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患者赔偿应当什么费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1:40:39 235 人看过

1、死亡患者赔偿如下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及用药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且前述费用的标准应当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

2、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一、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死亡赔偿金,一般根据法院依据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或者依据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标准,一般以20年为单位进行计算;但如果是60周岁以上人员死亡的,随其年龄每增加1年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统一按照5年计算赔偿。

(2)丧葬费,受诉法院根据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般以6个月为总额进行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法院根据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被扶养人如果是未成年人则计算到其18周岁,如是65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统一按5年计算。

(4)其他赔偿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特殊必须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有死亡赔偿金吗
    有。赔偿下列内容:(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3)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一、医疗事故最后只赔偿死亡款吗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没有包括死亡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只有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二、医疗死亡赔偿金标准和赔偿哪些条件医疗死亡赔偿金标准如下: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3、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
    2023-02-22
    78人看过
  • 癌症患者死亡赔偿金算几年
    死亡赔偿金是法定赔偿项目,其具有赔偿属性。立法者根据社会统计数据选取的平均值即20年计算,具有普适性,故癌症患者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亦应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一、交通事故装死人怎样赔偿交通事故撞死人的按下列标准赔偿: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
    2023-03-20
    481人看过
  • 患者胃癌当胃炎治疗死亡医院赔偿10万元
    老王胃部不适被医院按胃炎治疗了一年,而当老王被检查出得的是胃癌时,为时已晚,最终去世。老王的儿子和老伴认为是医院延误了老王的最佳治疗时间才导致他死亡的后果,便将医院告上法院,并提出索赔请求。8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医院存在过失,判决医院赔偿老王儿子和老伴近10万元的各项损失。2004年8月,老王胃部不适,排便不畅,同时患感冒,于是到医院就诊。在至2005年8月31日一年多的时间内,医院均按胃炎给老王治疗,虽然老王的家属要求做胃镜确诊,但医院都未理会。2005年9月9日,老王到另一家医院全面检查,诊断为胃中分化腺癌。经手术探查,属胃癌晚期病灶无法切除,只能进行保守治疗。老王10月份出了院,仅仅一个多月后,老王便病逝了。老王的家人认为,第一家医院在长达一年多的诊疗过程中,对于老王的胃部不适等症状,从来没有进行针对性检查和治疗,导致老王的病因一直没有得以查明,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并
    2023-04-26
    253人看过
  • 患者死亡应当在死亡后多少小时内进行尸检经死者近亲属签字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有进行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达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一、工伤死亡一定要尸检吗工伤死亡是否一定要尸检根据情况而定,具体有以下两点:1、工伤死亡,一般都是死因明确,不需要尸检;2、如果对死因有怀疑,发生疑点的,必要时可以尸检。工伤死亡赔偿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二、尸检
    2023-02-22
    120人看过
  • 患者死亡应当在多长时间内进行尸检呀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有进行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达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一、遇到医疗事故怎么办今天我来回答大家关心的“遇到医疗事故或发生医患纠纷怎么办”这一问题。如果你身边遇到医疗事故或纠纷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固定证据,也就是及时复印和封存全部与案件有关的病历资料。有些人一遇到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怎么解决或者能够赔多少钱或者怎么鉴定之类的问题,往往忽略了固定证据这一环节。医疗事故或纠纷与其他案件不同,在医疗纠纷中最关键的证据是病历资料,无论是鉴定还是诉讼都离不开病历,因为病历是反应医生诊疗全过程是否得当的唯一书面材料。但病历资料尤其是住院病历都是由医院制作和保管的,患方不在第一时间采取复印和封存的方式将病历固定下来,那么此后医疗机构提
    2023-04-06
    128人看过
  • 延误治疗导致患者死亡,医院应该如何赔偿?
    医院延误治疗致患者死亡的赔偿事项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医院过失致手术后失明丧失性功能被判赔偿李某40多岁时,手脚明显增大,且经常头痛乏力,腰酸背痛。2009年2月,他从太和县到105医院求医。经诊断,他患上了垂体腺瘤。当时,医生告诉李某,可采用伽马刀手术治疗,而伽马刀是一种非常先进的放射治疗设备。当年2月13日,医院对李某进行了分次伽马刀治疗。出院后,李某复查发现瘤体确实萎缩。术后一年,李某双眼几乎失明,性功能也完全丧失。从2010年开始,李某先后在阜阳、合肥、北京、上海等地求医,可情况却没好转。这使得李某怀疑到了一年前的伽马刀手术。维权第一回合,李某做司法
    2023-07-08
    161人看过
  • 工伤患者治疗期间死亡如何赔偿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工伤死亡赔偿待遇。在我国进行工作的时候,在工作中或者是工作单位突发疾病并且经过抢救,发现无效死亡的这一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是工伤的,并且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用人企业去申请的,如果企业不申请,是可以由死者的亲属在一年之内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对于没有死亡或者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条件死亡的情况,都是不属于工伤的,是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治疗期间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
