审案件是否专属管辖新破产法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述两个条款明确了破产申请受理这一法律事件,对与破产企业有关的争议解决程序的管辖确定的影响。二、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经股东会或国有独
    2023-06-15
    441人看过
  • 再审案件可移送管辖吗?
    一、再审案件可移送管辖吗?不可以移送管辖,只能由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指定管辖。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指的是什么?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
    2024-02-01
    395人看过
  • 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是哪里
    一、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是哪里1.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1)一般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实践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义乌、昆山、海淀人民法院审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案件。(2)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1)一般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
    2023-06-03
    344人看过
  • 涉外仲裁机构可以审理哪些案件
    一、涉外仲裁机构可以审理哪些案件涉外仲裁机构可以审理的案件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二、确定涉外仲裁适用用的法律的原则一般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约定了适用法,则仲裁庭从其约定。2.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原则。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3.特殊规定原则。4.适用国际公约和参考国际惯例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双方加入了某一国际公约或条约,或双方所在国订有双边条约或协定,则双方的国民均应遵从公约、条约或协定的规定。除适用国际公约外,参考国际惯例也是仲裁案件的重要原则。
    2023-06-07
    140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是否会影响案件审理进程
    一、管辖权异议是否会影响案件审理进程管辖权异议对案件有影响。被告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能会延长诉讼的时间。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管辖权异议应当如何处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处理:可以提起异议申请。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三
    2023-10-04
    376人看过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
    一、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
    2023-04-27
    369人看过
  • 民事案件立案时是否应审查管辖权
    民事案件立案后法院是否需要审查管辖权管辖权是人民法院内部具体实施民事管辖权的制度。法院应在备案阶段审查其是否对案件拥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管辖权,法院应作出裁决,并将管辖权转移到但是,如果双方同意法院的管辖权,协议管辖权可能适用于协议管辖权:也称为合意管辖权或约定管辖权,是指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双方选择的以协议方式解决纠纷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在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债务可以协议管辖,而侵权纠纷不能协议管辖,但只有根据法律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使用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和标的物所在地应当指出:(1)协议管辖是指争议各方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表达其意思,或者在诉讼前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管辖法院,其适用范围为中国的合同纠纷;涉外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2023-05-07
    223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案件分开审理?
    可以。保证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合同中对当事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话,那么在起诉的时候,起诉保证人也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因为双方承担的责任是连带的,不管是谁都需要对于债务进行一个清偿。所以分开起诉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有债权人授权可以向债务人起诉吗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委托律师代债务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所以律师持有债权人委托书后,可以起诉债务人。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2023-07-07
    299人看过
  • 案件审理的机构是什么?
    民事诉讼当事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一律公开进行吗?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律应当公开进行是错误的。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023-07-05
    90人看过
  • 如果案件相关,是否可以一起审理
    如果案件相关,可以一起审理民事纠纷合并审理的类型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没有参与的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争议的合并,不涉及任何法律或事实。例如,原告要求同一被告根据销售合同的关系支付价款,同时要求根据租赁合同的关系搬出房屋。此外,原告还根据票据的关系要求支付票款,并根据相邻权利要求清除障碍物。法院将同时审理这些诉讼标的,即无牵连关系的纠纷案件的合并2。有牵连关系的合并。也就是说,一个案件的成立必须以其他案件的成立为基础。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1)法律牵连关系。例如,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同一被告的买卖合同无效,并共同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2)事实上的参与。例如,在同一份合同中,双方不仅同意买卖电脑,还同意租车和租房。原告提起诉讼以履行合同的三项内容。诉讼当事人的近亲属合并。包括原告及其近亲属在本案中的合并,以及被告及其近亲属在本案中的合并。例如:原告及其近亲属与被告及其近亲属发
    2023-05-07
    167人看过
  • 对再审是否可以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申请对案件再审的,案件的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是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所谓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之前,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之内。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实践中,涉及在管辖权异议有效期间届满后,追加的被告是否拥有提出异议的权利的问题,对此,不应当允许追加的被告在异议有效期间届满后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规定管辖权异议期间的目的就是诉讼的安定性,如果允许在管辖权异议期间届满后提出异议,无疑会影响诉讼的安定性。而且,追加被告本身就有类似参加的性质。应当指出的是,管辖问题属于本案实体判决的要件,本案是否应当由受诉法院管辖属于法
    2024-04-02
    257人看过
  • 不是同一案件,能构成共同管辖吗
    不能构成共同管辖,共同管辖是指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形。由于不是同一案件,所以无法构成共同管辖。一、最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1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对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22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法院一般会异地抓老赖吗法院一般会异地抓老赖。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是民事纠纷,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后,如果债务人有财产履行还款义务、但转移资产、或者拒不履行的,法院才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当然也可以跨市抓老赖,甚至可以判刑;2、如
    2023-03-30
    275人看过
  • 刑事立案权是否是所有机构的管辖范围?
    派出所没有刑事立案权,享有刑事立案权的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派出所负责接警和上报立案,但无权决定立案或破案。对于刑事案件,派出所应上报立案,由公安局负责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派出所没有刑事立案权。享有刑事立案权的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接警和上报立案职责,没有刑事案件的立案权和破案权。对于刑事案件,派出所应上报立案,由公安局负责立案侦查,属于刑事案件的,应该在侦查确定证据之后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所有专门机关都有刑事立案权吗派出所没有刑事立案权。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刑事案件的立案权和破案权。对于刑事案件,派出所应上报立案,由公安局负责立案侦查,属于刑事案件的,应该在侦查确定证据之后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派出所在里面起到的是接警并上报的职责。刑事案件的构成要件:1、刑事案件的基本要素有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行
    2023-06-30
    13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院一审管辖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一、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范围刑事诉讼方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三类: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民事诉讼方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也有三类:(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行政诉讼方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同样有三类:(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二、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刑事案件的流程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刑事案件的流程: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
    2023-06-25
    34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员
    词条

    仲裁员是负责审理案件的人,通常在仲裁程序开始前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员需要具备公正、客观、严谨、专业的态度,并遵守仲裁程序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仲裁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和商业惯例,以便正确判断和裁决... 更多>

    #仲裁员
    相关咨询
    • 移送管辖案件是否可以不予受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8-05
      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
    • 管辖案件审理流程是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23
      由于法律对于管辖异议案件的规定较为原则化,不同法院之间在具体程序操作方面也不完全一致。总体来看,审理程序较为繁杂,涉及到的流程节点很多。下面对该院辖区管辖案件一、二审程序列图说明。 1、一审案件流程。对于一审案件,当事人提出异议申请后,承办人及时向被申请人送达异议申请书,并确定1-2周的答辩期,由被申请人在答辩期内提供证据。然后承办人在阅卷的基础上审查双方证据,组织当事人谈话,听取双方意见,然后经
    • 可能判处的案件一审管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二)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因此,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民事案件可不可以不请审判员一人审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四)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 劳动纠纷案件可否提交仲裁机构管辖申请书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就交给认为存在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