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触电身亡父母起诉供电公司索赔121万元,合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1:45:26 256 人看过

拥有600万粉丝的网红段某,在鱼塘触电后掉进水中身亡。事后段某的家属认为,供电公司作为高压线路的管理者,其应当对段某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起诉供电公司索赔121万余元。

电力公司是否需要担责呢?

依照法律规定,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所谓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以后,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依据法律规定,都应承担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段某死亡的原因系其在钓鱼的时候,因为疏忽大意,不慎触电身亡,这既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也不属于故意而为之,所以供电公司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但是,如果供电公司在标准、提醒义务上已经尽到管理之责,那么供电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相对会较小。而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导致触电身亡,他也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具体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供电公司根据法院判据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电工违章操作触电身亡
    法律综合知识
    1.事故经过2005年7月某日,深圳市某十字路口交通指挥岗亭2名民警到电力管理单位联系处理交通指挥岗亭电源不正常问题,在没有找到负责人的情况下,恰巧遇到了1名熟悉的电工,就要求其帮忙处理。于是这名电工独自一人带上工具和他们一起来到十字路口东北侧一南北走向的南一线路16号杆下,在穿戴好登杆用具准备登杆时,电工不顾民警的提醒“这杆很危险,注意点”就向上登杆,等到达接线头处他才系好安全带,开始观察交通指挥岗亭电源线的接头情况,发现右边(西边)接线(即火线)有点松,就解开,没有发现问题又重新接上。接着又解左边(东边)接线(即零线),解开发现接头已烧断,他右手拿着钳子,左手拿着线开始剥线的绝缘层时突然一声大叫,接着钳子掉下来,安全帽也掉下来,人身体后仰倒挂在杆子上。看到这个情况,2个民警立即打电话给110、120及电力调度,要求停电救人。5min后,抢救人员把他从杆子上救下并急送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
    2023-06-06
    382人看过
  • 触电身亡保险怎样赔付
    一、触电身亡保险怎样赔付触电身亡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但有一些例外情况,如自杀醉酒等情况下触电身亡一般是不赔的,具体要看保险合同条款。着重看合同中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两大项。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规定了投保范围的,如果不符合的不要投保,否则容易起纠纷,比如电力施工人员是不能投保某些意外保险的。一般在发生意外身故以后需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且提交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二、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额保险。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在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
    2023-04-23
    349人看过
  • 触电意外身亡如何赔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触电意外身亡如何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对电力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规定我国民事法律对于电力造成的人身损害的适用范围是分高压电和非高压电两种情况的。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
    2022-04-03
    208人看过
  • 某焊工触电身亡
    1.事故经过上海某机械厂结构车间,用数台焊机对产品机座进行焊接,当一名焊工右手合电闸、左手扶焊机时的一瞬间,随即大叫一声,倒在地上,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主要原因分析(1)电焊机机壳带电。(2)焊工未戴绝缘手套及穿绝缘鞋。(3)焊机接地失灵。3.主要预防措施(1)工作前应检查设备绝缘层有无破损,接地是否良好。(2)焊工应戴好个人防护用品。(3)推、拉电源闸刀时,要戴绝缘手套,动作要快,站在侧面。
    2023-06-06
    73人看过
  • 水库垂钓触电身亡供电公司、承包人及所有人都需担责
    2014年9月21日,杨某和朋友三人到澄江县某村委会辖区的水库钓鱼。经与水库经营者刘某协商,杨某等三人每人向刘某支付80元后开始在水库钓鱼。钓鱼过程中,杨某要到水库对岸钓鱼,于是要求刘某安排工人划船将其送到水库对岸。不想,杨某在钓鱼抬杆时碰到了高压线,当场被电击倒,后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意识到在高压线下垂钓的危险性,但杨某未对自身安全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具有重大过失,因而可减轻被告方的民事赔偿责任;涉诉高压线的产权人澄江供电公司,未在高压线附近设置禁止垂钓的安全警示标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孙某、刘某作为水库的承包人,明知水库上方有高压线经过,但在杨某要求到离高压线最近的水域去钓鱼时,还安排人将其送至该水域,应承担侵权责任;某村委会作为水库所有人及收益人,未能对其发包的水库进行监督管理,与杨某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间接的因果关系,也应承担相应的
