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0:20:17 73 人看过

员工试用期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员工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主要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一段时期。其中,对于试用期的期限,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对此作了相关的规定,总结起来主要有:

1.劳动合同在三个月以上才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这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

2.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为此而作出的具体措施。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这也是为了防治滥用试用期的情况发生。

4.并非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譬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一点是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2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国企改制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国有企业改制操作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较多,这里只作简单列举,律师在实务操作中可通过法规检索等方式适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基本法律;2、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2003]378号令)等行政法规;3、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2003]第3号)等规范性文件;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5、企业所属地方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2023-06-09
    345人看过
  •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评价范文
    试用期转正的员工自我评价1在这三个月实习里面,在领导和同事的指导下,向行业学习知识,向同事请教经验,传授工作技巧,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弱处。实习期间我认真刻苦、吃苦耐劳,有上进心。为人诚恳、虚心好学、能够正确对待、处理生活及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思想积极上进,接受能力和独立能力强,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做事认真负责,有很强的责任心。有强烈的上进心、事业心,有很强的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能很快融入集体。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我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我脚踏实地的工作,努力做到最好,工作始终以“热心、细心”为准则。遇到不懂的问
    2023-04-26
    397人看过
  • 司法解释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吗
    一、司法解释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吗司法解释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以及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作出的解释。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等同于法律。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司法解释的功能司法解释有如下功能:1.保障法院严格执法的功能。法律必须通过解释才得以适用,这是成文法所固有的抽象性和一般适用性的特点所决定的。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原有法律不可能概括,通过司法解释更能保障法院的严格执法。2.保障公正裁判的功能。加强司法解释,使法律规则具体、明确,法律漏洞得以弥补,并通过司法解释对各级法院的裁判活动的拘束,从而严格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保障公正裁判。三、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要从以下方面来理解:1.对具体法律条文进行解释的司法解释,因有立法机关的授权而具有等同于法律的地位。2.为法院内部
    2023-08-25
    40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如何适用法律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1999年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解释》)第6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这一司法解释为“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司法审查中确立了应有的法律地位。2004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理由中对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合理或适当进行评述。”2008年最高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对规范性文件选择适用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充分考虑行政机关为应对紧急情况而在法律框架内适当采取灵活措施的必要性,既要遵循法律的具体规定,又要善于运用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解决
    2023-08-01
    170人看过
  • 规范性文件定期更新
    规范性文件每隔二年清理一次。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保监会《关于运输公司涉嫌经营保险业务行为性质认定的复函》(2008年8月1日保监厅函〔2008〕232号):企业自保的本质特征在于,企业将自身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自我安排与承担,是一种自身风险管理方式。对来函所涉运输公司的行为,首先应根据该行为所涉及的车辆以及相应的险种风险保障范围,分析判定风险是否属于运输企业自身,如风险与该企业没有关系,则不属于企业自保。其次,运输公司收取保险费用后,是否按照约定进行了理赔。如不属于企业自保,且又进行了理赔,则该行为符合商业保险的基本特征,应属于涉嫌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活动;如并未理赔,则该行为可能涉嫌诈骗或
    2023-07-06
    215人看过
  • 强行性法律规范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强行性法律规范有哪些在探讨强行性法律规范时,在民事执行领域,强行性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它们确保了执行程序的公正性、效率性和权威性。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至第二百四十六条等条款,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这些均属于典型的强行性法律规范。二、民事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民事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于《民事诉讼法》中,为执行程序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1.第二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2.第二百四十五条则对查封、扣押财产时的程序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3.第二百四十六条则进一步明确了被查封财产的保管责任及损失承担问题。这些法律规定共同构成了民事强制执行的法律框架,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
    2024-08-19
    61人看过
  • 试用期的具体时间在哪个法律文件中规定
    一、试用期的具体时间在哪个法律文件中规定试用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二、试用期是否应该在劳动合同签
    2024-01-02
    126人看过
  • 公司股权变更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形有两种,一是股权转让,二是公司增资。股权转让须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增资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变更后,应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2023-07-03
