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内又犯罪的要如何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16:22:44 182 人看过

一、监狱内又犯罪的要如何处罚

对服刑人员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对于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服刑人员,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并且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如下:

(一)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三)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减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三、服刑多久可以开始减刑

一般来说,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1年6个月以上方可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2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符合减刑条件的,至少执行2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至少执行3年以上方可减刑。

四、一次减刑最多可以减多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9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6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

五、减刑以后实际执行刑期的最低标准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3.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5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4.被判处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综合上文的内容,大家现在应该清楚“监狱内又犯罪的要如何处罚”了吧。其实,对于犯罪分子来讲,若是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能认真悔过,那么服刑一段时间后是可以减刑或者假释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刑事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狱内又犯罪刑期起算
    法律综合知识
    狱内又犯罪,刑期以犯新罪之日为起算点。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直至司法机关对其因犯新罪而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其实际上仍然处于刑罚执行状态。当罪犯又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时,便脱离了原执行机关的监管,已经不属于刑罚执行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024-05-10
    99人看过
  • 罪犯在监狱里又犯新罪的怎么办
    1、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对犯罪进行审判,法院判决后与前罪进行数罪并罚。2、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应当合并执行。律师补充:数罪并罚的要求: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
    2023-05-06
    196人看过
  • 犯罪进了监狱如何探监?
    一、会见对象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二、会见程序:1、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监狱会见管理中心办证窗口办理会见登记,取得会见通知书→候见大厅等候广播通知→持会见通知书、身份证材料在会见入口处接受安检,将随身物品存入物
    2023-06-29
    282人看过
  • 监狱治安处罚法的内容
    关于治安处罚法内容的回答见下(一)当场处罚程序的基本内容治安管理当场处罚程序,亦称治安管理处罚裁决的简易程序。它是指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的治安案件,由人民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过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和第101条明确了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当场处罚程序,其目的在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行政机关有效地履行维护行政秩序的职责,有利于及时处理社会矛盾,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利益。正当程序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基本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因此,当场处罚程序即使是一种简易程序,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也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1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当场处罚程序的基本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以表明身份,这是当场处罚程序的前提;确
    2023-03-01
    266人看过
  • 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如何处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再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新犯的罪被判处死刑的,应当执行死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第二种情况:新犯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执行无期徒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第三种情况: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最高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将前一个判决未执行的刑期和后一个判决所判处的刑期相加,得出一个总和刑期;然后,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决定执行的拘役最高不得超过一年;决定执行的管制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2023-06-11
    388人看过
  • 诈骗犯出狱后又犯诈骗罪怎么处罚
    一、诈骗犯出狱后又犯诈骗罪怎么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犯出狱后又犯诈骗罪庭审前法院的准备工作有哪些?(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二)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
    2024-02-02
    210人看过
  • 一年在监狱服刑,罪犯的处境如何?
    判刑一年在监狱服刑,因为我国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与服刑犯离婚在哪起诉《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1、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居住在A地,女方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徒刑3年而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法院,而B、C法院没有管辖权;2、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男方、女方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5年、4年,男方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女方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
    2023-07-11
    443人看过
  • 监狱如何对犯罪分子收监?
    监狱对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并且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罪犯执行刑罚。监狱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监狱可以暂不收监。对于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原批准机关送交监狱收监。一、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具体内容适用条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
    2023-03-09
    410人看过
  • 刚从监狱出来又犯强奸罪怎么处理
    一、刚从监狱出来又犯强奸罪怎么处理依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累犯者应受到更为严格的惩处。若行为人再度实施犯罪行为,特别是诸如强奸等严重违法行为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其先前的定罪记录进行综合考量,进而在量刑过程中予以相应加重。与此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强奸罪行本身便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其严重者甚至有可能被判以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因此,对于那些刚刚走出监狱大门却再次犯下强奸罪行的被告人们而言,必将遭受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二、刚从监狱出来政府有没有补贴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判断。若一名服刑结束后的人员因身患重病或其他重大疾病等
    2024-07-07
    91人看过
  • 罪犯在监狱内的犯罪谁来侦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九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第六十条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被判管制要坐牢吗?要遵守什么规定管制不用坐牢根据刑法规定,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但管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完全是自由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其自由是受到限制的,必须要遵循管制的相关规定。刑法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023-06-02
    332人看过
  • 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的,是不能免除刑事责任的,但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依据犯罪情节适用减轻、从轻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3-04-21
    53人看过
  • 监狱如何关押犯罪分子的?
    未成年犯关押在未成年犯管教所。男犯按罪名和刑期长短分别关押。目前在我国已经没有男犯女犯混合关押的监狱了。一般来说,监狱是要楼层为单位进行关押的。一个楼层有若干监舍。每个监舍8-12人不等,每天早上六点三十起床,七点三十开始去车间劳动,下午五点三十收工收监舍。晚七点三十政治学习。在劳动和学习的空余时间,可以在楼层和监舍自由活动。有电视、篮球、乒乓球室、象棋等娱乐设施。晚十点三十分,回到监舍,点名落锁,熄灯睡觉。一、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
    2023-03-22
    330人看过
  • 如何处理监狱内外的其他案件
    发现有漏罪或者新罪的就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分别数罪并罚。漏罪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新罪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关的法律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在监狱服刑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办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侦查由监狱进行侦查,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即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如果罪犯在监狱之外服刑的,应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对于漏罪和新罪,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和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
    2023-07-08
    50人看过
  • 罪犯服刑监狱如何分配?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监狱法》等都没有明确对判刑后如何分配监狱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除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外,其他罪犯由人民法院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一、看守所和监狱,拘留所有什么不同看守所:用来关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注意是涉嫌,有嫌疑,因为公安机关还没有查清楚,又怕人跑掉,所以要先关进看守所,防止嫌疑人逃跑,隐匿,自杀等等情况,如果嫌疑人被查清楚确实有罪,被法院审理判刑了,就不叫嫌疑人而叫犯人,就会被关押到监狱了,当然被判的刑期比较
    2023-03-25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监外执行罪犯在监狱里又犯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罚 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
    • 罪犯服刑期间监狱犯新罪了会如何处罚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再度犯罪的。该怎么处理呢?很明显,罪犯犯有数罪应该实行并罚。同时,考虑到犯罪分子是在服刑期间再犯罪的,说明罪犯不思悔改,已经执行的刑罚未对他产生任何改造效果,因此应该对他加重制裁程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具体地讲,如果罪犯在监狱内服刑的,应当由监狱有关部门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有关材料、证据
    • 监狱里面服刑的犯人刑满释放前又犯新罪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2
      其一是由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再审查起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提请批准逮捕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有考核指标的压力,公安机关的部分干警认为在查实有犯罪事实存在,并且有初步证据证实该犯罪事实是被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所为时,就可以向
    • 犯罪人犯罪法院判刑之后如何去监狱交受狱人的罚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犯罪分子的亲属自愿代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许,同样视为具有悔罪表现。如果被判主刑,这种悔罪表现可作为减刑的条件。 (二)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如何进行侦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24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