    2023-06-08
    218人看过
  • 毕节供电局“5.1”配网人身触电重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2004年5月1日中午12点左右,毕节供电局配电管理所值班室接用户电话,反映专区小横街无电。值班人员张××(计划外用工)、肖××(计划外用工)等到现场查为中华北路10kV4号公变B相冒烟,经现场处理已无法运行。张××随即将该情况汇报配电管理所副所长黄××。黄××赶到现场,对变压器进行检查后确认必须进行更换,并立即汇报配电管理所所长陈××,然后联系物资科和车队安排更换用变压器和吊车。下午14时左右,配电管理所所长陈××联系好吊车和变压器后,因配电管理所检修班无人(“五.一”节放假),于是就安排值班室当值值班员张×、肖×和吕×(计划外用工)承担更换变压器的工作。14时30分,配电管理所所长陈××、副所长黄××、值班员张××、肖××和吕××到达中华北路10kV4号公变抢修现场,准备好变压器和吊车。张××与调度联系后,拉开T接在关东线上的该变压器分支令克(该分支令克根本起不到断电的作用
    2023-06-06
    245人看过
  • 吊臂误触高压线司机不幸身亡供电公司被判担责
    2月10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吊车吊臂误触高压线造成人员意外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认定被告安徽电力怀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死者秦小龙在对事故的发生均存在过错,各承担50%责任,并依法作出判决。2008年7月15日10时左右,两原告之子秦小龙驾驶吊车在怀远县龙亢农场创业园内的水泥路上“怀龙线”120至121号线杆之间地段作业时,由于工程车吊臂没有收起,工程车吊臂触碰到两线杆之间的高压线,致秦小龙触电死亡。为此,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其子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28000元。法院审理认为,安徽省龙亢农场创业园是经安徽省经济委员会批准设立,根据《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中“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附表的加注,应认定发生事故地区为居民区。被告通过该创业园的35KV高压线路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少于7米。根据现场勘察,该线路南侧边线对地垂直距离为6.8米,未达标准要求。同时,被告也未设
    2023-04-22
    288人看过
  • 施工中触电身亡怎么赔偿
    施工过程中触电身亡的,如果属于工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给予赔偿。如果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一般由用工方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
    2023-02-24
    437人看过
  • 借宿处少女洗澡触电身亡,经营者被判赔31万余元
    花季少女借宿休闲驿站,晚上在卫生间用热水器洗澡时触电身亡,其父母将休闲驿站的经营者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休闲驿站经营者赔偿死者父母31万余元。去年底,罗先生夫妇18岁的养女小罗从江西来沪打工,借宿在原南汇区惠南镇某休闲驿站。今年1月3日晚,小罗在休闲驿站的卫生间内用热水器洗澡时死亡。经查,该热水器连线远端插头插入拖线板内,拖线板插孔呈黄色烧焦状改变。事发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小罗之死因可排除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其死因符合电击。经查,涉案休闲驿站未经注册登记,由朱女士实际经营。今年3月,罗先生夫妇起诉至法院,称休闲驿站内的电线、电器设备有问题,朱女士应对小罗的死亡负全部责任,索赔31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从事住宿、娱乐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应确保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符合通常的安全使用要求。朱女士经营管理休闲驿站,提供的热水器、拖线板等配套设施、设
    2023-07-07
    346人看过
  • 挂横幅触电身亡电力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案情:李某因挂促销广告横幅不幸触碰高压输电线身亡,其家人将架设高压线的某电力公司告到了法院。近日,法院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去年9月,李某受雇到某楼顶挂促销广告横幅,因不幸触碰到高压输电线身亡。该输电线是10千伏的高压线,而楼顶与高压线的距离约1.4米,电力公司也未进行安全警示及防护措施,李某家人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电力公司承担李某死亡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35万元。评析: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电力公司在架设高压线时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可后来由于新建房屋等原因,致使高压输电线与楼顶距离不到1.4米,不符合架空10千伏输电线与建设物的安全距离要求。但作为该输电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单位,电力公司未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在发现危险隐患的较长时间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和警示,因此负有责任。另李某对房屋上方高压输电线路的危险性足以认知,却不顾危险的存在,接近危险区域悬挂横幅,以致触电身亡,李某亦存在过
    2022-11-30
    71人看过
