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未定的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8:14:53 354 人看过

效力未定的合同包括:1、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指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不必追认。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效力待定合同相关文章
  • 质押合同要包括哪些内容才有效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一、进行质押担保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
    2023-03-08
    186人看过
  • 按照规定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集体合同的内容:根据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8条规定,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报酬,包括水平、工资分配方式和支付办法等;2、工作时间和休息:包括每天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天数,年休假及其他休息休假等;3、福利:包括养老、医疗、死亡等待遇,职工住房、生活供应、保健和文化体育设施等;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条件、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职工健康检查等;5、合同期限;6、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7、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8、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9、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0、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二、集体合同的效力: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
    2023-06-19
    296人看过
  • 合同效力不包含的内容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分两种情形,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待其法定代理人去追认;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有待被代理人去追认。无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还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合同的行为人与合同的义务人相分离,合同的订立者不承担义务,而承担义务的是与订立者存在特定关系的另外一个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分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其法定事由包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
    2023-07-03
    29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2)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编号。(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8)违约责任。(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一、购买回迁房要明白哪些方面购买回迁房要明白下列内容:1.明确原地址和现地址。这两点在《回迁协议》上有,必须同时在转让协议上体现。2.明确住宅面积。如果已经是现房,面积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房子还没有盖好,开发商一般会给一个大约面积,这个面积不会有太大的浮动,可以合同上写明具体面积,基本上保可以免除以后面积上带来的麻烦。
    2023-02-17
    166人看过
  • 2024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二、抵押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抵押合同是有名合同、诺成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要式合同、确定合同、从合同等。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
    2024-01-29
    205人看过
  • 工程发包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应当包括内容:明确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阶段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法定依据;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2、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3、投标报价书进行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的。工程施工图预算是根据企业内部定额编制,反映企业实际水平的造价。4、专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细化,根据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其效力高于通用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方便承发包双方对于权利义务的确定。6、监理大纲承缆监理业务为项目监理机构今后开展监理工作制定基本的方案7、
    2023-03-16
    373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都包括哪些内容
    关于合同成立的有效性所必需具备的要素,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注意:首先,设立合同的各方应当在自由裁量权与真挚的意向上达成共识。其次,订立合同的各相关方需拥有相对应的民事行动能力。第三,合同规定的事项以及其具体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此外,双方之间的交易往来必须是互惠互利、相辅相成的。最后,依照法定要求签订合同时,形式选择必须适当并符合法定规范。《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024-08-17
    351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待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不是“效力待定”合同,而应区别相对人是否善意而认定为有效或无效合同。(1)此类合同因善意取得制度的支持而有效,因不支持而无效。(2)此类“效力待定”因无存在之依托而不存在。(3)此类“效力待定”因无称谓对象而不存在。(二)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议订立的合同,不应为“效力待定”,而应根据相对人是否善意而决定合同有效、无效。(1)表现代理制度确定了此种合同有效与否的标准。(2)此类“效力待定”合同应确定地有效或无效。(3)此类“效力待定”,也无存在的依托。(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或非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同样不能认为是“效力待定”合同。其要么有效要么无效。(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无民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非双
    2023-08-04
    129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合同和哪些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合同和哪些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一、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符的合同。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法律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
    2024-01-21
    289人看过
  • 行政行为的效力范畴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行为的效力范畴是人类在认识客体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概念。内容:(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一、参与原则是什么参与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尽可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参与行政行为的各种条件和机会;从而确保行政相对人
    2023-06-22
    404人看过
  •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包括哪些内容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二、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
    2023-08-18
    218人看过
  • 合同规定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两种,法定免责事由即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即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的免责条款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货运合同规定的免责事由有哪些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托运人和收货人的过错。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
    2023-07-23
    2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在白领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领,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
    2023-02-21
    118人看过
  • 质押合同生效条件包括有哪些内容
    你好,质押合同应该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字成立,在合同所指业务完成(例如贷款已经发放到抵押人账上)时才生效,如果因其他原因合同所指业务完成,那么即使已经成立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建议你们公司可以咨询一下律师质押合同生效条件这个问题的相关解答。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
    2023-08-10
    45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更多>

    #效力待定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内容包括哪些部分,能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效力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合同内容包括哪些部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1.约首约首是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订约日期、订约地点)、买卖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序言等内容。序言主要是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义和执行合同的保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等。双方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能用简称,地址要详细列明,因涉及到法律管辖权问题,所以不能随便填写。在我国出口业务中,除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外,一般都是以我出口公司所在地为签约地址。
    • 合同效力是指什么?合同效力包含哪些内容?合同效力内容主要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合同效力是指什么?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效力包含哪些内容?合同效力内容有三:①从权利上来说,
    • 包括的内容包括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4
      律师解答 合同的基本内容的部分有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争议解决办法;标的及其质量、数量;价款或报酬;违约责任;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当事人的签名及填写日期。
    • 债务承担的效力内容包括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6
      债务承担的效力1、第三人取得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
    • 债之效力的扩张内容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7
      债之效力的扩张内容: 1、债权物权化 2、债的保全。 3、涉他合同。 4、债权的不可侵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