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安全事故每次不得超过几小时,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9:01:12 430 人看过

一、上报安全事故每次不得超过几小时

上报安全事故每次不得超过2小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安全事故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1.报告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对伤者及时医治的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提交事故经过报告。

2.接待举报:对前来举报事故单位的要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对企业经营单位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形成事故报告。

3.事故调查:要组成调查组,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责成事故单位将工商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事故经过报告等材料上报调查组。

4.事故调解:对未造成伤残等轻微工伤事故,经过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安监部门予以调解处理、签字备案,减少诉讼程序;

5.事故处理:安监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安全事故上报到哪一级

安全事故上报到哪一级要看安全事故的危险程度,具体可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如何划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法律含义是什么?工程安全事故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工程建设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工程安全事故亦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如何划分?根据应急预案的界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23-02-19
    72人看过
  • 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多少小时上报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多少小时上报(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二)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二、安全事故不同等级上报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2021-11-19
    439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三不放过
    一、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三不放过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释义】本条是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检举、控告、投诉权利的规定。一、这里所讲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的事件。这里讲的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状况。二、建筑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公众人身安全,对于建筑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和所发生的质量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和投诉。这有利于形成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社会监督,督促从事建筑活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
    2021-09-25
    30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上报时间不超过几小时
    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未签字,报警后可以补办吗可以的,直接到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去说明情况然后申请补办即可。每起交通事故案件交警部门都会有存档的,但是如果时间隔得太久超过了档案存放期限,有可能档案销毁了就比较麻烦。所以最好尽快去相关部分办理补办。二、违停车辆被刮蹭后要不要报警违停车辆被刮蹭后要报警。轻微刮蹭也属于交通事故,可以随时报警,并没有报警的时效性;经交管部门核实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话,都会予以受理,立案调查。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三、失踪多少小时可以就报警立案失踪24小时可以报警立案。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有人身安全
    2023-04-06
    330人看过
  •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流程是怎样的以及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时间
    一、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流程是怎样的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流程如下: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二、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时间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时间是属于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
    2023-06-06
    235人看过
  • 安全事故的鉴定流程
    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2、委托鉴定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3、鉴定时限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
    2023-04-16
    119人看过
  • 安全事故处理具体处理程序
    一、安全事故处理具体处理程序(一)报告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对伤者及时医治的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提交事故经过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受伤(或中毒)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等。构成重伤事故的,由安监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处理。(二)接待举报:对前来举报事故单位的要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对企业经营单位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形成事故报告。对于因医疗费用、伤者补贴等,双方发生争议的,填写《受伤事故案件送达书》及《工伤事故报告书》一并移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三)事故调查:对立案调查的重伤事故,要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执行,要组成调查组,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责成事故单位将工商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事故经过报告等材料上报调查组。责成事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
    2024-04-12
    159人看过
  • 安全事故上报到哪一级
    一、安全事故上报到哪一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中国1979年颁行的刑法第131条即有规定,现行刑法第134条又原样保留了该规定,最高司法机关也没有新的司法解释,有效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业生产、作业安全的功能。三、重大责任事故罪怎么处罚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2023-04-24
    256人看过
  • 安全事故由谁上报工作
    法律综合知识
    一、安全事故由谁上报工作1.在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工作中,首要责任落在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肩上。这些部门负责接收、记录并初步评估事故情况,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上级政府。2.《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明确规定,对于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事故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以便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减少事故损失。二、安全事故认定部门1.安全事故的认定工作同样由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些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会立即组织专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归属。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调查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高效。3.《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也规定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
    2024-07-19
    240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发生安全事故如何处罚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如何处罚,依据安全事故的等级而定,如果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
    2023-03-03
    180人看过
  • 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流程
    一、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流程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一套高效、有序的处置工作流程至关重要:1.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现场得到迅速控制,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2.按照“边救治、边调查、边处理、边善后”的原则,同步开展伤员救治、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及善后处理等工作。3.在此过程中,信息畅通与及时报告是关键,需确保事故情况能够迅速传达至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协调资源,共同应对。二、学校安全事故如何报告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的原则。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组织人员核实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2.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害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3.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学校还需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以便获得更多指导和支持。在报告过程中,学校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不得瞒报
    2024-08-12
    97人看过
  • 劳动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怎么做
    一、报告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对伤者及时医治的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提交事故经过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受伤(或中毒)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等。构成重伤事故的,由安监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处理。二、接待举报:对前来举报事故单位的要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对企业经营单位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形成事故报告。对于因医疗费用、伤者补贴等,双方发生争议的,填写《受伤事故案件送达书》及《工伤事故报告书》一并移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三、事故调查:对立案调查的重伤事故,要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执行,要组成调查组,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责成事故单位将工商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事故经过报告等材料上报调查组。责成事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2023-06-02
    375人看过
  • 检举公安机关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法院流程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法院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如何检举地方官员举报地方官员贪污可以向当地纪委或检察院举报如果不能够得到处理向更上一级的检察机关或纪委举报。向当地纪委或上级纪委反映。向当地检察院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6
    430人看过
  • 工地安全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
    一、工地安全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1.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进行后续事务流程。2.用人单位必须是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劳动部门才会受理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3.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以同死亡者家属进行协商,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高于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二、工地事故致人死亡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般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单位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属于工人过失的,工人应当一并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向工人或第三人追偿。三、工地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的建筑工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果确定系工
    2023-12-06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安全事故几小时内报告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4-26
      安全事故一般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如果是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小时内应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安监部门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在一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上级安监部门。如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将处最高三万元的罚款。
    • 一般安全事故上报时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6
      一般情况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 2023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0-03
      2、事故现场处理: (1)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①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 ②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 ③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 (2)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①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 ③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 (1)要求开展事故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在几个小时内上报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5-09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在两个小时内上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 安全事故安全员判几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1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