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2002]244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为提高市场准入监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稳健发展,总行决定取消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新设分行集中审批的年度规划管理方式,改为主要依据审慎监管要求,按标准即时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民银行依据的审慎监管标准:
(一)资本充足率(按五级分类提取呆账准备后计算)。申请设立分行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申请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般应达到8%,其中,对资本充足率低于4%的银行,应严格限制其设立新的分行;同时,申请银行应具有规定的营运资金拨付能力。
(二)资产质量。申请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般应低于15%,并且其他资产质量良好;对不良贷款率高于15%,但不良贷款的余额和比率逐步下降的银行,可结合其他因素适当予以考虑。
(三)内控与管理水平。重点考察公司治理是否良好、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业务经营是否依法合规等。考察依据主要以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报告和有关风险评级结果为准。
(四)资产扩张速度。对于资产增长过快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将适当限制其新设分行的数量。
总行对上述要素分别给予不同权重,得出综合评价,以综合评价作为申请银行分行准入数量的基本依据。各申请银行每年度分行准入数量一般控制在3家以内,对在西部设立分行的可适当放宽到4家;新设分行的具体数量按上述标准并结合监管情况确定。
二、申请银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人民银行可暂停其新设分行的审批:
(一)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二)发生可能导致银行重大风险损失事件的;
(三)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出现严重缺陷的。
三、调整后的审批制度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划未执行完毕的,仍然有效;规划执行完毕的,其全年新设分行数量根据新的评估方法并扣除跨年度因素确定。
各商业银行新设分行的审批程序不变。但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对规划执行完毕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提出的新设分行申请,应先向总行请示,在总行答复后方可正式受理该银行设立分行的申请。
自文到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准入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173号)第一条关于核准股份制商业银行机构发展规划、第三条关于设立分行应符合人民银行批复的机构发展规划的内容不再适用。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银行业务准入制度和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
432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银行信托体制改革问题的批复
389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39家商业银行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115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审批金融机构若干问题的通知
163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当前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85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银行卡跨行交易收费及分配办法的通知
242人看过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 更多>
-
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探亲假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9按照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因此,股份制商业银行原则上不享有探亲假。
-
关于银行招商银行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4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通常都有试用期的规定,虽然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与银行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规定了试用期,属于正常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
人民银行关于非法集资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031、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的通知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 银监发〔2011〕22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决定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
-
关于中小企业向银行借贷的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2借款人所需条件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或判决书/2份3.(银行指定格式)4.所在单位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