    2023-07-07
    315人看过
  • 消费者死亡赔偿有什么最新规定
    全国人大正审议消费者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其中首次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赔偿根据加害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因素计算,死亡赔偿金一般以当地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因此,发达地区可获200万以上赔偿。【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三审稿针对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情形,规定除追究刑事责任外,明确“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这里涉及的四十九条和五十一条规定的“损失”,不仅包括人身伤害损失、财产损失,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这意味着经营者除承担一般的损失赔偿责任外,还要追加受害人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即共计三倍赔偿。从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看,这一赔偿标准已属较高,能起到惩罚违法经营者、震慑潜在违法经营者的预期效果。【算账】以
    2023-05-01
    395人看过
  • 因工死亡患者要赔偿精神损害吗
    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一、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二、精神损失费怎么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可以请求法院
    2023-06-25
    76人看过
  • 做手术致患者死亡医院赔偿25.6万
    由于医院手术不当,致使患者左上肺切除手术后三个月死亡。死者家属以郑大一附院在给杨永锋(化名)治疗期间存在的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死亡,要求其赔偿死者杨永锋的各种费用共计612173.52元。经司法鉴定,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因此医院承担50%的责任。7月29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郑大一附院赔偿死者杨永锋各项费用共计452665.66元的50%即226332.83元;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30000元。以上赔偿金额总计256332.83元。2005年7月12日,家住郑州市金水区的43岁的杨永锋以“体检发现左上肺阴影增大半月”到郑大一附院胸外科住院治疗,拟诊断为:左上肺结核瘤、癌变待排。7月20日,郑大一附院在全麻下给患者杨永锋实施左上肺切除术,术后病理诊断:(左上肺)结核性肉芽肿炎,支气管切端见结核性肉芽肿炎病变。杨永锋术后出现肺部感染及支气管胸膜瘘,发热等症状
    2023-04-26
    442人看过
  •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赔偿项目
    医疗事故造成死亡都有以下这些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
    2023-03-04
    189人看过
  • 医院延误救治致患者死亡被判赔偿
    中国消费网讯患者曹先生头晕、恶心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急诊室后,医生却只对患者做了心脏检查后就置之不理,2天后才检查诊断并转入神经内科救治。由于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曹先生终因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曹先生家人将医院诉至法院索赔80余万元。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4月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判决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9万余元。曹先生的父母和妻儿起诉称,2007年8月25日早晨,曹先生因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的症状,由救护车送到北京一家医院急诊室抢救。被告医院明知曹先生情况危急,却只对患者做了心脏护理救治。经检查,曹先生的心脏病没有问题,怀疑曹先生的脑部有问题。然而直至2007年8月27日,医院才重新给曹先生进行检查诊断,经诊断曹先生为小脑梗塞,转入神经内科救治。但是由于被告医院耽误了抢救时间,曹先生已经由清醒转入昏迷,2007年8月30日,医院宣告患者死亡。原告认为,医院对于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应立即
    2023-06-07
    91人看过
  • 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一、医疗过失的情形1、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2、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自己的技术、经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或者克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和行为上的失误,致使对病员危害结果发生。3、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中,根据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及技术水平,应当预见到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或者对于危害病员生命、健康的不当做法,应当做到有效的防范,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致使危害发生。如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职责,对危重病员推诿、拒治;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马虎草率,擅离职守;或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
    2023-06-01
    283人看过
  • 因工死亡应当享受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2023-06-02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患者死亡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6-28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患者死亡后医疗费的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要看死亡原因,如果是医疗事故,医院有责任;如果不是医疗事故,那就只有自己承担
    • 死亡患者需要支付哪些的赔偿费用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
    • 我当场死亡后死者应该怎么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7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
    • 患者的赔偿包括死亡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1、赔偿金一定是需要给的。如果医院拒绝支付,那么员工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强制执行。2、属于医疗事故死亡,那么应该由医院赔偿。3、死亡赔偿金由死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协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