    488人看过
  •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对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对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影响。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非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条例也可以被称为规范性文件,因为它们的外延比法律规范更大。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1、规范性文件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2、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具有拘束力;3、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据,又是行政复议审理的对象;4、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可以被法院一并审理。 行 政 规 范 性 文 件 是 否 为 法 律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保护公民权
    2023-09-03
    28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发布日期】2009-10-26【实施日期】2009-11-4【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2009]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已于2009年7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4日起施行。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工作,提高裁判质量,确保司法统一,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裁判依据。引用时应当准确完整写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条款序号,需要引用具体条文的,应当整条引用。第二条并列引用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引用顺序如下: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同时引用两部以上法律的,应当先引用基本法律,后引
    2023-06-10
    364人看过
  • 过了试用期辞退员工要怎么补偿,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过了试用期辞退员工要怎么补偿,法律有哪些规定试用期里的员工如果生病了或受伤了,治好以后还干不了原来那份活儿;或者因为表现太差,公司给他们培训过或是换了新岗位,还是干得不行,那公司就得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得提前告诉员工,或者再额外发一个月工资。要是公司在试用期内把人开除了,那可得赔钱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还有一年多退休单位可以辞退吗离退休还有一年的话,记住哦,公司可不能随便就把你炒鱿鱼哟!根据法律规定,哪
    2024-07-06
    237人看过
  •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有哪些?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做的一个考核,看劳动者是否符合公司工作的要求,同时也是劳动者对公司是否满足自己的需求的一个考核。一般我们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必须符合法定的要求,不可随意辞退员工,若随意辞退是需要支付补偿的。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
    2023-06-10
    466人看过
  • 规范性文件不得包含哪些内容
    一是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以及面向社会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二是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三是不得设定行政强制。四是不得设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五是不得设定行政征用。六是不得设定依法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设定的其他内容。引用的法律依据及规范性文件: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2023-07-09
    210人看过
  • 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本人叫XXX,于X年X月X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XX一职,负责XXXX工作。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本人自X年X月工作以来,一直从事XXXXX工作,因此,本人对公司这个岗位的工作可以说驾轻就熟,并且本人在很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公司以及有关工作的基本情况,马上进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本人勤奋工作,获得了本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本人也出现了一些小的差错和问题,部门领导也及时给本人指出,促进了本人工作的成熟性。如果说刚来的那几天仅仅是从简介中了解公司,对公
    2023-05-22
    42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法律需要哪些文件适用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9
      1999年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解释》)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判决文件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为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司法审查中确立了应有的法律地位。2004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的座谈会纪要》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合理、适当,
    • 试用期法律法规对于员工试用期有哪些限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8
      1、与员工试用期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
    • 企业制定规范性文件,采用哪些规范性文件,应当如何规范、规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3
      企业的规范性文件大致可以分为简易内部规章、单行标准,管理体系和内部制度编纂几大类。如何规范上述规范性文件,建议如下:1、简易内部规章,通常以某一或多部门联合起草,对公司的单方面或者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性文件,多以不得,应当为文内表述语,假定模式较少,以下行文为主。2、单行标准,最常见的是设定部门内部的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要求标准语言说理简单,能够按图索骥完成相关的工作,起到规范性指引,对于单行标
    • 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行使哪些效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29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指合同书、判决书、裁定书、行政决定书等的法律效力,对具体的人和事具有特定的法律约束力。根据法律效力的不同,非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又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和类别。 1、约定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主要指合同行为所形成的各种合同与协议,由平等主体约定、不具有确定力(可约定变更解除、可以争诉),具有合同拘束力(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具有证据力和间接强制执行力(需要经过仲裁或诉讼转化为仲
    •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的方式,对已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实行归类、整理或编纂,使之集中起来作有系统的排列的活动。rr1、法律汇编,也叫法规汇编,是对已经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进行系统的排列,汇编成册。rr2、法典编纂是指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纂成具有完整结构的、统一的法典的活动。