  • 电线放他人田里触电身亡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线放他人田里触电造成他人死亡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由放电线的一方承担赔偿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供电人及时抢修的义务及违约责任1.供电人的及时抢修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可见,供电人的义务为,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及时抢修。所谓自然灾害,是指人们所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不能克
    2023-04-17
    365人看过
  • 母子因保护装置未跳闸触电身亡
    因农排线路断线后跌落地面,造成牵牛回家路过此处的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竹林村民陈兰花及耕牛不慎触电,当场死亡。随后,其子汪庆丰在寻找时发现了母亲,汪庆丰上前牵扶,结果也不幸遇难。亲属:丈夫最初并没有发现母亲悲剧发生后,记者前往该村,在其亲属和村民的带领下来到事发现场,只见一条尚未修好的宽阔路面上残留有部分积水,断落的铝线还依然拖在地面上。看到遗留在淤泥中亲人的拖鞋,陈兰花的丈夫汪智余老泪纵横说:儿子才29岁,是家中的顶梁柱,媳妇因车祸已经卧床休养近一年时间了,目前还靠拄拐杖行走。他们这一走,叫我们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7月31日晚上7点左右,见婆婆外出牵牛还没有回家,我就喊丈夫去看看怎么回事。媳妇金晓萍泣不成声地告诉记者。过了几分钟,我丈夫把小水牛牵了回来,告诉我没有看到妈妈,但大水牛不知怎么回事死在路上了,他说骑车去找几个人帮忙把牛抬回来。事发后,金晓萍才知道,因当时天已渐黑,汪庆丰慌忙中没有
    2023-06-08
    87人看过
  • 钓鱼不慎触电身亡新华保险赔付九万
    2007年6月29日是个晴朗的日子,安徽省砀山县葛集镇韩新庄行政村李某在忙完农活后,约了2个同村朋友到村子附近的河边去钓鱼。3人在河边边聊天边钓鱼,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由于鱼儿迟迟不上钩,李某换了一处河水较深的地方继续垂钓,果然几分钟后鱼线被紧紧拉住,李某非常兴奋地起杆收线。这时不幸发生了,李某的鱼线高高收起后挂在了附近的高压电线上,只听到李某断断续续的说了句\"坏了,忘记高压线了…….\",随后便仰天倒地。同伴紧急呼叫120,李某被送到砀山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不幸突然降临到李某家中,李某年仅28岁,上有父母,下有妻子儿女,一家人顿时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李某家中因今年果树收成较差,生活拮据。料理好丧事后,家人偶然想起李某生前曾在**保险公司买过保险,于是找出保险单,立即向**保险宿州中支公司报案。宿州中支保险理赔人员当天赶到李某家中,经过仔细查阅保险单,了解到李某在2005年购买了2万
    2023-04-21
    406人看过
  • 装修工人触电死亡店主被判赔50多万元
    装修工人在给一家理发店贴地砖时,因使用工业用电风扇吹风降温而触电身亡,死者家属遂向理发店主索要赔偿。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理发店主周先生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51.5万元。2010年10月,周先生在浦东川沙新镇租了一间房屋开设了名为缘梦源的理发店,生意也还不错。2012年7月,周先生打算对理发店重新装修一下,遂找来泥瓦工蒋师傅来帮忙贴地砖。当时天气炎热,周先生借来了邻居的工业用电风扇为蒋师傅吹风降温。因屋内没有固定插座,周先生便找来一根拖线板,电源的一头直接用导线连接在裸露且满是污垢的电闸上,电风扇则插在拖线板插座上。看到电风扇运转了起来,周先生便离开了。怎料,当晚21时许,周先生归来时,发现蒋师傅已倒在地上,电风扇压在蒋师傅身上。张先生扶起电风扇时发现有漏电,于是赶紧拔下了电风扇的插座,并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后经司法部门鉴定,蒋师傅被电击致死。
    2023-06-10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父亲触电身亡供电局赔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0
      我们精英律师团队认为:你父亲触电死亡可以得到赔偿。 理由:你家的用电是安全用电,符合居民用电标准,并且和供电局签订了用电合同(每个家庭都有)。现在你父亲在家接电触电身亡,供电局有一定的过错,你父亲也有一定的过错,但是供电局占主要的责任。你家应该装着漏电保护器呢,如果没装,那是供电局的原因,它没有提醒你,如果装了,发生了事故,说明变压器漏电保护存在问题,供电局更应该赔偿。
    • 如何索赔有人触电身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委托律师调查确定供电公司、产权人、使用人等被告后向法院起诉
    • 钓鱼触电身亡到底能否追究供电公司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3
      供电公司未设置警示标志存在过错,可以追究其侵权责任。,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 装潢员工触电身亡公司要赔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电工如果是装潢公司的员工,如果公司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话,按工伤来办,适用>;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适用人身意外伤害的相关法律规定,适用>,电工没有过错的话,要赔偿相关费用.如果电工是外聘的,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只存在劳务关系的话,如果电工是由于自己故意触电身亡的,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如果公事公办,需要付的赔偿金要根据具体情况,死亡赔偿金要赔二十年,另外,如要电工有要扶养或要
    • 触电身亡赔偿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触电身亡赔偿的相关规定,在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其中,第四条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七)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八)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九)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