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来收房面积要缩水怎么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3 23:16:29 93 人看过

在购房过程中,如遇业主在收楼之际发现实际测量得出的房屋实用面积相比预估之数显著减少的情况,那么买卖双方都可以参照原先双方已经签订并达成共识的协议条款进行处理。如果无法查找到相关约定或者其表述含糊不清,那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解决:首先,如果面积误差及其绝对值均在3%以内(包含3%)的范围之内,那么实际房价就应该根据实际测量所得出的数据作为基准进行结算;其次,如果面积误差及其绝对值超出了3%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房屋的一方有权选择是否行使退房的权利。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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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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